除了紅色,其他顏色的筆對別人寫字都沒有特別的意義。人們害怕用紅筆寫字,這是幾千年來約定俗成的傳統。用紅筆寫信是禁忌,收紅筆寫的東西更是禁忌。相關依據:
1,民間有“丹書不祥”的說法。眾所周知,在古代,除了坐在金殿的人,翰墨壹般都是衙門用來記錄罪犯名字的。民間流傳著這樣壹種說法,閆妍用朱筆在生死簿上劃線,被書法劃掉的人無疑被判了死刑。直到現在,被判死刑的罪犯,都是用紅筆在名字上打個“x”或者“√”。
2.因為有些人會因為用紅筆寫字而心虛,導致朋友分手,所以也有壹種說法,用紅筆寫字就是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