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卷
?1.如果我是君主或者立法者,我不會浪費時間談論我應該做什麽。我會做那些事情,否則,我會保持沈默。
2.作為壹個自由國家的公民和君主的壹員,無論我在公共事務中的聲音多麽微弱,在公共事務中的投票權足以使我有義務研究它們。
第壹章和第壹卷的標題
人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認為自己是萬物之主的人,比萬物都是奴隸。
社會秩序是壹項神聖的權利,是所有其他權利的基礎。但是,這種權利絕不是出於天性,而是基於約定。
第二章討論原始社會
5.在子女釋放了對父親應有的服從,父親釋放了對子女應有的照顧後,雙方平等地恢復了獨立。
(我看完有壹個感受:我這裏說的是國家與主權者的關系。人民可以通過契約把自己的壹部分權力讓渡給國家,也可以收回自己的權力。)
6.人性的第壹法則是維持自身的生存,人性首要關註的是對自身應得的關懷;而且,壹個人壹旦到了理性的年齡,能夠自己判斷維持自己生存的恰當方式,他就從此成為自己的主人。
7.人類分為牛羊群,每群都有自己的領袖。首領保護它們只是為了吃掉它們。
8.任何生在奴隸制下的人,生來就是奴隸;這是再確鑿不過的了。奴隸們在枷鎖下失去了壹切,甚至失去了擺脫枷鎖的欲望。
?第三章討論了最強者的權利
9.權力不構成權利,但人們只有服從合法權力的義務。
第四章奴隸制
10.既然沒有人對自己的同類有任何天然的權威,既然權力不會產生任何權利,那麽只有協議才能成為世界上所有法律權威的基礎。
11.監獄裏的生活也很平靜。這足以證明監獄也很好嗎?
12.孩子生而為人,是自由的;他們的自由屬於他們自己,除了他們自己,其他任何人都無權處置。
13.規定壹方是絕對權威,另壹方是無限服從,是無效的、矛盾的協議。
14.無論是壹個人對壹個人,還是壹個人對所有的人,下面的說法同樣沒有意義:“我和妳做了壹個約定,責任完全屬於妳,利益完全屬於我;只要我開心,我會守約;而且只要我開心;妳也得赴約。”
?15.無論是壹個人對壹個人,還是壹個人對所有的人,下面的陳述同樣沒有意義:我跟妳做壹個約定,責任完全是妳的,利益完全是我的;只要我開心,我會守約;只要我開心,妳就得赴約。(我感覺到了:在奴隸制下,有些人只享受權利,不承擔義務。資本主義思想家對權利和義務的關系作了新的闡述:每個人都有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論社會習俗
16.人類既不能產生新的動力,只能組合現有的動力;所以,人類沒有別的辦法可以靠自己生存,除非聯合起來形成壹種力量的總和,才能克服這種阻力,才能被壹種獨特的原動力啟動,使之相互配合。
看完了,有話說:單個個體是活不下去的。人是群居動物,通過某種方式結合可以形成壹個整體的力量,但問題是,奴役也是壹種結合人類的方式。所以,不是要不要結合,而是以什麽方式結合。奴隸制是人被動地、強制地結合在壹起,而盧梭的理想社會是人自由地結合在壹起,通過契約將部分權力授予某個群體。從兩次世界大戰的慘烈程度來看,如果資本主義不被社會主義取代,人類遲早要完蛋,因為資本的力量已經脫離了盧梭的《契約論》。)
第七章?論君主
?17.每壹個人在與自己訂立條約時,都受到兩種關系的限制:對個人來說,他是君主的壹員;對於君主來說,他是國家的壹員。但民法的準則在這裏並不適用,即沒有人需要遵守自己為自己制定的規約;因為為自己承包和為自己整體承包是有很大區別的。
(看完有壹種感覺:如果通過契約把權力交給君主,妳還是君主嗎?如何保證權力移交後,仍能由原主權者掌握?合同,我理解為現實中的法律,最終由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