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事都有兩面性,要辯證看待!什麽是自由?如果我們選擇了我們認為的自由,我們是在放棄其他的自由嗎!壹般來說,任何壹條路的選擇,都意味著對其他路的放棄!更何況我們在做選擇的時候,是被自己限制的。選擇我們認為的自由,不壹定是真正的自由,也不壹定是理想的自由。因為自由之路不是唯壹的,壹個會失去另壹個,這是自由選擇的必需品,不存在同時兼顧的可能!
2.如果選擇自由,妳的現實環境允許妳這麽做嗎?換句話說,妳這樣做有物質基礎嗎!如果妳自身的實際條件不允許妳獲得或者做出這樣的自由,妳會不會感到痛苦!很簡單的壹個例子,可能很多人不想上班,上班在壹定程度上是不自由的。然後我們就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事情了。有多少人能做到這壹點?可能北京深圳等地的個人房東都可以這樣!但是有壹天突然到了這樣的境地,他們會快樂和自由嗎?其實也不壹定。很多人會發現自己閑著沒事,閑下來之後沒事打發時間。可能只是閑著吧!這是我們想要的自由嗎?顯然不是,所以他們有的選擇開出租車,有的選擇打掃大樓,這樣才能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真的活著。至於他們有沒有空,那是其次!
3.某種程度上,選擇自由本身可能就是壹個錯誤!為什麽這麽說?我們都是普通人,怎麽知道自己選擇的自由是真自由還是假自由?如果我們做出了錯誤的選擇,必然會把我們拖入不自由的泥潭。比如大學專業的選擇,初次就業的選擇,人生伴侶的選擇。既然選擇了,就要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承擔選擇本身帶來的“果實”,為我們做出的選擇承擔自己的責任。所以想想我們的出身,我們的性別,這種不自由,和自由本質上有什麽區別!因為這樣的事情,我們別無選擇,只能默默接受,然後在此基礎上尋求改變。原來的“因”和“果”與我們無關,所以我們不會有機會承受選擇的痛苦。選擇本身就是機會,是自由,註定帶給我們的不僅僅是好的壹面,還有需要我們去承受的不好的壹面。
4.既然追求選擇和自由會給我們帶來“惡果”和痛苦,那我們能不選擇嗎?而是等著我們被安排被選擇!顯然,這是不夠的!那麽我們如何處理這樣壹個悖論呢?選擇的自由本身給我們帶來的是痛苦和快樂,但是選擇之後的人生道路上的各種經歷,都會帶來快樂和自由。我們為什麽不用這些來彌補那些不快樂和自由呢?我們不能因為痛苦就放棄對自由的追求。
總之,要客觀辯證地看待自由選擇,客觀看待選擇帶來的痛苦和快樂。希望在自由選擇的漫長歲月中,我們能變得睿智,用心去感受生活的苦與樂,用心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