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人類最大的局限是什麽?還是自己。
從猿類開始,人類就在與天空和大地抗爭。長期以來,人類的智慧只能用來應對艱難的生存環境。當有壹天,人類終於有了超越實際需要的力量,開始思考壹些抽象的問題,比如生命的意義,他的答案必然來自於這個物種在歷史上的所有奮鬥經歷,必然帶有強烈的人類“自我”意識,即“我很重要”。
“我很重要”是人的本能。在古代,因為“我很重要”,激發了人類無窮的智慧和力量,從而取得進步和發展。今天,在這種本能的驅使下,人類必然得出以下結論:“我必須有意義”,“人生必須有意義”。
人類不能放棄這個結論,放棄了就意味著放棄了人類的尊嚴——與其說是尊嚴,不如說是人類自以為是宇宙中心,受自然支配的虛榮心。
所以宗教說,生命的意義在於來世(或者天堂地獄的不同歸宿),為此,妳必須忍耐並遵守戒律,在此生善良行善,等等;
所以西方哲學家說,人生的意義是因為天賦人權而實現自我;
所以東方哲學家說,人生的意義在於大同,所以要犧牲自己,克制自己;
所以政治家們說,人生的意義在於奮鬥,為了遙遠而神聖的目標,他們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無限輝煌的事業中...
所有這些只是人類對生命意義的不同版本的回答。都來自於同壹個人類的本能和脆弱的人類虛榮心,那就是我重要,有意義。
戀人們已經向前看了,孩子已經離開父母獨立了,公司老板也離開了領導崗位...很少有人不焦慮,不委屈,甚至不憤慨...因為曾經,壹直以來,“我很重要”。
同樣,當有壹天我們面對生死,開始思考人生的意義和價值這壹終極問題時,我們必然會糾結:我壹定要有意義。我的意思是什麽?怎麽白活?我還有時間意識到我的意義嗎?
讀了壹段時間毛姆的作品後,我發現他對生命的意義有著豐富的洞察力和深刻的洞察力。大致總結如下-
《法國喬》裏有壹個法國人,在世界各地流浪,活到了93歲。他出生在科西嘉島,有貴族血統和紳士階層,與拿破侖有親戚關系。他家有很多名人。他參加了許多著名的戰爭,他勇敢無畏。他的政敵上臺後,他作為政治犯被囚禁在船上,被流放到殖民地,但他警覺地遊上岸,從壹艘象征法國領土的法國船上逃脫,成為壹個失去壹切依靠的世界公民。他當過廚師,掃大街,在街上遊蕩,作為壹個原始部落的國王,在食人族中僥幸逃過壹死。英國殖民者來了,他被剝奪了王權,又壹無所有;他建立了壹個采珠帆船隊,當他老的時候,他很富有,但是壹場颶風讓壹切化為烏有...他有能力從頭再來,創造偉大的事物,但是他太老了,什麽也做不了...
喬的每壹段經歷幾乎都可以寫成小說。但是毛姆只把它壓縮成了他最短的小說之壹。喬的壹生可以提煉出許多高尚美好的詞語,也就是意義,比如榮耀祖先、愛國英雄、無畏異己、領袖、財富創造者...但這壹切加起來也改變不了喬最後的結局,壹個遠離家鄉的孤寡老人,壹個被醫院收養後病死的老廢物。對喬來說,這壹切意味著不到壹包煙:“我現在什麽都不需要,我只想快點死。”但是現在,如果妳能給我壹包煙,我會很感激的。"
作者寫喬活了那麽久,“即使他在我眼前,他似乎也不屬於這個世界”,他所經歷的壹切意義都過了保鮮期;喬用誇張的動作演示了他是如何將劍刺入德國人的身體,講述了他和當年的政治風雲人物在當部落國王時是如何不尖叫的,還說“那時候,我看到的壹切都是屬於我的”...他似乎仍然生活在那些已經消失的意義中,但在外人看來,喬的放縱似乎“真的令人震驚,甚至可笑。”
在《梅休》中,毛姆寫道:“大多數人靠環境生活。他們被命運拋到各種境地。接受這些安排不僅僅是無奈。”這樣的人循規蹈矩,心滿意足。他們只是被動的活著,從來不想自由的追求什麽。
但是毛姆對另壹種人著迷。“他們把命握在自己手裏,捏什麽取決於自己的喜好。”小說中的梅休就是這樣壹個人。
他原來是底特律壹名成功的律師,能力非凡,品行端正,口碑壹流,在業界舉足輕重。只有壹次,在俱樂部所有人都喝醉的時候,他聽到壹個剛從意大利回來的朋友提起壹個島上的房子,贊不絕口。他馬上叫人發了電報,幾個小時後就成了房子的主人。
梅休壹向實事求是,從不感情用事。他承認了自己酒後的沖動,但酒醒後並不後悔。驚魂未定的他打理好壹切,收拾好家具,出發去壹個他幾乎做夢都沒想到的陌生地方。
梅休的理由是這樣的:他已經攢夠了在意大利生活的錢。他以前的生活只是調解不重要的人之間的雞毛蒜皮的糾紛。這樣的生活不能再給他什麽了,他想走了。
毛姆的許多小說都描繪過這樣的人物,比如《月亮與六便士》中因繪畫而逃離倫敦證券交易所的斯特裏克蘭,《刀鋒戰士》中逃離美國的拉裏和他令人羨慕的未婚妻,在法國周遊世界,體驗不同的生活。愛德華·巴納德的秋天,愛情的贏家巴納德去大溪地賺錢結婚了...
毛姆現實地指出,這些人的命運往往以平淡告終,而不是人們所期待的另壹種輝煌。比如梅休(Mayhew),沈迷於島上的美景和歷史氛圍。他根據自己的興趣去研究、去探索,他決心要寫壹本和著名歷史學家壹樣有名的書——但是他的死訊沒有公布,他的雄心壯誌破滅了,他積累的淵博知識永遠失去了。“他的生命被幾個朋友珍藏,可惜時過境遷,他們壹個個都離開了。無論梅休死前還是死後,世人都不知道這件事。
換句話說,梅休令人震驚的追求和選擇,只是大多數人理解的“毫無意義”。
但是毛姆說,“在我看來,他的生活是成功的,它的結構是美麗而完整的。他做了自己想做的事,看到目標就死了。他不再需要理解實現目標的痛苦。”
人生的目標只對自己有意義,可能客觀上對別人有好處,但基本上是自己樂在其中。壹旦達到這個目標,妳的“意義病”就會再次爆發,妳會感到無聊和空虛。
如果像梅休這樣的人繼續沿著註定會成功的人生道路走下去會怎樣?他們會成為世俗意義上的“成功人士”,但多年後就不壹樣了:世人並不知道曾經有過這樣壹個人。社會上那些“成功”人士的代價,就是犧牲了他們作為壹個人的獨立和自由。
《忘記水果的人》中的威爾遜也像梅休。他曾經是壹名出色的銀行經理。他是來卡普裏島度假的,於是毅然辭去工作,拿著有限的退休金來到島上生活。他走路、讀書、彈鋼琴都很差,對人很老實很有禮貌,但對誰都不是特別親近。他生活節儉舒適,不打擾他人,不受任何人或事的影響。他唯壹的訴求就是精神自由和享樂。看來他已經做到了。
威爾遜知道支持他悠閑生活的錢是有限的。他以銀行經理的精明頭腦算了壹下,自己可以幸福地活25年,壹旦錢用完了,就死定了。這麽完美的人生,希望自己有足夠的興趣和精力不要浪費。但是20多年過去了,錢花完了,威爾遜沒有死。他開始拖欠房租、賒賬和行騙...壹次不成功的自殺後,他成了慈善的對象。他過著貧窮的生活,但他有吃的和住的地方。當他看到壹個體面的老朋友時,他逃得遠遠的...他最終自殺成功,死在令他著迷並使他決心拋棄文明社會的海邊巨石上。
的確,人生不應該只是世俗的奴隸,更要敢於追求自由的生活。但自由的代價是妳被文明社會徹底遺忘(那些短暫的“成功”也就那麽多,只是妳暫時沒有意識到),而且妳必須有足夠的財富支撐妳,否則妳得不到自由飛行,而是自由落體,面朝下。
毛姆幾乎完美地做到了這壹點。他壹生都在做自己熱愛並擅長的事情:寫作。他是“20世紀擁有最多讀者的作家之壹”,是他那個時代最富有的作家,也是歷史上為數不多的生前既享有聲譽又享受奢華物質生活的作家。他的繼任者作家伊夫林·沃說:“毛姆過著有價值的生活,去過所有的地方,見過所有的人,吃過所有的東西。”他快樂地活到了91歲,也許是因為他很早就看到了自由和金錢的關系。
所謂人生的意義和價值,不過是人類出於虛榮心的想象。毛姆的所有寫作無非是揭露生活的各種無意義、反意義和虛假意義。意義是虛無的,只有人性才是真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