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名人名言 - 多年前父親去世,不認識的人突然借錢讓我還錢。我該怎麽辦?

多年前父親去世,不認識的人突然借錢讓我還錢。我該怎麽辦?

壹個人光有良心是不夠的,還要講究真實性。第壹,拿借條的人後人不明,真假難辨!第二,字體是否真實?對比妳父親的舊字體,妳確定是真的嗎?很有可能模仿成真。第三,妳父親借錢的時候,有證人嗎?在哪裏?他為什麽借錢?妳的後代沒聽爸爸說過嗎?還是親戚對此壹無所知?如果以上四項有理有據,那麽前人對後人負責是理所當然的。對四篇文章有疑問?借款人拿出真實證據,法律方證明後才能還款的情況很少見嗎?

讓我們從這個律師的角度來考慮這個問題。不要有契約精神,也不要借錢給任何人,哪怕對方讓爺爺告奶奶。這是因為律師已經跟妳說清楚了。因為妳父親已經去世了,妳可以用任何理由否認這張借條的真實性。同時,妳可以采取壹切措施,銷毀妳父親留下的所有字跡和痕跡,就像妳父親從未存在過壹樣。有了這個律師的舉動,我建議大家不要借錢給別人,因為錢是會花的,會轉移的,不像其他物質。同時,借條容易被篡改、偽造、丟失等因素,債務人可以任何理由否認借款。捂緊口袋,不要炫富。

如果這張欠條是真的,父親沒有還,但是子女沒有繼承父親的遺產怎麽辦?也就是說,父親沒有遺產,或者父親借錢用於非正常開支,比如賭博。子女可以拒絕償還嗎?我個人認為是這樣的:父親和子女都是獨立的民事責任人。子女繼承父親遺產的,有代表父親還債的義務;如果有證據證明父親的債務用於不當支出,子女也有理由拒絕代父還債。

我父親很多年前去世了,所以我借了它。已經很多年了,現在規定兩年後不再提經濟案,好像失效了。但由於特殊原因,當時人們並不覺得提不好意思,現在提了。我該怎麽辦?我應該把它還給別人。我也相信這是真的。當時妳家有困難,人家借給妳渡過難關。父母去世了,人們也沒有不好意思提起。過了這麽多年才提起。妳還有人性。

假設借貸關系成立,要看繼承多少。如果兒子繼承了遺產,就有還錢的義務,而且只是在繼承的範圍內,否則沒有還錢的義務。雖然是父子,但也是獨立的自然人,各自承擔債權債務。這是壹個古老的傳說,沒有法律依據。

只要證明貸款是合理的,就壹定要還,但是這個事件值得懷疑,1。這個人不知道。2.他父親去世多年,當時就知道妳父親去世的事。如果他知道了,拖很多年都是有問題的。所以要多問親戚朋友是否認識,弄清楚他爸爸和要錢的人是怎麽認識的,有沒有壹起認識的人。並且多問借錢的細節,多問這個人的人品。不代表人品不好就說明貸款是假的,但有可能。比如他父親還錢了,但是借款沒有收回,就要確認不是違約。

已經到期的債權不能通過訴訟主張,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債務人同意,他可以還錢。上述情況,如果繼承人知道老人欠別人錢,就應該還。子女不能讓去世的老人承擔遺產的罪責。如果真的不知道,對方會證明的。如果對方能找到證據,就從遺產中還錢。如果對方找不到證據,就不能認定為欠債。

和父親相處幾十年應該有答案了。如果貸款是真的,但是各種證據不足,妳還。那是為了妳的祖先。如果父母有壹輩子不借錢的習慣,對方有各種證據。這是給妳的。各種證據都是借口。妳要處理得當,既不得罪人,也不懦弱。

首先,要看債務人的特點。不要說爸爸死了,不死也不還錢。找律師說兩年後不用還了。兩年後,妳家有麻煩,兩年後,妳家有。律師說已經超過時限了。向妳家借錢的人多倒黴。去那個推理,該死的。

這種情況是不確定的。很有可能這筆錢已經還上了。我有親身經歷。我跟朋友借了兩次錢,我提前還了。當我想討債的時候,朋友說我早就撕了。只有他知道債務是否被撕毀。妳可以忽略這種情況,因為妳父親很多年前就去世了。不是賴賬!

我們首先要確定是不是他父親借的,如果是,父親的債就要還。應該還給別人。如果不確定,就讓討債人除了欠條沒有其他物證。如果事實確鑿,還是要還給人家。如果沒有,就讓他去告。妳不能在別人要賬單的時候就把他們踢出去。如果妳真的欠了別人錢怎麽辦?另外,他父親生前是什麽樣的人,有沒有欠別人債的可能?作為家人,遇到討債人,心裏應該有個狀況。

做人,做事要憑良心。如果真的是妳父親的筆記,請歸還。如果有困難,可以解釋,但壹定不能默認。這是性格問題。我認識壹個老人。兒子去世前,他打電話給所有的債務人確認。最後,老人去當保姆,付賬單。做人真的是杠杠的。壹個快70歲的老人,真的很可敬。

令人懷疑的是,如果不是賭博,妳為什麽要等很多年才要賬,如果他要賬,妳可以讓他要求法院轉給妳。即使是形式上的債務,妳們很多人也不懂。至少向法院說明情況,能夠說出足夠的理由,才可以重視,因為不拿沒有錯,法律是公平的。

應該是要還的,如果沒有,人家怎麽會來找妳,誒,不是來要別家的賬,筆是真的,這是很自然的事情。當時的人是想要的,但是他們家可能也會遇到壹些困難。這時候古人有句名言,人要它只是因為想著舊債窮,人家借給妳爸,證明是好人,要還的。

逼自己,最簡單的,妳的子女會知道妳的人倫關系嗎?以前我父母在農村的親戚,尤其是那壹代的表親,他們的後代基本都不知道。尤其是現在,人員遷移比較嚴重,因為不了解而拒絕是不夠的。無論從法律角度還是合理角度,債務人的兒子都沒有必要還錢。這對債權人公平嗎?妳考慮過債權人嗎?如果真是這樣,誰還敢借錢給別人?因為如果對方死了,錢就再也回不來了。這也提醒了我,我不輕易借錢給別人,無論有什麽困難也從不向別人借錢。但是真的有人找我借錢,我就借出去了,我也不好意思讓對方寫借條。看來妳以後要註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