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上壹節的討論,我們知道薩特從“存在即虛無”出發,得出人是根本自由的結論。自由的命運意味著人總是可以有選擇的,而且必須做出選擇。自由選擇,當然是好事,意味著人有了掌控自己命運的自主權,所以獲得了作為人的尊嚴。
但是自由的命運並不是壹件容易的好事,它也有非常嚴酷的壹面。在這壹節,我們將看看薩特的兩個著名觀點:第壹,自由選擇是沈重的負擔;第二,別人是地獄。"
自由是獨自承受的負擔。
為什麽自由選擇會變成負擔?因為,選擇必然會帶來後果。那麽誰來為後果負責呢?
薩特說,沒有其他人可以承擔這個責任。妳做了選擇,就要獨自承擔責任。但是“承擔責任”到底是什麽意思呢?為什麽不能自己壹個人承擔,追責難就不能和別人分擔?薩特的回答是:沒有。
因為只要妳做了選擇,背後就會有壹個準則。妳的標準從何而來?只能靠自己去建立。每個人的人生都充滿了大大小小的領域,比如畢業後是繼續深造還是直接工作,選擇什麽職業,要不要結婚,要不要畫風箏...所有的選擇都會有後果,我們生活在自己選擇的後果中,這些後果也在塑造著我們自己。所以我們會在意選擇的好壞,沒有人願意過著後悔的生活,我們都希望自己的選擇有堅實可靠的基礎。
但是薩特說,妳所有的選擇都是基於妳自己。這裏明顯有尼采的影響。尼采說,人是自己價值的創造者。“上帝死了”之後,就沒有客觀的、絕對的普遍標準,人也就沒有了可以依靠的外在標準。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說《卡拉馬佐夫兄弟》中有壹句名言:“如果上帝死了,那麽壹切都是允許的。”薩特說這句話是存在主義的起點。
所以,妳不僅要做出選擇,還要確立自己選擇的標準。那麽,妳就沒有借口了。妳不能說“因為我父母讓我這麽做”,因為以服從父母為標準的是妳;妳不能說“因為宗教讓我這麽做”,因為以宗教教義為標準的是妳。
沒有信條,沒有信條,或者別人的建議都不能成為妳的借口。薩特認為這些說法只是自欺欺人,是用來逃避責任的。開個誇張的玩笑。如果妳和伴侶分手了,朋友會安慰妳說:“這不是妳的錯”。但薩特可能會說,這是妳的錯,妳選擇的人,妳談的戀愛,結果當然是妳的責任。
獨自承擔責任是什麽意思?因為沒有客觀的評價標準,沒有現成的、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標準來判斷壹個選擇的對錯。妳是妳自己的標準。當妳做出選擇的時候,妳就確立了選擇的判斷標準,這是評價的唯壹標準。換句話說,妳是妳自己的立法者,為妳做出的每壹個選擇承擔絕對的責任。突然,薩特從“存在即虛無”引入了人的絕對自由;從絕對自由出發,薩特引入了絕對責任。這是壹個非常沈重的負擔。
比如,薩特在壹次演講中回答了壹個問題。二戰時,法國有個年輕人說自己陷入了選擇的兩難境地:壹萬個人覺得有發展國家的責任,應該參加反法西斯的鬥爭;另壹方面,他是家裏的獨生子,有義務照顧生病的母親。教他如何處理這種困境。薩特回答說,沒有壹石二鳥的辦法,意思就像我們中國說的:“忠孝不能兩全”。哪個選項更好?沒有人能告訴妳,妳要自己選擇,然後承擔壹切後果。
捷克作家米蘭·昆德拉最著名的壹部小說叫《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讓很多人覺得“不自覺”。但如果妳了解薩特的存在主義,就很容易理解這個標題。
什麽是「生命之輕」?這種“輕”來自於人的存在方式,人的存在具有無限的可能性,不受任何本質的限制。這是壹種自由而輕松的體驗。然而這種輕自由是孤獨而沈重的,因為妳要獨自承擔妳所有的選擇和妳自己的人生。妳是自己的“人生孤兒”,會讓人覺得難以承受。結果,我們體驗到了生命中無法承受之輕。這個標題深刻揭示了現代人的精神困境,或許妳也感受到了。
其他的都是地獄。
說到這裏,妳可能有那麽幾個瞬間,但是我們還有朋友,還有親人,還有愛人,我們是有親人有朋友的好朋友。它能幫助我們擺脫壹些孤獨嗎?
這讓我們想到了薩特的另壹句名言:“他人是地獄。”這句話出自我感覺撒寫的壹部劇,名字叫《禁閉》。講的是三個被幫會禁止等待孫子的鬼魂:在等待的過程中,三個鬼魂不斷的相互欺騙和折磨。最後,他們突然意識到他們不必等待地獄。他們已經在地獄裏了。地獄不是地獄。永遠和別人在壹起,本身就是地獄。
要理解“他人是地獄”的真正含義,就要回到薩特的哲學。我已經知道,人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生活,這在哲學上叫做人的主體性。我是主體,也就是說我掌握主動權。那麽問題來了,妳自由我也自由;我們在壹起,誰是主體,誰有主動權?
薩特認為,人總是要維護自己的主體性,所以人壹定會為休閑而戰。每個人在與人相處時都想把別人變成物,以此來維護自己的主體性和自由。
薩特舉了壹個例子,說妳走在街上,壹個陌生人迎面走來,用眼睛上下打量妳,妳會覺得很不舒服。這是為什麽呢?薩特解釋說,當別人看妳的時候,他不自覺地把妳變成了他觀察的對象。在這種註視中,他是主導者,妳只是他註視的對象。他要實現自己的主體性,代價就是否定妳的主體性,物化妳。所以,妳會下意識的避開對方的目光。但是妳也可以反抗。當他看妳的時候,妳回看他,用妳的目光把他變成壹個客體,從而獲得妳的主體性。
在薩特看來,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就是這樣,總是在爭取主體性。即使在戀愛中也不例外。
薩特說,我們想象中的浪漫愛情都是騙局,發情期的經歷,不分彼此,都只是開始時的幻覺。愛情也充滿了對主體性的沖突和掙紮。最後,要麽妳被虐,在恥辱中享受快樂;要麽是虐戀,要麽是罪惡感中的快感。
愛情常見的情節是這樣的。壹個人追求另壹個人,取悅和迎合對方,變成對方喜歡的樣子,失去了主體性。被追求的壹方要努力展現自己迷人的魅力,通過追求者的奉獻獲得自己的主體性。在這樣的關系中,愛得越熱烈,雙方就越接近受虐和施虐。
薩特還有壹句妙語。他說,仇恨其實就是妳承認別人有看對方的自由。妳會討厭壹個杯子還是壹把椅子?恨只能指問人。因為人是自由的,有人可以出於自己的意識為妳做壹些事情。在別人作為主體的行動中,妳變成了壹個毛體,壹個東西,妳的主體性被否定了。所以妳討厭它,因為妳不想被當成壹個對象。從這個意義上說,仇恨意味著妳承認對方的主體性和他們的自由。
薩特認為,我們生活在壹個他人存在的世界裏,每個人都是自由的,但我們無法實現* * *理想的自由,因為每個人都要實現自己的主體性。我們不能認可別人的自由而讓別人認可我們的自由,或者調和人的主觀性和人的客觀性。所以,人與人之間只有永恒的鬥爭。從這個意義上說,薩特是壹個悲觀主義者。他不相信自由主義所向往的主體間相互承認、平等、尊重的關系。
薩特的存在主義繼承了尼采的思想傳統,強調人只能創造自己,在目的和理性的選擇中不斷塑造自己,並承擔選擇的責任。他和尼采壹樣,否定了金觀點的價值判斷標準,但又似乎放棄了尼采的超人論,強調人只能獨自選擇自己。
絕望和希望
聽薩特的哲學,妳是否感到壹種絕望?起點是虛無,終點是孩子在其中,我們要承擔很重的責任。薩特也說過他的存在主義是絕望的,但薩特也說過存在主義也是壹種希望的哲學。希望在哪裏?在我們自我存在的無限可能中,我們總是有改變的可能,我們不必服從任何註定的崗位。
它向我們展示了每個人都必須面對的精神困境,但它也告訴我們,我們總是可以做出改變。用什麽換?行動。
存在主義是壹種絕望和希望的哲學,但最重要的是,它是壹種行動的哲學。我們最基本的自由和可能性是在行動中實現的。他們不僅僅是尼采式的超人,而是根植於每個人的存在。
人生沒有意義,人還是可以堅強的。如果說薩特的思想給了我們什麽啟示的話,我想是八件事:看清真相,繼續奮鬥。人是徒勞的激情,註定孤獨,但那又怎樣?既然可以選擇,那就選擇,然後為選擇負責,那就沒什麽好說的了。我們都是推巨石的西西弗斯,但我們知道“西西弗斯是幸福的”,因為“登頂的奮鬥足以充實人心”。
思考問題
如果人生沒有確定的意義,那麽在妳看來,我們還能做出有意義的選擇嗎?妳這輩子做過最驕傲的壹件事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