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道教經典《太平經》認為,如果沒有婚姻關系,必然導致“陰陽不遇,則(滅)滅。”被道家奉為養生權威的彭祖,基於人的生理和心理本能,認為“男不可無女,女不可無男”。很多道家的書都表達了這樣的觀點,男女房是壹種很大的關系。獨陽不生,獨陰不成功,人性不可棄。可見道教對婚姻是持肯定態度的。即使是嚴格的全真教,也不統壹否定社會上的婚姻制度,不批判人們的婚姻,同時接納在家的俗人作為學派。
道教雖然對婚姻持肯定態度,但堅持宗教與婚姻分離,兩者互不幹涉。《三百誡》中規定道士“不得與世人通婚”。當然,更不可能“拆散人家的婚姻”(《雲起七征》卷三十九)。
道教對女性的尊重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是非常獨特的。這可能與他們繼承了老子“萬物負而持陽,沖而以為和”的思想有關。在他們的神仙理想中,女仙與男仙地位相同或相近,女冠(道士)可以像男道士壹樣直接成仙。道家的婚姻觀,在壹定程度上表現了男女平等的思想。尤其是早期道教,男女平等的觀念尤為典型。《太平經》認為“女子為夫,當官不如男兒。”也就是說,做老婆就像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