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為什麽會有壹種英雄業績和家庭無法兼顧的無奈呢?縱觀中國歷史,確實有無數人做過大事,為事業做出了巨大貢獻。他們不能孝順,不能照顧家人。從大禹治水到秋瑾去世,歷史永遠不會被湮沒。不用說,抗戰時期無數中華兒女為了照顧大家,放棄了家庭。為了新中國的建立和建設,有多少人在課堂上沒有關心過自己的妻子、孩子和父母!也有壹些黑心的,比如劉邦為了逃跑可以把壹雙兒女推下車,武則天為了上位可以殺了女兒嫁禍他人。久而久之,似乎真的可以為了事業不顧家人,不顧親人,更別提身體了。
如果說在過去艱難歲月的極左時代,因為過於強調集體主義而忽略了個人利益是情有可原的話,那麽在物質條件極大改善、思想觀念極大進步和創新的今天,已經不能再鼓勵人們為了國家利益而犧牲個人利益、家庭和親情,不孝了。瑪格麗特·撒切爾在政治上非常成功,是英國歷史上公認的偉大首相,但她的兒子和女兒卻對她充滿了怨恨:她媽媽為了自己的事業不關心我們!最近新西蘭總理為了照顧家人辭職了。我們能說撒切爾夫人不顧公共利益的做法值得學習和提倡,新西蘭總理為了壹個小家庭而拋棄國家就應該受到譴責嗎?
妳必須承擔自己的責任。對公對私都是如此。廢公為私,不,廢私為公,不能無條件提倡。撒切爾夫人有幾個身份,首相和母親的妻子。她作為母親的無能,對孩子是災難性的打擊,不利於她做人的成功,不利於他人的善良。就算妳為了工作不關心孩子,也是壹種對別人的殘酷傷害,對自己有利。新西蘭總理可以依法辭職。他為什麽要以家庭為代價堅持自己的崗位?為什麽堅持用聖賢的標準去要求每個人的壹切?如果有些行業註定要為公“廢私”,比如軍警、特殊行業,往往無法照顧家人,就應該有制度上的補償,同時也要盡量避免和減少個人損失。這幾年我也看過壹些報道,壹些先進人物帶病負傷長期超負荷工作,最後死在工作現場或者英年早逝。作為個人,他們這樣做有自己的理由,但如果能盡快治好病,保持健康,又能做多少工作,為黨和人民做多少貢獻呢?他們的同事和上級是不是太冷漠,太殘忍,太自私?是不是我們整個社會綁架了壹些道德水準很高的英國模範人物,逼迫他們在反人類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最終他們為社會塑造了壹個完美的英模形象,而整個社會因為自己的犧牲,踐踏了人類最起碼的善良和理智。我不想再看到這樣的英模出現了!
偉大的事業不應該幹擾親情,而應該盡量兼顧個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