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薪酬的含義
在經濟學中,薪酬是指勞動者依靠勞動所獲得的全部勞動報酬的總和。現代意義上的企業薪酬是指企業為實現企業目標,以法定貨幣和合法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支付給員工的壹種勞動報酬[1]。從字面上看,薪酬就是工資和報酬,是企業對員工提供的服務和貢獻的回報,可以定義為直接薪酬和間接薪酬。直接工資包括:(1)工資(2)獎金(3)年薪。間接報酬可能包括(1)福利(2)獎金(3)股權。其中,福利是工資或獎金等難以納入並準確反映情況的補充性報酬,可以不通過貨幣形式直接支付。如帶薪休假、醫療、安全保障、保險等。
二、激勵的含義和原則
激勵,簡而言之,就是調動人的工作積極性,發揮人的潛在能力。從組織的角度來看,管理者激勵下屬,即激勵和鼓勵下屬朝著組織的預期目標表現出積極主動、合格的工作行為[2]。動機原本是壹個心理學概念,表示某種動機是如何產生的以及產生的原因是什麽,是人朝著既定目標前進時的心理活動是什麽樣的。因此,動機可以理解為壹種推動和促進的精神力量,在壹定程度上可以起到行為導向的作用。壹些專家學者認為,動機是主體通過使用某種手段或方式來刺激客體,以達到預期的目標。在壹些大中型企業中,激勵的目標是調動各個崗位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達到盈利的目的。
激勵的原理可以從四個層面來討論:行為科學理論認為“績效=能力-動機激發程度。”在能力不變的情況下,工作績效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激勵的水平。換句話說,能力是基礎,動力是動力,最重要的是對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從需要層次理論的角度來看,需要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必要條件,是指某人對壹個目標的渴望來激勵人的行為,是個體積極性的源泉和內在驅動力。
薪酬激勵的必要性和原則:激勵是管理的核心,薪酬激勵是企業激勵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激勵手段。薪酬激勵的目的之壹是有效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在此基礎上促進效率的提高,最終促進企業的發展。企業盈利的同時,員工的能力也能得到很好的提升,實現自我價值。薪酬激勵在實施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公平原則。
公平不是大鍋飯,壹概而論。這種公平是建立在員工職位、級別、能力壹致的基礎上的,是橫向公平。另壹種是縱向公平,是基於發展進程的考慮。因為壹個員工在企業的發展是過程化的,是持續的,他的工資也是隨著時間的積累不斷增加的。
(2)競爭性原則。
這個原則要求這個企業的薪酬體系要和其他企業有競爭力,這樣才能吸引和留住人才,進而讓人才為企業的發展而工作。
(3)激勵原則。
有效的激勵需要高薪和科學相結合,而不是單純依靠較高的薪水來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科學的薪酬激勵應以激發員工的能力為基礎,並與員工的工作績效密切相關。
(4)經濟性原則。
這壹原則要求薪酬激勵要在企業的承受能力、利潤積累和成本控制的範圍內,而不是壹味鼓吹高薪。因此,當競爭性原則和激勵性原則應用於薪酬激勵制度時,受到經濟性原則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