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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學自律協會對暨南大學紀律和紀律的檢查

“嚴肅考試,杜絕考試作弊”專題宣傳教育

培育新的道德風尚,奠定誠信基礎,是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公平公正的考試作風和勤奮嚴謹的學風是我校教育環境建設的核心內容。期末考試臨近,為嚴肅學習紀律和法紀,教育廣大學生,現將我校今年考試作弊的壹些典型案例整理如下,希望同學們引以為戒。考試不理想,還有補考和重考的機會。如果運氣好,後果可能是終身遺憾。

案例壹:2014年6月23日、24日、25日課程考試中,10名學生在考試過程中竊竊私語,攜帶違禁物品進入考場且不放在指定位置,拒絕、阻礙監考人員履行管理職責,故意擾亂考場秩序,構成考試違規行為。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和《暨南大學學生處分條例》,給予記過處分。

案例二:2014年9月20日高等數學A (2)補考過程中,某同學指使他人代考,構成代考事實。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和《暨南大學學生處分條例》,兩人均被開除學籍。兩個學生剛上大二,失去了大學學習的機會,只好回去重新高考。

案例三:2014年9月9日和9月20日的課程考試中,我校8名學生在手機軟件中抄襲了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問題答案。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和《暨南大學學生紀律處分條例》,給予其留黨察看處分。八個學生差別太大,四年拿不到學位證。

案例四:2014年,有45名學生因違紀、考試作弊受到學校處罰,其中13名學生因考試作弊或代替考試無法拿到學位證,令人遺憾。

暨南大學關於學生考試違紀的有關規定

對在考試中違紀、作弊或有學術不端行為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處分;代考、替考、組織作弊的,壹律開除學籍。作弊兩次等作弊情節嚴重的,將被開除學籍;因考試作弊受到處罰的,不授予學士學位。

同學們,考試不僅是檢驗我們學習成績的最佳時機,也是展示我們優良學風的窗口。希望同學們行動起來,共同營造“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良好氛圍,用實實在在的成績證明自己的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