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鑒先賢思想的好處
好處是禮法完美結合,從而達到治國目的。這是先秦儒家政治道德思想對以德治國和依法治國相結合的當代借鑒價值。荀子對禮與法的重視,某種程度上是在鼓吹禮在治國中的重要性,並沒有忽視法在治國中的重要意義。因此,荀子的政治道德思想是為了更好地將禮法互動運用於治國,以達到治國的目的。先秦儒家政治道德思想的另壹個價值是註重加強禮法結合,更好地將道德和法律的結合運用於以德治國。禮法結合並不是要求政治家把禮法壹起執行,而是要註意禮法結合,該用的時候用禮儀,該用的時候用禮儀,這樣才能更好的達到治國的目的。孔子重視禮儀在治國中的作用,但並不十分重視法律在治國中的意義,但他並不否認孔子也承認法律在治國中有壹定的積極作用。孟子在倡導王道思想時,批判了其對立霸權的不足,即達不到人民的對立。可見,孟子認為如果壹味強調法律在治國中的作用,就會失去民心,達不到治國的目的。所以,在禮治和法治之間,孟子選擇了先用禮治輔助法治。而荀子則是禮法結合的集大成者,主張禮法結合治國。為了更好地治理國家,這也是對政治家的要求。總之,先秦儒家的政治道德思想是強調禮在政治中的作用,而不是忽視法在政治中的積極價值,所以它開始將禮與法結合起來作為其政治的具體手段。就這樣,孔孟荀的政治道德思想被後人不斷繼承和發展,有益的成分被不斷利用。禮法結合是為了協調治國方略,在當代國家治理中更好地運用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