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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關系(1)這個世界有規律嗎?

凡事皆有因。世界是物質的,有普遍的客觀規律。所謂人類的認知,就是發現和發現這些因果關系。壹旦發現這些客觀規律,就可以用來解釋現象,預測未來。這是科學。

是的,我們似乎總是這樣想:

但在歷史上,哲學上曾經有過壹次驚天動地的因果關系討論,其影響至今仍未消散。

1737年,26歲的英國人大衛·休謨(1711-1776)結束了在法國的三年旅居,回到倫敦。他帶來了壹部手稿,《人性論》,是他在法國期間寫的。作為壹個年輕的民間哲學家(在那個年代,所有從事哲學的人都是民間哲學家),他滿懷憧憬地對泰晤士河說:顫抖吧,歐洲哲學,我來了。

結果這本書沒人買,沒人討論,沒人感興趣。休謨自己說,它是在印刷機上死產的。直到十幾年後,休謨的觀點才慢慢受到重視。

人性論太宏偉了,休謨寫的時候差點精神崩潰。作為壹部哲學著作,這本書最開創性的壹點是關於因果關系和歸納。

休謨說,當妳看到太陽照在石頭上時,石頭就變熱了。妳會說太陽照耀是石頭發熱的原因,兩者之間有因果關系。我們知道這壹點已經有幾千年了。問題是,太陽照在我們身上,石頭是熱的。那麽我們用哪個器官來感知這種因果關系呢?既然不能感知,為什麽要說這兩種現象之間壹定有壹種叫做因果關系的東西呢?

今天,太陽照在石頭上,昨天,太陽照在石頭上。以前是這樣的,然後我們說這是因果規律。為什麽?妳怎麽能保證明天還是這樣,永遠都是這樣?太陽過去每天都從東方升起。以後壹定會在東方崛起嗎?

別說學術界,就連普通人都在說這孩子沒病吧?幾千年來我們不就是這麽想的嗎?偉大的牛頓(1643-1727)剛剛去世,萬有引力定律準確預言了天體運行軌跡。這不是因果關系嗎?這不是科學規律嗎?妳懷疑什麽?妳的意思是明天早上起來,樹上的蘋果不壹定會掉到地上,而是會飛到空中?

休謨回答,抱歉,從某種意義上說,是的。我很佩服我的同胞牛頓的成就,我們也在享受牛頓理論的成就,但我還是想說,從哲學的角度來說,牛頓定律不壹定有效,只是壹種可能,壹種可能性。我們不能推斷牛頓定律過去成立,將來也成立。我們只能說,明天早上蘋果離開枝頭的時候,很可能會掉到地上。

這是扯皮嗎?妳是哲學家還是詭辯家?

休謨說,妳放心,我當然是哲學家,也是民間。我對我的和人類的認知非常崇敬。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事物之間是否存在所謂的因果關系,準確的說,我們不知道,因為我們無法感知這個東西。人們傾向於認為有因果關系,因為這是我們的心理需要,是壹種習慣。而且,這種因果關系不是必然的,只是可能的。

為什麽這麽說?我們再來看歸納。我們觀察到很多地方的天鵝都是白色的,所以我們認為所有的天鵝都是白色的。這就是歸納法,我們的自然科學知識就是這樣獲得的,我們所謂的因果律就是這樣獲得的。但是,歸納法在邏輯上是站不住腳的。如何從壹些已知的經驗中推導出所有未知的判斷?我們見過的所有天鵝都是白色的。怎麽能推斷未來的天鵝都是白色的呢?如果有黑天鵝呢(著名的黑天鵝出自休謨先生)?牛頓定律就算成功壹萬次,也不代表下次壹定會成功,只代表可能會成功。

如果我們承認休謨所說的是正確的,那麽整個人類的認知體系,尤其是整個科學體系都將被顛覆。我們所尋找的科學規律,無非是壹些心理習慣,並不能保證未來壹定有效。我們還能愉快地從事科研嗎?起初,沒有人願意接受這種說法。所有人都認為休謨完全不可理喻,但慢慢地,整個歐洲哲學界都明白了,休謨提出了壹個關於認知理論的極其本質的問題,這個問題是無法反駁的。最後大家只能選擇忽略,反正不會影響我們在現實世界中繼續使用牛頓定律。

只有壹個人認為這是不可能的,必須回復休謨,因為休謨不僅挑戰了哲學,還顛覆了人類幾千年的認知體系,使得科學完全站不住腳。這個人就是康德(1724-1804)。

第壹次聽到休謨的觀點後,康德陷入了沈思,之後他沈思了十壹年,直到《純粹理性批判》的出版。這本書的命運堪比人性論,出版後沒人能看懂。直到壹年後出了書評,解讀還是不對。

康德說,我們過去所有的認知都是假設世界上存在著壹種客觀存在和客觀規律,我們認知的目的就是為了理解這種客觀存在,發現這些規律。但這不是真的。我們無法真正認識這個客觀世界。我們只能知道我們的先天理性允許我們知道的那部分世界。

我們的大腦不是壹張白紙。我們生來就有壹定的理性。我們有自己的操作系統,我們對那些體驗的感知是基於與生俱來的理性。比如休謨說,我們只能在石頭熱之前感知太陽,所以這個首尾就是對時間的感知,這是先天的。休謨雖然不認為第二天蘋果會落地,但他也承認樹高於地,這就是空間,這種空間的概念是與生俱來的。

舉個例子(康德沒有打比方,他用壹本書來證明),我們每個人都戴著壹副有色眼鏡看世界,我們只能感知和認識這個眼鏡裏呈現的世界。至於世界是什麽樣子的,不戴眼鏡是什麽樣子的,對不起,我們不知道,客觀世界是未知的。

這個所謂的先天原因是什麽,那個眼鏡,那個操作系統?康德給出了空間和時間以及十二個範疇,因果關系就是其中之壹。我們每個人都用這些與生俱來的認知能力去認知世界,這是人為的自然立法。不是我們的認知是否符合客觀世界的問題,而是我們的認知是否必然符合我們的理性的問題。

萬事皆有因,有因果關系。只要條件不變,原因當然可以推導出來,存在因果規律。這是我們與生俱來的理性。至於是否存在於客觀世界,並不重要。反正我們只能認識我們先天理性所能認識的世界。於是,休謨的問題被完美地解決了,在這個世界上,人們又可以愉快地研究科學了!

有人說妳康德說有十二類,有。妳怎麽能證明呢?嗯,這需要壹本《純粹理性批判》來闡述。

在康德之前,有兩個哲學流派,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從康德開始,主流哲學沒有人堅持唯物主義(不知道的同學可以去撞墻)。世界是唯心的,我們只能認識我們能認識的世界。法律是我們自己發明的。至於客觀存在的那部分,我們無法知道,也無從知曉。

康德是近代最偉大的哲學家,他的哲學是壹個蓄水池。之前所有的舊哲學都聚集在這裏,之後所有的新哲學都從他身上流出。霍金說,雖然現代物理學尤其是量子力學的發展極大地顛覆了包括哲學家在內的人們的認知,但康德並沒有過時。

未來的壹百年將是科學大發展的世紀。經典力學、電磁學、化學、醫學和現代物理學,整個工業革命的成就都是基於科學規律,即從A到B的過程不斷重復。直到卡爾·波普爾(1902-1994)又把這個問題搬出來了,說,等等,學科學不是那麽愉快的。

波普爾說,我完全同意康德關於先天理性的說法。我們只能認識我們的理性允許我們認識的世界。我也同意凡事皆有因的說法。但是,關於這種因果關系的必然性和這種因果規律的問題,我是站在休謨壹邊的。我認為康德並沒有完全解決休謨的問題。

我們可以接受A是B的道理,但是妳觀察了壹萬次A先B後A,妳也不能用我們先天的理性去推斷下壹次壹定會先A後B,這個問題康德回答的不夠透徹。牛頓定律不是被相對論顛覆了嗎?因果關系的問題本質上和歸納法是壹樣的。

歸納法就是從已知推導出未知,從有限推導出無限,從特殊命題推導出全稱命題——有的S是P,所有的S都是P?壹個農民養了壹只雞,每天都給它餵食。這只雞得出壹個結論,農夫每天都來餵它,直到感恩節前壹天把它殺了。這只雞至死都在想為什麽歸納會起作用(這個例子來自羅素)。

為了證明壹個理論,我們可以使用的推理方法只有兩種:歸納法和演繹法。首先,我們不能用歸納法來證明歸納法。這是壹個循環論證。那麽,如果是演繹法證明歸納法,其論證過程是這樣的:

但問題是,這個推導的前提不就是歸納必須正確嗎?或者循環論證。

所以,邏輯上,歸納法無法被證明,休謨的問題依然存在,所謂的因果關系依然不是必然的,只有概然性。

那麽我們該怎麽辦呢?

波普爾說,科學理論不能從邏輯的角度得到證實。就算牛頓定律和相對論成立幾千遍,也不能推斷下壹個就成立。休謨在這方面是正確的。但是科學理論是可以證偽的,我們無法證明所有的天鵝都是白色的,但是只要有壹只黑天鵝,我們就可以說所有的天鵝都是白色的。只要我們沒有發現黑天鵝,我們仍然可以相信天鵝是白色的。

什麽是科學?科學是人類為了解釋和預測世界而提出的假設和理論。不能完全證實,但是可以觀察,可以重復,可以實驗,可以證偽。在這個理論被證偽之前,如果它是有效的,我們選擇相信它。即使被證偽,我們仍然可以像牛頓定律壹樣,在有限的條件和範圍內選擇繼續使用。所以真相是,這個世界的規律都是主觀的,都是人類自己編出來的,都不是必然的,都是有條件的。這個世界上沒有永恒的客觀規律,只有實踐性和叠代性,這就是證偽主義。

有人說,波普先生,妳說的太好了,讓我們豁然開朗,人類的認知問題解決了;但是,妳的證偽主義能被證偽嗎?

沈默了壹會兒,波普爾低聲說:“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