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文章:
協商民意和共同治理
“協商”,即交換意見、討論的意思,範圍從治國理政中的政治協商、民主協商,到基層治理中的事事商量,“協商”隨處可見。協商是壹種手段,找到全社會願望和訴求的最大公約數,形成多方合力,實現社會共治,把事情商量好,最後把事情辦得更簡單。
協商,匯聚民意,才能找到全社會願望和訴求的最大公約數。有事好商量,大家的事大家商量,大家處理。這種做法改變了過去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把縱向指令變成了橫向協商。大家各執壹詞,積極參與其中,建言獻策,表達真實意願,碰撞不同意見,這樣民意才能得以彰顯,民主才有土壤。當然,既然事情需要討論,說明事情本身是復雜的,需要照顧的利益是多樣的。在討論的過程中,有時不可能面面俱到,讓各方都完全滿意。所以,討論的過程,其實就是壹個妥協和相互理解、讓步的過程。這樣才能找到社會願望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實現社會利益最大化,否則很難討論出結果。曲水亭街道從無序、抱怨變為有序、安居樂業,主要得益於不斷的“咨詢”;“咨詢”在N市上線以來,收到了良好的反響。被認為是有溫度的擴音器,溫暖人心的輿論通道,接地氣的咨詢平臺。從根本上說,因為協商反映的是民意。
討論,形成合力,到壹個地方讓輿論最終落地。協商是手段,不是目的。協商的最終目的是達成民意,尋求解決社會問題的辦法。過去基層的問題很難解決,主要是得不到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而人民群眾的不理解和不支持,是因為對信息了解不夠,對基層治理參與不夠,協商不夠。咨詢的出現,有效地解決了人們參與積極性的問題,可以集合民眾的智慧、經驗和力量去克服困難。從更廣的層面來看,合力的來源不僅限於群眾,還包括專家學者、社會組織、政府機構等。只要大家團結壹心,就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從更深的意義上說,協商是實現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開始。“共商、共建、共治、共享”都有“共”字,都以“合”開頭。“共同”強調共同參與的含義,可以激發群眾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通過協商,共同建設、共同治理,最終共享成果。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是時代潮流。僅僅依靠政府治理而沒有群眾的參與,是“用剃刀負重——頭腦發熱”。治理的效果並不理想。僅僅依靠民眾的個人能力很難解決公共問題。只有同心、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才能和諧,世界才能和平。最好的治理是社會共治,人人都可以參與,人人都可以享受治理的成果,協商為社會共治提供了路徑。
當前,中國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利益錯綜復雜,挑戰與機遇並存。這種情況決定了我們需要更加註重傾聽民意,善用協商這壹手段,尋求社會的最大公約數,畫出民意的同心圓。這樣才能呈現出“眾誌成城,群策群力”的盛世圖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