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壹般指的是情侶從相識到結婚用了三個月的時間。在生活中的閃婚群體中,快的情侶可能壹周內結婚,大部分在壹個月左右。閃婚並不違反任何法律規定,但是很多人這麽草率的提前過日子可能是不負責任的。
其實六個月不是很快,壹般不會算在閃婚的範疇。六個月的時間其實可以對對方的性格脾氣有壹定的了解,包括婚姻觀等問題,六個月基本可以判斷是否與自己壹致。所以從談戀愛到結婚需要六個月的時間,所以謹慎起見,不要變成閃婚。
擴展數據:
閃婚的類型
1,情感型
經過幾天甚至更短時間的接觸,男女雙方都“感覺良好”,感情迅速升溫。他們很快就完成了壹系列的感情和法律手續,攜手步入了婚姻的神聖殿堂。表面上看,這似乎驗證了“緣分已來,不可阻擋”這句名言,但實際上這是壹種盲目的情感沖動和對婚姻漫不經心的態度的表現。
2.空靈型
或因感情創傷,或因婚姻失敗的經歷,有些人在內心極度壓抑迷茫,感情無處歇息的時候,如果遇到合適的“療愈”對象,就會“壹拍即合”,加入“閃婚”隊伍,也就不足為奇了。為了滿足壹時的情感需求,把婚姻當成可以揮之不去的“止痛藥”是很遺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