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沿公路設置的廣告標誌由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統壹規劃,其設計和施工須經省公路管理機構批準。
2、在路邊設置廣告招牌,屬於路政、綠化、城管等部門協助並辦理相關手續。當然每個地區可能不壹樣,可以直接在當地咨詢。
壹、路邊廣告牌類型
1,單柱廣告牌
廣告牌放置在特殊的支撐柱上,大部分是T型或P型。廣告牌面向密集的車流和人流,在高速公路、交通要道等地方設置廣告裝置。常用的尺寸是6米高X18米寬,主要使用射燈作為照明設備。
2.公共汽車候車亭的廣告牌
通常主要是設置在公交候車亭的戶外媒體,以燈箱為主要表現形式。這類媒體安排的廣告主要是大眾消費品。
3、大型燈箱
基本上都是安裝在建築物的外墻上,也有安裝在屋頂或裙樓上的。白天是彩色廣告牌,晚上點亮就成了“點亮裏面”的燈箱廣告。
需要註意的是,道路安全無小事,不要以小惡小。為了保證人們的出行安全,不要擅自在道路兩側安裝廣告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第五十四條
未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公路用地範圍內設置公路標誌以外的其他標誌。
第七十九條
違反本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在公路用地範圍內設置公路標誌以外的標誌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部門拆除,相關費用由設置者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