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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為什麽要講16的故事?

做壹個好人,不要動不動就作惡!因為妳永遠不知道妳什麽時候會跌倒!

我不相信他會主動坦白犯罪事實,但審訊他的人有辦法讓他招供。因為我的壹個同事剛進去就交代了自己犯下的壹切:貪汙了多少,誰行賄了,他們行賄了多少,他有幾個情人,他有多少房產...我們都想知道他為什麽放棄了所有的情人。辦案人員不可能知道這麽隱秘的事情,我們卻把壹切都想當然了。辦案人員就是有辦法讓妳詳細解釋!

後來和幾個調查員壹起吃飯。他們說嘿嘿,絕對沒有刑訊逼供,但是沒有任何線索也太小看他們了!又壹個,想忘記?如果不存在,他們有自己的辦法讓妳清楚記得罪行,解釋清楚!壹個破碎的人,什麽都能記得!

惡遲早要還的,畢竟都是凡人之身!

杜·邵平在16年前講了這個故事,因為他想要自由。

先把這個案件的大致情況放在壹起分析,有助於理解杜的心態。

1.新晃壹中操場建設工程埋屍案有兩個重要人物。壹個是時任該校副校長、校長兼黨總支書記的黃,另壹個是工程承包人、黃的侄子杜。受害人鄧當時在學校後勤工作。

2.雖然黃當時是新晃壹中的壹把手,但按照程序,學校的操場建設項目需要分管後勤的鄧簽字。然而,鄧沒有簽字有兩個原因。第壹,他認為工程質量太差。當時鄧帶著黃去檢測工程質量,用水管沖洗操場墻時,壹大半塌了。這樣的品質壹定不能簽字。

第二是項目金額。合同價80萬元經黃、杜私自修改,未完工程預付款654.38+0.4萬元。鄧覺得這樣不合適。這兩個原因導致了黃和杜對鄧的不滿,杜甚至揚言要殺他。之後就不要再向教育局舉報項目的問題了。黃和杜都認為這個記者是鄧。以上原因都為杜害的計劃埋下了伏筆。

3.鄧最後壹次上學後失蹤,據鄧的家人說,杜是曾失蹤前見到的最後壹個人。不管杜·邵平是否自願承認,他至少是這個案子的最大嫌疑人。

接著,杜解釋了16年前發生這種情況的原因。

1,我們常說“不做虧心事,不怕鬼叫門”,雖然杜當時把殺人埋屍搞得神神秘秘的,但是他有嫌疑卻沒有被抓住。他當時僥幸逃脫,但他最清楚自己做了什麽。沒被發現不代表沒發生。為了錢密謀殺人不是小事,他自己心裏應該很清楚。人是有腦有記憶有心的動物,這件事會深深的印在他的腦海和心裏,無法抹去。

2.杜心裏知道,這件事遲早會被發現,謎底終將揭開。所以在16年,無論他的物質生活如何,內心都不可能如此平靜,心理上總會被這件事折磨。即使在16年,他也壹直處於焦慮狀態。

3.杜因涉黑涉惡被抓後,壹方面,或許他心裏清楚,16之前的大部分事件是無法掩蓋的。另壹方面,他自己也被這件事折磨了16年,說出來對他來說是壹種解脫。其實這是大部分潛逃罪犯都會有的壹種心理。當壹些沒有被及時處理的罪犯落網時,我們經常聽到他們說:“我終於解脫了,心理上解脫了。”杜也是這樣。所以他講的16年前的案例,大部分都是心理上無法承受,不想背負的。累是對人最大的折磨,他說出來會很輕松。

所以,杜能說出16年前發生的事情,基本是必然的。雖然會受到法律的懲罰,但從內心來說,他終於卸下了包袱,可以輕松度過余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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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兇手杜於2003年殺害新晃縣壹中教師鄧世平,至今在逃。從16開始,他在新晃開了餐館等幾個行業。在今年的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杜為什麽要坦白自己殺了人,不想全身而退?

從猜測的角度來看,這主要是由於當地主要部門的人員調動,而杜失去了他的保護網。

新晃壹中原校長黃炳松是杜的叔叔。退休後,他和女兒搬到深圳生活,生活滋潤舒適。我覺得當時黃炳松是主謀,錢拿了大頭。現在舅舅遠走高飛,惶惶不可終日,心態失衡。也許他的良心發現了。

可能殺害老師的鄧世平等人當時在場,這下子引起了內訌,並供認杜被捕。在強大的審判面前,杜的心理防線崩潰了,暴露了他的真實感情。

目前新晃警方有效辦案,解決了這起懸案。

歡迎繼續關註,會有完美的消息。

杜已經在社會上混了很多年了。他是壹個罪大惡極的罪犯。他不擇手段地占有社會資源,甚至為了錢而犯罪。漠視人命,對他抱有任何幻想都是幼稚!

此前,他曾因放高利貸和暴力威脅他人入獄。在專案組民警深入調查此案時,杜涉黑團夥壹成員稱,2003年,他聽從杜的指示,將鄧世平的屍體埋在新晃壹中操場下。至此,杜某不得不放棄壹樁人命關天的大案,實事求是地說:沒有坦白和主動。

不畏強暴,仗義執言的鄧先生突然失蹤,被埋在生前工作的學校校園裏!杜出於何種心理選擇將鄧先生葬於此地,不得而知,但他被害的事實卻是顯而易見的。我相信公正的審判很快就會到來!

如果要說這件事最終被曝光的根本原因,那就是壹句話:“正義終將戰勝邪惡。”

十六年前,鄧世平被惡勢力打敗,被邪惡的杜和壹幫黑勢力打敗,丟了性命,葬在操場跑道上。

十六年前,鄧世平家敗。他們想盡辦法為鄧世平報仇,但沒有人幫他們。他們不得不被沒有采取行動的執法人員擊敗。他們甚至說了那句昧良心的話:“幫不了他們!”

16年來,鄧世平壹直在地下,默默關註著無數天真浪漫的孩子的笑聲,同時也預示著惡勢力的逐漸消亡。

16年後,他終於等來了英明領導下的掃黑除惡行動,徹底把杜等惡勢力送上了斷頭臺!紙包不住火,罪也躲不過太陽。杜·邵平別無選擇,只能用他的良心來減輕他的罪惡。十六年後,鄧世平的冤屈將得到報應。

希望借此掃除邪惡的雷霆,讓更多的邪惡勢力得到應有的懲罰。

有幾種可能性。

1.事實上,警方壹直懷疑杜邵平與鄧世平的失蹤有關,但由於各種壓力和沒有證據,他們無法迫使他開口。所以,這壹次,我們通過掃黑來進行針對性的打擊。

要想殺死鄧世平並把他埋在操場上,杜壹個人做不到。肯定還有其他同案犯,所以警方很有可能誘導他們坦白,在獲得壹定數量的坦白後從寬處理。

早些時候的新聞報道,姚,杜團夥的重要成員,在這次打擊行動中首先被警方拿下。此外,參與過該事件的人也承認了此事。這些也可能成為壓垮杜最後防線的壹根稻草。

人們往往趨利避害。杜甫不會在沒有任何動機的情況下主動坦白這麽大的罪行。妳能爭論多久就爭論多久。

而現在,杜還沒有完全解釋清楚,所以他還在博弈。

2.那就是傳說中的良心發現。可能是雖然涉入黑社會,謀財害命,但基本不害人性命。鄧,這是他手中唯壹的生命。所以他覺得既然抓到了,就能坦白,心裏也能有些釋然。

但是,我不相信人可以潑硫酸,也不會有心理上的解脫和救贖。

3.還有壹種可能。我不後悔,但我不想活了。也許是我有病,也許是我覺得沒意思,所以我就承認了。

剛剛看到了野獸大師的稿子,雖然點進去就刪了。他的問題是為什麽這樣壹個謀殺案需要這麽長時間。我覺得這也給了這個話題壹些思考的空間。

我覺得杜背後絕對比他的親戚和校長更有勢力,所以沒人敢查。可惜風水輪流轉,後臺倒了。他就像壹個被遺棄的孩子。看到這裏,他或許能挽回壹些自己的東西。所以他承認了。

這是壹起16被掩蓋的命案。

2003年,新晃壹中新建了操場。校長的侄子杜承包了學校的跑道工程,卻偷工減料,虛報工程造價。該校鄧老師認為操場質量有問題。先是拒絕簽字,然後上報縣裏。結果他被迫簽字,被殺埋在跑道下。前不久,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獲得壹條16年前的命案線索,案情大白於天下。

然而,根據媒體和公安機關的報道,尚不清楚杜是否親自供認了此案。我認為杜本人應該或不應該主動或願意坦白。主動坦白公安機關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實,是為了獲得從輕處罰的機會。但本案是故意殺人罪,是極其嚴重、惡劣的犯罪,而且還會涉及其他犯罪事實,所以杜不太可能主動坦白。應該是當時參與或者知道此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現,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並揭發此案。面對其他人員的供詞和證據,杜不得不承認事實。

和前面的回答壹樣,我不相信杜會主動交代自己16年前殺害鄧老師的惡行。

他被捕只是因為他參與了高息催貸。據說是因為他威脅違約方要沈他,對方才不得不報警。

感謝這次打黑除惡專項行動,感謝警方的強力打擊。

杜·邵平為此被捕,而在正常情況下,他對債務人的威脅將被視為僅僅是壹種威脅。沒有真錘,靠敲詐是大事。這些罪行並不致命。

罪犯被抓後,他的本能是減輕和擺脫對自己的內疚,少受點苦或不受懲罰,少說話,什麽都不說,這是他的本能。

據警方通報,杜對16年前殺人埋屍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關還辨認了埋屍的現場,還在他辨認的地方挖出了人骨。據說鄧老師紮在腰間的衣服沒爛。

雖然骨架的身份還有待最後確認,但現有的證據可以證實,他就是失蹤的鄧老師。

杜·邵平領導著壹個黑人社會組織。

黑社會組織的特點是肯定不止壹次作案。

因此,警察對他們的審訊必須是公開的。我們不要想象:

警察:“妳做了什麽?壹個壹個,我都記不住?慢慢來,別著急,打黑行動開始後我們就沒休息過壹天,這幾天也沒給妳們加班。來,抽根煙,想壹想,說實話,認罪態度好,可以爭取從輕處理。”

杜:“不,它真的走了。我這次只是想嚇唬嚇唬他……”

警察:“真的沒了嗎?妳想想,X年妳指揮過XXX什麽?X年妳做了什麽?要我給妳壹個提示嗎?”

審訊是個技術活,壹個有經驗的審訊者能把他的惡行翻個底朝天。

更何況這是團夥犯罪。團夥犯罪審判時,每個涉案人員都是分開審判,完全隔離,誰也不知道誰說了什麽。說他受審時不害怕是假的。

事實無數次證明,所有的壞物種都是紙老虎,沒錯,就是這個道理。

16年前發生的事情並不是秘密。家屬和當地人或多或少知道壹些線索。來自對被害人鄧某之子的采訪,並在微博中寫道:“據鄧某之子稱,鄧某失蹤16年前的那個早上,沒有任何異常行為的父親出門後就再也沒有回來過,也就是父親失蹤的第二天,家人發現學校操場上有兩個大坑,久未作業的挖掘機竟然推了20多分鐘的土。當時指揮推土機的是當時的校長黃。關於鄧老師失蹤壹事,時任校長黃對外界表示是攜款潛逃。當時,我們不知道警方在接到失蹤報告時進行了什麽樣的偵察。總之鄧老師這些年就這樣消失了。作為他的家人,他們壹度猜測鄧先生是否早就出事,是否與當天的挖掘機有關。”

可見這件事只是壹個不能說的半公開的秘密。是黑惡勢力編織的恐怖勢力網絡在壓制事情的真相。當他的權力崩塌,這件事的真相也會伴隨著鄧親屬堅持了這麽多年的舉報,隨著鎮壓正義的勢力的瓦解而自然浮出水面。杜也知道,這件事根本隱瞞不了,可能只是為了爭壹個口供。

1是天意。。16年前就算操場平整了,平整的少也很難平整世界!今天蒼天有眼。。。

2.團夥犯罪的特點就是妳不能絕對保證別人永遠不會說出去。所以為了減輕處罰或者立功,甚至良心發現,事件都有可能爆發。死者死亡的恐怖永遠不會從兇手的記憶中抹去。任何情緒波動或意外事件都可能與此事件有關。這也應該是壹句名言:不做錯事就不怕鬼半夜敲門。壹個殺人犯因為做了什麽可恥的事而活在世上,未必比死舒服多少。

3.審問很有技巧。妳怎麽確定是杜某先自爆而不是他的同夥?如果是同夥先自爆,杜某想抵賴,也抵賴不了。畢竟有壓倒性的證據。

對付這樣的罪犯,槍斃或者註射的死刑確實太輕了。,,,上天雖然開了眼,但還是不公平!!即使付出生命的代價,人民也很難憤怒。。。如果出現這種突發事故,比如帶嫌疑人勘查現場,突然下起血雨,嫌疑人掉進坑裏被活埋。。。。這可能會稍微平息公眾的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