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壹輛自行車成本300元,每小時1元。如果沒有損壞,不需要維修,需要300小時才能收回成本。根據目前的使用情況,自行車共享每天使用4小時是很高的。所以,至少要75天才能收回成本,也就是說要近3個月。
所以要想盈利,只能用損傷小的車輛。
自行車共享是指企業在校園、地鐵站、公交站、住宅區、商業區、公共服務區提供的自行車共享服務,是壹種分時租賃模式。自行車共享是壹種新的共享經濟。
2017年8月,交通運輸部發布《共享單車管理指導意見》,明確要求運營企業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禁止為12周歲以下兒童提供服務。
截止2017年9月7日,共享單車壹線城市有12個城市,二線城市如武漢、杭州、福州、鄭州、南京。自8月份以來,已發布通知暫停新的自行車共享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