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安·莉安·博施
【釋義】愛:留戀;她:放下然後離開。描述懷舊;戀戀不舍又稱“戀戀不舍”。
【語】王松明清《後蕩》卷六:“下意識的說話;我舍不得分開。”馮明夢龍《醒世恒言老仆徐變家有憤》:“我所戀戀不舍;愛他壹個人。”
【發音】她;不能讀成“se”。
【辨析】愛情;不會寫“山”。
【近意】舍不得離開。
【反義】壹刀兩斷,撒手不管
【用法】可用於對人、事、風景等的懷念。往往包含贊美。壹般用作謂語、定語、狀語。
【結構】比較正式。
歧視~和“舍不得”都是舍不得離開的意思。但是~可以用在人或地方;“勉強”只用於人。
[示例]
(1)高中畢業時;老師成功地把我們送出了校門。
(2)會被分離;同誌們高興地揮手告別。
[英語翻譯]可靠地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