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養嬰兒是法律禁止的,是違法的,更容易感染艾滋病、性病、梅毒、乙肝、尖銳濕疣等疾病。
擴展數據
有效期
關於使用“收養”的合法性,對於私權來說,“自由就是沒有法律禁止的自由”。國家沒有專門的法律禁止單身、離異或喪偶者的“收養”行為。單身、離異或喪偶的人的“收養”行為是自由,使用“收養”噱頭也是自由。
但禁止收養的法律有:《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壹)拒絕承擔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
(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養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