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羅素不僅在西方哲學史上享有崇高的地位,而且在西方文學史上也占有尊貴的席位。羅素年輕的時候就想寫小說,1912勉強寫完了《約翰·福斯特的困惑》。這部小說缺乏想象力,過多的抽象說教,羅素本人也極為不滿,因此在生前拒絕讓它出現。短篇小說創作方面,羅素直到80歲才開始嘗試,包括《郊區的撒旦》和《其他故事》(1953)、《知名人士的噩夢》(1954)。雖然在小說的立意和想象上還是有不足,但這些故事還是值得壹說的。在文學創作上,羅素最大的成就是散文創作。可以說,羅素的散文是二十世紀英國文學史上的壹座豐碑。臺灣學者胡品卿翻譯了羅素的壹些哲學論文。在《譯者》的序言中,他解釋了自己偏愛羅素的原因:
首先,他文筆優美,哲理深刻。他出色的文筆和高超的機智讓哲學論文不再顯得乏味。其次,他是真理的宣傳者。人世間,敢說真話的人太少;而羅素是壹個勇敢的人,因為勇敢的人不害怕,他總是那麽坦率真誠。
在我們這個世紀,物質文明正在占上風。所以我們只是聽收音機和看電視。我們只跟蹤聲音,顏色,圖片,我們把學習當成了壹條恐懼之路。如果要做壹個真正有深度的人,真的要仰望羅素,他是最好奇的。1
的確,羅素是二十世紀的智者。他興趣廣泛,著作等身,在哲學、數學、邏輯學等方面都有很高的造詣。他和懷特海合著的《數學三卷論》成為西方哲學史上不朽的經典。然而,他不是壹個生活在象牙塔裏的冥想者。他壹生熱心參與社會活動,關心世界局勢,同情人類命運。在他的自傳中,他這樣回顧自己漫長的壹生:“三種簡單卻無比強烈的激情伴隨著我走過了這壹生。它們是對愛的渴望,對知識的追求,對人類苦難的極度同情。”正是這三種激情始終充斥在他散文作品的字裏行間,使他成為二十世紀西方選出的當之無愧的散文大師之壹。
1872年5月18日,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出生於英國威爾士拉文克羅夫特(Ravencroft)的壹個顯赫家庭。他的父親安布雷爵士是英國議會議員,母親凱蒂·斯坦利是女權運動的支持者,機智、莊重、才華橫溢。他3歲的時候,父母相繼去世。他的祖父羅素勛爵曾兩度擔任英國首相。父母去世後,拉塞爾由祖母撫養。奶奶老了,這是羅開魯的歷史教科書。她是蘇格蘭長老會的成員。她要求拉塞爾每天早餐前祈禱、彈鋼琴、洗冷水澡。羅素從小就對歷史有著濃厚的興趣,獨立意識也很強,這大概和他奶奶的教養分不開。在物質上,羅素的童年是富足的,但在精神上,他是不幸的。“我的父母已經去世了,我經常想,我不知道他們活著的時候是什麽樣子。當我孤獨的時候,我總是在花園裏徘徊,要麽收集鳥蛋,要麽沈思飛行的時光。“好在羅素從小勤奮好學,養成了嚴謹的學習態度。祖父的圖書館藏書豐富,羅素只要有可能就沈浸其中;我爺爺去世後,這個圖書館成了他的書房。奶奶壹直擔心他學習太辛苦,經常限制他讀書的時間。拉塞爾在臥室裏偷偷點上蠟燭,即使在深寒的夜裏,他也穿著睡衣坐在桌旁認真學習。聽到奶奶的動靜後,他吹滅了蠟燭,溜上床。在文學方面,他最喜歡雪萊的詩歌以及吉本和斯威夫特的歷史和文學作品。他後來表現出來的良好的文學功底,很大程度上得益於這種從小博覽群書的習慣。
從65438年到0890年,羅素進入劍橋大學。對他來說,這是壹個全新的世界。他擺脫了家庭的束縛,思想自由。劍橋給羅素提供了壹個極好的環境,使他能夠把對自然科學的探索和對哲學的思考結合起來。羅素壹直對哲學感興趣。大學前三年,羅素學的是數學,但學完數學之後,他壹直不忘多讀壹些哲學書籍。四年級開始主攻哲學,表現出驚人的熱情。“讀完哲學,我仿佛從山谷的小世界中解脫出來,看到了壹個五彩繽紛的新世界。”他通讀了大部分哲學家的著作,開始致力於數學哲學的研究。
1894年,羅素以最高的成績從劍橋畢業。這時,他已經愛上了愛麗絲·皮埃爾·塞·史密斯。拉塞爾不顧家人的強烈反對,堅持在今年年底與愛麗絲舉行婚禮。拉塞爾壹生結過四次婚,這是第壹次。這段婚姻的開始無疑是幸福的,給他留下了美好的回憶。這壹點可以從羅素的自傳中對他當年求婚的記述中看出:
我們走到壹座小山,在壹片山毛櫸林中坐了下來。這是壹個美麗的地方,看起來像早期歌德式大教堂的氛圍。從樹上望去,四面八方都是壹片寧靜的景象。那天早上,空氣清新,有晨露,於是我想:人生或許是幸福的。然而,當我們坐在樹林裏時,害羞阻止我超越我的言語和行動的範圍。那天早飯後不久,出於無限吞吐和恐慌,我明確向他求婚。這是當時的習俗。她沒有接受也沒有拒絕。三
這是壹種優美的散文筆觸,也是壹種非常純粹的真情流露。40多年後的回憶,壹幕幕仍歷歷在目,可想而知拉塞爾對他和愛麗絲的這份感情是多麽珍惜。可惜這段幸福的婚姻只維持了八年。1902,羅素突然意識到自己不愛愛麗絲。接下來的九年對他們所有人來說都將是痛苦的。1911年,他們正式分居。
在此期間,羅素完成了《數學原理》(與懷特海合著,1910-1913)和《哲學的問題》。1912 >、我們對外部世界的認識(1914)和神秘主義與邏輯(1917)等散文。這些作品大多涉及專門的哲學問題,因此讀者群較窄。但羅素的長處在於,在闡述哲學問題時,他總能盡可能地讓自己的段落清晰易懂,文筆幹脆,令人信服,在他的文章中隨處可見類比、諷刺等文學修辭手法。但有時似乎有些時刻追求文筆的豐富和修辭的優雅,讓他的文字失去了傳播性和糾纏性。綜合來看,這壹時期的作品只能是文筆流暢的哲學作品,只有《神秘主義與邏輯》前四篇和《哲學隨筆(1910)》中的《論歷史》例外。
《論歷史》最初發表在《獨立評論》7月號,1904,後來收錄在《哲學論文集》中。羅素旨在說明歷史的價值及其對拓展人類想象力的意義。文章前半部分是抽象的解釋,後半部分文風突變,押韻頻繁,筆鋒充滿想象。讓我們先來看看他是如何使用押韻的:
經過無數代人,被遺忘的兒子在被遺忘的父親的嬉戲中受到崇拜,被遺忘的母親孕育著戰士,他們的屍骨染白了亞洲寂靜的大草原。
無數代人,被遺忘的兒女在被遺忘的父親墓前膜拜,被遺忘的母親養育兒子,他們的屍骨染紅了亞洲寂靜的草原。
這麽短的壹句話,有/f/、/w/、/s/、/b/四個頭韻,還有貫穿全句的/s/尾韻。而且“遺忘”二字和濁輔音/z/的重復,就像歷史的註腳,蒼涼而凝重,盤旋在時空的曠野。
再看看羅素的想象:
通過思考這些偉大的生命,壹種神秘的感覺…就像無形合唱中的音樂充滿了我們的靈魂…將逐漸成為可能。英雄的聲音仍在從過去的深處呼喚著我們。它莊嚴的戒律,就像海角上教堂的鐘聲,自但丁從死亡之國歸來後,就不斷從水中傳來;他們的聲音還在令人不安的時間海洋上回響;它深沈寧靜的語調依然訴說著修道院所向往的孤獨苦難,就像當時壹樣;以至於永恒事物的莊嚴取代了對可恥的快樂和轉瞬即逝的快樂的可疑的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