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出任政事和實施教育,就要獎賞善良和懲罰暴虐。
邪正者治亂之本,賞罰者治亂之具。 (宋·林逋)
釋:邪惡和正直是決定太平或混亂的根本,賞和罰是保證太平消除禍亂的工具。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不難於聽言,而難於言之必效。(明·張居正)
釋:天下的事情,立法並不難,難的是立了法必須執行;聽別人的意見建議並不難,難的是聽了後能去照著做。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 (韓非子)
釋:掌管執行法規的人堅強,就能使國家強盛;掌管執行法規的人軟弱,就會使國家衰弱。
殺人者死,然後人莫敢殺;傷人者刑,然後人莫敢傷。(宋·李覯)
釋:對殺人的處以死刑,以後就沒人敢殺人了;對傷人的處以刑罰,以後就沒人敢隨便傷人了。
無功不賞,無罪不罰。 (荀子)
釋:沒有功勞就不進行獎賞,立了功的就要獎賞,沒有罪過就不進行懲罰,犯了罪的就要懲罰。
巨壑雖深,獸知所避;烈火至猛,人無蹈死。(宋·蘇舜欽)
釋:大溝壑雖深,野獸能知道躲避開;大火雖非常猛烈,人沒有踩上燒死的。
不教而誅,則刑繁而邪不勝;教而不誅,則*民不懲。(荀子)
釋:不進行教育而光殺人,這樣雖然刑罰多但壓不下歪風邪氣;光教育而不實行刑罰,這樣做壞事的人就受不到懲戒。
賞善而不罰惡則亂,罰惡而不賞善亦亂。 (唐·元結)
釋:只獎賞善良的而不懲罰作惡的就會出亂子,只懲罰作惡的而不獎賞善良的也會出亂子。
賞無度則費而無恩,罰無度則戮而無威。 (孫武)
釋:賞賜沒有壹定限度就會費了財物而不能使人感恩,懲罰沒有限度就會雖殺人也不能樹立威嚴。
善為政者,刑先於貴,後於賤;重於貴,輕於賤;密於貴,疏於賤;決於貴,假於賤。(清·唐甄)
釋:善於為官從政的人,在進行刑罰時,先制裁地位高的,後制裁地位低的;對地位高的從重,對地位低的從輕;對地位高的緊密,對地位低的稀疏,對地位高的認真堅決,對地位低的寬容。
鞭樸不可馳於家,刑罰不可廢於國。 (宋·李覯)
釋:鞭打的懲戒不能在家庭中松馳,刑罰不能在國家廢除。
家有常業,雖饑不餓;國有常法,雖危不亂(韓非子)
釋:家裏有永久的產業,雖遇到饑荒也不會挨餓;國家有永久的法規,雖遇到危險也不會混亂。
不為重寶虧其命,故曰令貴於寶;不為愛人而枉其法,故曰法愛於人。((管仲)
釋:不因為貴重的寶物而歪曲使命和命令,所以說命令比寶物還貴重;不因為自己所愛的人而彎曲國家的法律,所以說法律比人要可愛。
盡忠益時者雖仇必賞,犯法怠慢者雖親必罰。(三國·諸葛亮)
釋:為國盡忠、對時代有益的人就是自己的仇人也必須獎賞,違犯法律、懈怠懶惰的人就是自己的親人也必須懲罰。
罰必施於有過,賞必加於有功。 (北齊·劉晝)
釋:懲罰必須實施到有過錯的人身上,獎賞必須給予有功績的人。
賞不當功,則不如無賞;罰不當罪,則不如無罰。(宋·張孝祥)
獎賞如果不能與所立的功勞相當,就不如不進行獎賞;懲罰如果不與所犯的罪過相當,就不如不進行懲罰。
言多變則不信,令頻改則不從。 (宋·歐陽修)
釋:說的話多變人們就不會相信,下的命令頻繁改動人們就不會服從。
理國無難似理兵,兵家法令貴遵行。 (唐·周曇)
釋:管理國家沒有多大難處,也要象管理軍隊壹樣,關鍵是軍隊的法令是非常註重遵照執行的。
賞不足勸善,賞不足禁非,而政不成。(宋·歐陽修)
釋:獎賞不能夠教育人們做善事,懲罰不能夠禁止人們為非作歹,這樣政權就保不住。
稂莠不鋤,嘉禾不茂;冤憤不泄,戾氣不消。(明·張居正)
釋:形似禾苗的害草不鏟除掉,真正的禾苗就不會茂盛;人們的冤憤不使之宣泄掉,暴戾的氣氛就不會消除。
上下不合,令乃不行。 (管仲)
釋:上下之間不團結和睦,命令就不會得到貫徹執行。
不以喜以加賞,不以怒以加罰。 (晏嬰)
釋:不因為個人高興了就隨便賞賜下面,不因為個人生氣就隨意懲罰下面。
爵不可以無功取,刑不可以貴勢免。 (漢·司馬遷)
釋:職位不能沒有功績就取得,刑罰不能因為高貴有勢力就免除。
天下難治,人皆以為民難治也,不知難治者非民也,官也。(清·唐甄)
釋:國家難以治理,人們往往以為是難在百姓難於管理,不知道難於管理的並非民眾而是官吏。
賞罰,政之柄也。明賞必罰,審信慎令,賞以勸善,罰以懲惡。(漢·荀悅)
釋:賞罰是治理國家的重要措施。賞要公正合理,罰要堅決果斷,要慎重對待自己的信用和命令。用賞來激勵人們做好事,用罰懲罰那些做壞事的人。
治國之法,為民而立者也,故其行也,求便於民。亂國之法,為上而立者也,故其行也求利於上,而不求便於民,斯法因人立,不悖於天理人性者寡矣。雖然,即不便民矣,其法雖立,而其國必不安。 ( 清·嚴復)
釋:治理國家的法律,是為人民制定的,所以在執行過程中,力求方便百姓。而亂國的法律,是為統治者而立的,它在執行過程中也必然力求為保護統治者,而不方便於人民。這種為少數人而立的法律大多數都違背天理人性。違背人民利益的法律既使制定了,而這個國家也壹定不會安定。
法者,天下之度量,而人主之準繩也。具法者,法不法也;設賞者,賞當賞也。(《淮南子主術訓》)
釋:所謂法律,就是衡量壹個國家是非的標準,也是國王治理國家的準繩。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為了懲罰那些違法亂紀的人;制定獎賞條例,也是為了賞賜那些應該給予獎勵的人。
壹政之舉,壹令之施,合乎其德智力者存,違於其德智力者廢。 (清嚴復)
釋:壹個政策的制定,壹項法令的實施,如果符合民德、民智、民力的就能存在下去,違背民德、民智、民力的就會被廢除。
為人君者不多聽,據法倚數以觀得失。無法之言不聽於耳,無法之勞不圖於功,無勞之親不任於官,官不私親,法不遺愛。上下無事,唯法永在。(戰國·慎到)
釋:當君王的人不過多地聽那些空泛無益的議論,而應根據法律制度來評判時政的得失。不合乎法律的話不要聽,不合乎法律的辛勞不給以賞賜,沒有功勞的親屬不能任用他們作官。當官的人不能因親徇私,法律對所愛者也不應有特殊的施舍。因此,上下級之間沒有別的,只有法律是永存的。
公務員面試牢記名言警句之:用人察人育人篇
英俊豪傑,各以小大之才處其位,得其宜,由本流末,以重制輕,上唱而民和,上動而下隨,四海之內,壹心同歸,背貪鄙而向義理。(漢·王符)
釋:對於英俊豪傑,依據他們的才能放在應有的位置上,使他們得到應有的權力和待遇。從上到下,以靜制動,國君壹呼百應,國君壹動而百姓緊隨,整個天下,就萬眾壹心,摒棄貪婪和卑下,***同向往道義和真理。
尊賢使能,俊傑在位,則天下之士皆悅,而願立於其朝矣。(孟子)
釋:尊重賢良,使用能人、英俊豪傑能安排在適當位置上,這樣天下的人都會高興,並且願意在這樣的國家裏做事。
明主之任人,饞諛不邇乎左右,阿黨不治乎本朝。任人之長,不疆其短;任人之工,不疆其拙。(晏嬰)
釋:聖明的君王用人,不讓專於諂媚、討好或說別人壞話的人呆在身邊,不讓結黨營私的人在朝中存在。用人要用其所長,不強行用其所短,讓他們去幹那些各自擅長的工作,不要強行讓他們去幹那些不會幹的事情。
所任者得其人,則國家治、上下和、群臣親、百姓附;所任非其人,則國家危、上下乘、群臣怨、百姓亂。(《淮南子》)
釋:如所任用的人得當,就會使國家安寧、上下和睦、群臣關系融洽、老百姓歸附;任用的人不得當,就會國家危難、上下不協調、群臣互相怨恨、老百姓作亂。
天下之賢,與天下用之,何必出於己。 (明·張居正)
釋:天下的賢良人才,給天下來使用,為何非要出來給自己辦事呢。
壹沐三握發,壹飯三吐哺,起以待士,猶恐失天下之賢人。(漢·司馬遷)
釋:周文王曾在洗澡時,三次梳理好頭發,吃飯時三次停下筷子,起來接待來見他的人,就這樣還恐怕失去天下賢良的人才。
未必人間無好漢,誰與寬些尺度? (宋·劉克莊)
釋:並不是人間沒有好漢,只是誰能在使用上把標準、規制放寬壹些。
任之雖重,信之未篤;信之未篤,則人或自疑;人或自疑,則心懷茍且;心懷茍且,則節義不立。 (唐·吳兢)
釋:雖任以重要職責,但卻不充分信任他,而信任不充分,就會使人產生疑慮;人生疑慮,就會得過且過;即已得過且過,就不會樹立起好的節操義行。
役其所長,則事無廢功;避其所短,則世無棄材。(晉·葛洪)
釋:使用事物的長處,那麽任何東西都不會廢棄功用;避開事物的短處,那麽世上就沒有被廢棄的材料。
疑則勿用,用則勿疏。 (唐·白居易)
釋:懷疑他就不要用他,既用他就不要冷淡疏遠他。
不知人之短,不知人之長;不知人長中之短,不知人短中之長,則不可以用人,不可以教人。(清·魏源)
釋:不知人的短處,不知人的長處,不知人長處中的短處,不知人短處中的長處,這樣,就不能夠用人,不能夠教育人。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鬥量。 (明·馮夢龍)
釋:人不能以貌相好壞來決定取舍,海水不能用鬥來計量。
駿馬能歷險,力田不如牛;堅車能載重,渡河不如舟。(清·譚嗣同)
釋:駿馬能經歷艱險,但在田裏幹活就不如牛;堅固的車子能載拉很重的東西,但渡河就不如船。
不可以壹時之譽,斷其為君子;不可以壹時之謗,斷其為小人。(明·馮夢龍)
釋:不能根據壹兩次人們對某人的稱贊,就判斷某人為君子;不能根據壹時的非議,就判斷這個人為小人。
知人之道有七焉:壹曰,間之以是非觀其誌;二曰,窮之辭辨以觀其變;三曰,咨之以計謀而觀其識;四曰,告之以禍難而觀其勇;五曰,醉之以酒而觀其性;六曰,臨之以利而觀其廉;七曰,期之以事而觀其信。(三國·諸葛亮)
釋:觀察了解人的辦法有七條:壹是要讓他們參與到事物中來辨別是非看他的誌向;二是用窮追到底的方法辯論看他的應變能力;三是借商議計謀看他的知識;四是突然告訴禍難臨頭的消息看他的勇氣,五是當他酒醉之後看他的本性;六是正當其時給以私利看他的廉潔品質;七是委托他辦事情看他的誠實與否。
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論辨,然後使之,任事,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孔子)
釋:凡提拔平民中人作官,必先對他的德能進行考核。考核完作出結論之後,給以任用。任用後,先交給他壹些具體的政事,看他是否具有辦事能力,試用合格,再根據才能大小確定其官位;根據官位大小,再給以相應的薪俸。
知賢之近途,莫急於考功。功成考,則治亂暴而明,善惡信則直。(漢·王符)
釋:知人用人最簡捷的途徑,沒有比考核貢獻更好的。如果貢獻、功勞確實考核清楚了,那治和亂的情況也就表現的非常明顯,人的品質好壞、能力高低會實實在在地反映出來。
饞夫似賢。 (漢·陸賈)
釋:用饞言害他人的匹夫,外表裝得象聖人壹樣。
不臨難,不見忠臣之心;不臨財,不見義士之節。(宋·林逋)
釋:不面對到難處,就不會看出忠臣的心意;不面對財物,就看不出義士的節操。時人不識淩雲木,直待淩雲始道高。(唐·杜荀鶴)
釋:現在的人們看不出是淩雲的樹木,直等到樹木淩雲才說它高大。
人才難得而易失,人主不可不知之。 (清·梁佩蘭)
釋:人才是難以得到卻很容易失去的,作為人主不能不明白這壹點。
我勸天公重抖擻,不拘壹格降人才。 (清·龔自珍)
釋:我希望天帝重新振作精神,打破常規多種多樣地產生人才。
用人者,取人之長,辟人之短;教人者,成人之長,去人之短也。((清·魏源)
釋:用人的人,取用人的長處,避開人的短處;教育人的人,成就人的長處,去掉人的短處。
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樂也! (孟子)
釋:能夠得到天下的英才教育他們,是我的第三件樂事。
十人樹楊,壹人拔楊,則無生楊矣。 (《戰國策》)
釋:十個人栽種楊樹,壹個人去拔楊樹,這樣就沒有活著的楊樹了。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宋·胡瑗)
釋:導致天下太平安寧全在人才,成就天下人才的全在教育培養。
人才衰靡方當慮,士氣崢嶸莫可非。 (宋·陸遊)
釋:人才衰竭或萎糜才是值得憂慮的,人們士氣崢嶸就不能夠責怪、反對。
壹年之計,莫若樹谷;十年之計,莫若樹木;終身之計,莫若樹人。(管仲)
釋:壹年的計劃,沒有比上種糧食重要的;十年的計劃,沒有比種樹木重要的;終身長久的計劃,沒有比培養人更重要的。
試玉要燒三日滿,辨材須待七年期。 (唐·白居易)
釋:試驗玉的真假,要燒滿三日才知;辨別枕木和樟木,要等到長七年才能分清。
慈父不能愛無益之子,仁君不能畜無用之臣。(三國·曹植)
釋:慈祥的父親也不能愛護沒有好處的兒子,仁義的國君也不能白養著沒有用處的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