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給出的論據推不出想要證明的結論。
如:因為妳沒有錢,所以她才不和妳在壹起。
此推論要成立要有4個前提:
她會因為誰有錢就會跟誰在壹起。
世界上只有妳有錢,或最有錢。
她知道妳有錢。
她行為和想法保持壹致,她是這樣想的就壹定且必須這樣做。
3. 假性因果
兩者之間存在的因果關系是虛假的,只不過是時間上先後發生。
常見於歸因時帶有偏見。
如:花瓶被打碎了,而在之前有個小孩進來玩,所以是小孩打碎了花瓶。
假性因果只是壹種可能性,而不是確定的事實。
4. 滑坡謬誤
聲稱某事之後將會發生壹連串通常是可怕的後果,但卻沒有充分證據支持該推論。
過於強調某個細節的重要性,無限地推演其可能發生的後果,壹步步地推演,最後推出壹個可怕的結論。
如:妳不好好讀書就考不上好大學;考不上好大學就找不到好工作;找不到好工作就沒有錢;沒有錢就過得不幸福。
不是不可這樣推論,而是要嚴格對待每壹步,不能壹筆帶過。
避免滑坡謬誤:每壹步的論證都拿出充分論據,不能忽略條件,含糊其辭地連鎖推理。
5. 概念偷換
在觀點的爭論中,論者會故意轉移論題,尋找有利於自己的角度,最後變成自說自話。
如:錢可以買到愛情,因為約會啊、生孩子啊都要錢。
這裏將“愛情可以用錢獲得“轉移到了”愛情可以用錢支撐“。
在討論過程中,通常會從壹個概念轉到另壹個概念,以便理解。但此時要註意概念轉換的合理性,要區分出等價和不等價的部分。
6. 訴諸非邏輯
訴諸權威
名人名言並不壹定是真理,也要受到邏輯的考驗,而不能直接拿來支撐某個論點。
名人言論適合輔助論證,作為加強論證的材料。如果壹定要使用名人言論,則需完整重現整個邏輯過程。
訴諸民意
民意並不意味著正當、合法、正確,多數人支持的某件事,並不壹定是正確的。現實的價值次序中,還有比民意更優先的價值。
訴諸情感
煽情代替邏輯,情緒主導思維。並不是帶有情緒不好,而是在情緒影響下容易做出錯誤判斷。如果是非判斷事件,自然可以情緒性,如娛樂休閑創作等。但當做決定做判斷時,情緒可能帶來不好的結果。
俗話說,先冷靜再決定。
訴諸無知
我不知道的事情就是不存在的事情,別人無法證明的事情就是沒有的事情。
通常會以對方無法解答和說明,就認為自己是對的。
如:我不知道這東西是妳的,所以我就可占為己有;妳無法證明沒有鬼,所以就有鬼。
訴諸道德
站在某種道德優勢上進行道德批判。
將某事件與某項道德關聯,從而批判某事件,但是卻說不清楚該事件為什麽以及如何與該項道德關聯。
訴諸沈默
沈默不代表認罪,嫌疑人有權保持沈默。
認為妳無法反駁或不去反駁,就是承認自己是錯的。
情侶吵架中,經常出現:妳不說話,就是承認了。
訴諸比喻
以比喻作為論證手段,實際是偷換概念。涉及比喻與類比的區別。比喻不可作為類比使用。
如:男人好比壹把傘,要為心愛的女人遮風避雨,所以壹定要努力賺錢。
首先,沒有很好證據支撐男人為什麽壹定要比喻成傘;其次,傘不壹定就遮風避雨,還會被當作服飾搭配(lolita風格中傘就可以作為搭配);最後,傘是可以換的,也是可以多人***用的。
男人、傘、責任、賺錢這四個概念在跳轉時都沒有嚴格論證,不能保證其正確性。但可以作為散文、詩歌、小說等文體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