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題 朱熹提出的 “格物致知”正確的釋義?
出自:《禮記·大學》:“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 現在社會上關於「格物致知」的流行詮釋是根據南宋朱熹學說的部份觀點,認為「格物致知」就是研究事物而獲得知識、道理。 朱熹乃是儒學史上承先啟後的壹代大儒,但他對於「格物致知」的觀點之所以在後世成為主流,並非是因為獲得後世儒家學者的普遍贊同。事實上,朱熹學說在南宋當時還因政治黨爭而被斥為「偽學」,而後世的許多儒家學者也更大力批判朱熹對於「格物致知」的學說觀點。但因為朱熹的《四書集註》在元朝中葉就被官方采用為科舉取士的應試準則,而自從明太祖開始獨尊朱熹學說為《四書》上的唯壹官方思想權威以後,朱熹學說更是成為明清兩代歷時五百余年在科舉應試上的官方教條觀點。因而朱熹在「格物致知」上的觀點也就在數百年的官方教條權威下,成為後世社會上的普遍流行觀點。所以在清末的洋務學堂中,就把物理、化學等學科稱為「格致」,即「格物致知」的簡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