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鏈接 David Ferrer: 15 Logical Fallacies You Should Know Before Getting Into a Debate
當 無知(不知道) 被用作支持論證的前提,就是 訴諸無知 謬誤。我們每個人在很多方面都是無知的,但在辯論過程中,把人類的這種不幸狀態用做武器,就使辯論變得廉價,當辯論者存心誤導聽眾時,也會使用這種謬誤。
訴諸無知,除了證明壹個人不知道之外,並不能證明任何事情。
有趣的是,這種謬誤經常被用來支持多個相互矛盾的結論。比如:“沒人能明確證明外星人存在,所以外星人不可能是真的”,和“沒人能明確證明外星人不存在,所以外星人肯定是真的”。 相同的論證策略可以同時支持相互排斥的主張,這個策略就是個糟糕策略。
訴諸無知,除了證明壹個人不知道之外,並不能證明任何事情。沒人能證明鬼魂或飛碟不存在,那就不能證明這些東西存在或不存在。 如果我們不知道它們是否存在,那麽我們就不知道它們確實存在或者它們不存在。 無知並不能證明對知識的任何要求。
考慮以下例子,妳能否發現對無知的訴求?
例1: “沒有證據表明光明會曾經存在過。他們太聰明了,知道摧毀所有證據。”
例2: “我不了解坦克約翰遜,我只知道他犯罪記錄很多,但我敢打賭他真的只是被誤解了。”
油管視頻:Appeal to Ignorance (Logical Fallacy)
正確的邏輯是,缺乏證據,不能做確定性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