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的生命不在邏輯而在於經驗。
2、古希臘哲學家愛比克泰德曾經說過他說我們登上並非我們所選擇的舞臺,演出並非我們所選擇的劇本,各位同學有誰是自願來到這個世界。有誰來到這個世界上,父母征求過妳的意見。
3、越能體現人性尊嚴的快樂,越是壹種最大的快樂,因為他跟人的尊嚴是相關的。有很多快樂,是降低了人性的尊嚴。而越能體現人性尊嚴的快樂,越是壹種最高級的快樂,我們之所以讀書行路,其實就是希望我們能夠不斷的。
4、對於私權而言,只要法律沒有禁止的,就是我們的權力,對於公權而言,只要法律沒有授權的就是被禁止的。
5、當妳覺得這個世界,有大量的不正義,是不是有不正義相對應的壹個概念叫做什麽?叫做正義。如果這個世界上沒有正義那麽說它不正義就毫無意義,而我們正是相信這個世界上有正義,我們要用我們所學習的法律知識。
6、我始終都是認為法律壹定要倡導良善的價值觀,這個世界上還是有價值觀,我非常欣賞英國劇作家切斯特頓的壹句話,他說壹個開放的社會就像壹張開的口,合下來的時候壹定要咬住某種堅實的東西,天變地變,道義不變。
7、妳發現了意義,那妳就會感受到意義,接著妳會附加它意義,最後妳就真的找到了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