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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曾鞏《書魏鄭公傳》全文翻譯~~

書魏鄭公傳後

曾鞏

予觀太宗常屈己以從群臣之議,而魏鄭公之徒喜遭其時,感知己之遇,事之大小,無不諫諍。雖其忠誠自至,亦得君而然也。則思唐之所以治,太宗之所以稱賢主,而前世之君不及者,其淵源皆出於此也。能知其有此者,以其書存也。及觀鄭公以諫諍事付史官,而太宗怒之,薄其恩禮,失終始之義,則未嘗不反復嗟惜,恨其不思,而益知鄭公之賢焉。

夫君之使臣,與臣之事君者何?大公至正之道而已矣。大公至正之道,非滅人言以掩己過,取小亮以私其君,此其不可者也。又有甚不可者: 夫以諫諍為當掩,是以諫諍為非美也,則後世誰復當諫諍乎?況前代之君有納諫之美,而後世不見,則非唯失壹時之公,又將使後世之君謂前代無諫諍之事,是啟其怠且忌矣。太宗末年,群下既知此意而不言,漸不知天下之得失,至於遼東之敗,而始恨鄭公不在世,未嘗知其悔之萌芽出於此也。

夫伊尹、周公何如人也!伊尹、周公之切諫其君者,其言至深,而其事至迫,存之於書,未嘗掩焉。至今稱太甲、成王為賢君,而伊尹、周公為良相者,以其書可見也。令當時削而棄之,成區區之小讓,則後世何所據依而諫? 又何以知其賢且良歟? 桀、紂、幽、厲、始皇之亡,則其臣之諫詞無見焉。非其史之遺,乃天下不敢言而然也。則諫諍之無傳,乃此數君之所以益暴其惡於後世而已矣。

或曰:“《春秋》之法,為尊、親、賢者諱,與此戾矣。”夫《春秋》 之所以諱者,惡也,納諫豈惡乎?“然則焚稿者非歟?”曰: 焚稿者誰歟? 非伊尹、周公為之也,近世取區區之小亮者為之耳。其事又未是也。何則? 以焚其稿為掩君之過,而使後世傳之,則是使後世不見稿之是非,而必其過常在於君,美常在於己也,豈愛其君之謂歟? 孔光之去其稿之所言,其在正邪,未可知也。而焚之而惑後世,庸詎知非謀已之奸計乎?

或曰:“‘造辟而言,詭辭而出’,異乎此。”曰: 此非聖人之所曾言也。今萬壹有是理,亦謂君臣之間,議論之際,不欲漏其言於壹時之人耳,豈杜其告萬世也?

噫! 以誠信持己,而事其君,而不欺乎萬世者,鄭公也。益知其賢雲。豈非然哉? 豈非然哉?

“兼聽則明,偏信則暗”是唐代魏征的壹句忠諫名言,以其哲深旨遠,而流傳於後世。作為壹代政治家和朝廷重臣,魏征從維護封建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出發,以諫諍為已任,前後向唐太宗陳諫達“二百余事”。他的《諫太宗十思疏》更膾炙人口。而唐初的太宗皇帝則較為開明。他認為天子日理萬機,總會有失誤之時,“若惟揚美隱惡,***進諛言,則國之危亡,可立而待也。”(《貞觀政要》卷8《論貢賦》) 故能註重任賢,納諫。魏征所提“薄賦斂,輕租稅”,“居安思危,戒奢以儉”等建議均為唐太宗所采納。他們彼此間相互信賴的關系,堪稱封建君臣關系之典範,歷來被史學家們所稱道。

然而,唐太宗畢竟是封建帝王。後因魏征“以諫諍事付史官”,遂觸“太宗怒之”。以致對魏征“薄其恩禮,失終始之義。”以天子的威嚴而論,要維護其在歷史上的神聖地位,終不能容忍因“納諫”而提高魏征的身價。曾鞏正有感於此,便揮毫寫下了《書魏鄭公傳後》這篇史論。文章以史實為例證,從正反兩方面闡述了把諍諫之事載人史冊,將會產生積極的政治效果和深遠的歷史影響。然後逐條批駁了隱瞞君王過錯和掩蓋歷史真相等封建倫理觀念,並在君臣關系上提出了“誠信”的觀點。文章論述徐緩而莊重,辯駁簡捷而有力,不失為壹篇較好的說理散文。

說理與議論是曾鞏散文的主要形式。他的說理文壹貫註重章法的嚴謹和布局的分明,而說理透徹則是曾文更為突出的特色。這篇史論,立論明確,並以史實為證反復論說了什麽是真正的“治國”之道。作者指出“唐之所以治,太宗之所以稱賢主”原因就在於太宗能納諫。然而,歷史上對納諫之事始終褒貶不壹。於是,作者從君臣關系入筆提出了自己的見解,文中指出“大公至正之道”才是君臣關系的行動準則。而“滅人言以掩己過,取小亮以私其君”皆不可取。至於“是以諫諍為非美”的認識則更不可取。納諫不僅有利於“治國”,且有益於後世。但是就連太宗這樣的君王在其執政末年也不能做到這壹點了。因而“漸不知天下之得失”,所以導致了遼東之敗。文章以夾敘夾議的方法從國家社稷的“所治”與“所不治”兩方面論證了納諫的重要性。

本文到此並未淺嘗輒止,而是將論題深入壹步,對諫諍之事載入史冊所產生的歷史作用和影響進行了剖析。文章以“切諫其君者”伊尹、周公為例,指出他們之所以“為良相”,太甲、成王之所以“為賢君”,是因為“其書可見”的緣故。它不僅使後人“知其賢且良”,而且使後世有了仿效之依據。而桀、紂、幽、厲、始皇等數君則不然。“其臣之諫詞無見焉”,此“非其史之遺,乃天下不敢言而然也。”因而使“諫諍之無傳”。這便是“此數君之所以益暴其惡於後世”的根由。通過正反史例之比較,結論已不言自明了。作者寓說理於敘事之中,既使道理得到了透徹論證,又避免了平鋪直敘,使文章起伏有致,事與理互為增色。本文從不同側面和角度對論題進行了闡述。既列舉了魏征、伊尹、周公等人為正面例證,亦舉了桀、紂等君王為反面例證;既從為臣的角度談諫諍,亦以君王的角度進行了論述。文章條分縷析,反復引證,層層推進。文中敘事、引證、議論環環相扣,理據事而存,事依理而深,使這篇史論達到了“曲盡事理,於平淡中見透辟”的藝術境地。

曾鞏的散文繼承和發揚了中國古典散文“文以載道”的傳統。他認為世之“大賢者”要“明聖人之心於百世之上,明聖人之心於百世之下”,“口講之,身行之,以其余者,又書存之,三者必相表裏。”(《上歐陽學士第壹書》)其弟曾肇說:“其言古今治亂得失是非成敗。人賢不肖,以至彌綸,當世之務,斟酌損益,必本於經。”(《亡兄行狀》)正因為曾鞏斟酌損益必本於經,必止於仁義,故其抒情寫景之作較少,而議論說理之文頗多。曾鞏早年深受儒家“民惟邦本”,“民為貴”思想的影響,為官任上常竭力為民消災除難。正如韓維所雲:“其為政,嚴而不擾,必去民疾苦而所欲者。”(《曾鞏神道碑》)因而政績顯著。他壹生註重研討治國之道,關心吏治,對諫諍之事往往多有自己獨到的見解和原則。曾鞏這些思想除了身體力行之外,在其文章裏也多有體現。這篇史論中,作者贊揚了魏征,並明確提出了公開諍諫內容以“告萬世”的主張,實際上這是旨在公布封建帝王的缺點與過錯。這在當時無疑要擔當壹定的政治風險。或許有了魏征作楷模,又有“興天下,報國家”之心,(《上田正言書》) 曾鞏為“治國”而落筆的勇氣也因此而倍增。曾鞏的文章往往“皆因事而發”,故內容充實,絕少空談。本文雖侃侃而論,卻要言不煩,語出有據。雖在傳後,也並無說教或多余之感。

《書魏鄭公傳後》是壹篇“跋”。“跋”作為壹種文體,同“序”實為壹類。世稱“跋”是寫於書後或文後的“序”。“跋”之義“躐也”(《爾雅·釋言》)、“躡也”。(《漢書》)。二者雖基本類似,然內容上略有差別。壹般“序”文詳,而“跋”文簡。本篇“跋”的內容乃屬說理文範疇。說理文雖濫觴於春秋,但直至《墨子》問世才可稱之為有了真正的說理文。其後又經戰國時期的諸子百家,遊說縱橫,辯駁之風大盛,使說理散文得到極大的發展。但這壹時期仍未出現過單篇的說理文。時至漢代,才有了由文人作家撰寫的單篇說理散文。

唐宋兩代則是說理散文創作的繁榮階段。曾鞏的《書魏鄭公傳後》壹文習古而不泥古,以其語言的曉暢、平易、諧美而獨具壹格。本文的語言在表達上以曉暢、平易為主體,卻又處處不失錯落變化,抑揚頓挫之韻味。此文第壹句:“予觀太宗常屈已以從群臣之議,而魏鄭公之徒喜遭其時。感知己之遇,事之大小,無不諫諍。”作者以家常話式的語言,娓娓而談,令人感到平易而親切。文章在批駁諫諍問題上的封建倫理觀念時,文字顯得平易、曉暢、毫無經學家古奧之氣。而邏輯上卻深入淺出,引人人理。文中使用了不少疑問句和反問句,如“夫君之使臣,與臣之事君者何?”“夫《春秋》之所以諱者,惡也,納諫豈惡乎?”雖為常用句式,亦使行文增色。曾鞏壹貫反對“辭工以害文”,但仍提倡“文辭兼勝”。為使文章“足以發難顯之情”,曾鞏作文也多講究語言層次的安排,句式的調配。本文第二段,先用壹個疑問句作發問,然後以壹個陳述句作回答。段中間又用了壹個反問句,後面卻不作回答。而後半段僅以兩個較長的句子構成,語氣盈足而貫通,這就使文章形成了不同的語言層次和語調。整段文字語調搖曳,句式多變,顯示出曾鞏駕馭語言的不凡功力。不僅如此,這篇史論亦講究語言的音和韻諧。本文第壹段,首句較長,二句則短,三句又長,四句則短,尾句最長。長短句的交錯使用,便文章產生了壹種很強的音律感,讀之則抑揚頓挫。文章非常巧妙地將情、事、理融合在這語言的音和韻諧之中。這篇史論雖不是曾鞏的名篇,但較好體現了曾文在說理和語言方面的特色。

曾鞏的散文不論敘事,說理、抒情皆表現出平易,婉轉的風格。他的散文在中國散文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然而,與韓愈、蘇軾等人相比,曾鞏的說理散文似缺乏奔放縱橫,能生能掃之氣勢。以本篇而論,稱其行文“典雅有余,精彩不足”,堪為是評。這也是對曾鞏的文學作品的研究與評價過程中值得註意的壹個問題。

作者:韓達(***3678字)

[引用信息]關永禮 主編.唐宋八大家鑒賞辭典.太原:北嶽文藝出版社.1989.第1219-1220-1221-1222-12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