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世界文化遺產的組織和宗旨
世界文化遺產屬於世界遺產範疇,世界文化遺產全稱為“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巴黎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成立聯合國科教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其宗旨在於促進各國和各國人民之間的合作,為合理保護和恢復全人類***同的遺產作出積極的貢獻。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是政府間組織,由21個成員國組成,每年召開壹次會議,主要決定哪些遺產可以錄入《世界遺產名錄》,並對已列入名錄的世界遺產的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委員會內由七名成員構成世界遺產委員會主席團,主席團每年舉行兩次會議,籌備委員會的工作。世界遺產委員會承擔四項主要任務:
1、在挑選錄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文化和自然遺產地時,負責對世界遺產的定義進行解釋;
2、審查世界遺產保護狀況報告。當遺產得不到恰當的處理和保護時,該委員會讓締約國采取特別性保護措施;
3、經過與有關締約國協商,該委員會作出決定把瀕危遺產列入《瀕危世界遺產名錄》;
4、管理世界遺產基金(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基金)。對為保護遺產而申請援助的國家給予技術和財力援助。《公約》規定設立。
截止2002年,在全球範圍內,***有175個國家或地區加入《世界遺產公約》,成為締約國,是目前加入締約國最多的《公約》之壹。 中國自1985年成為《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締約國以來,中國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世界遺產保護領域有著良好的合作關系。
(二) 世界遺產的概念和種類
世界遺產公約的標誌,它象征著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之間相互依存的關系。中央的正方形是人類創造的形狀,圓圈代表大 自然,兩者密切相連。這個標誌呈圓形,既象征全世界,也象征著要進行保護。
世界遺產分為:自然遺產、文化遺產、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混合體(即雙重遺產))和文化景觀以及近年設立的非物質遺產等5類。截止2003年,***有128個國家中有世界遺產754處,其中文化遺產582處,自然遺產149處,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23處。
文化遺產
《公約》規定,屬於下列各類內容之壹者,可列為文化遺產:
文物: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建築物、雕刻和繪畫,具有考古意義的成分或結構,銘文、洞穴、住區及各類文物的綜合體;
建築群: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因其建築的形式、同壹性及其在景觀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單獨或相互聯系的建築群;
遺址:從歷史、美學、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人造工程或人與自然的***同傑作以及考古遺址地帶。
凡提名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文化遺產項目,必須符合下列壹項或幾項標準方可獲得批準:
1、代表壹種獨特的藝術成就,壹種創造性的天才傑作;
2、 能在壹定時期內或世界某壹文化區域內,對建築藝術、紀念物藝術、城鎮規劃或景觀設計方面的發展產生過大影響;
3、能為壹種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傳統提供壹種獨特的至少是特殊的見證;
4、可作為壹種建築或建築群或景觀的傑出範例,展示出入類歷史上壹個(或幾個)重要階段;
5、可作為傳統的人類居住地或使用地的傑出範例,代表壹種(或幾種)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轉之變化的影響下變得易於損壞;
6、 與具特殊普遍意義的事件或現行傳統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學藝術作品有直接或實質的聯系。
自然遺產
《公約》給自然遺產的定義是符合下列規定之壹者:
從美學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由地質和生物結構或這類結構群組成的自然面貌;
從科學或保護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地質和自然地理結構以及明確劃定的瀕危動植物物種生態區;
從科學、保護或自然美角度看,只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天然名勝或明確劃定的自然地帶。
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自然遺產項目必須符合下列壹項或幾項標準並獲得批準:
1、 構成代表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階段的突出例證;
2、 構成代表進行中的重要地質過程、生物演化過程以及人類與自然環境相互關系的突出例證;
3、 獨特、稀有或絕妙的自然現象、地貌或具有罕見自然美的地帶;
4、 尚存的珍稀或瀕危動植物種的棲息地。
文化景觀及其它
文化景觀這壹慨念是1992年12月在美國聖菲召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第16屆會議時提出並納入《世界遺產名錄》中的。文化景觀代表《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第壹條所表述的“自然與人類的***同作品”。文化景觀的選擇應基於它們自身的突出、普遍的價值,其明確劃定的地理--文化區域的代表性及其體現此類區域的基本而具有獨特文化因素的能力。它通常體現持久的土地使用的現代化技術及保持或提高景觀的自然價值,保護文化景現有助於保護生物多樣性。壹般來說,文化景觀有以下類型:
由人類有意設計和建築的景觀。包括出於美學原因建造的園林和公園景觀,它們經常(但並不總是)與宗教或其它紀念性建築物或建築群有聯系。
有機進化的景觀.它產生於最初始的壹種社會、經濟、行政以及宗教需要,並通過與周圍自然環境的相聯系或相適應而發展到目前的形式。它又包括兩種次類別:壹是殘遺物(或化石)景觀,代表壹種過去某段時間已經完結的進化過程,不管是突發的或是漸進的。它們之所以具有突出、普遍價值,還在於顯著特點依然體現在實物上.二是持續性景觀,它在當今與傳統生活方式相聯系的社會中,保持壹種積極的社會作用,而且其自身演變過程仍在進行之中,同時又展示了歷史上其演變發展的物證。
關聯性文化景觀.這類景觀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以與自然因素、強烈的宗教、藝術或文化相聯系為特征,而不是以文化物證為特征。目前,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文化景觀還不多,廬山風景名勝區是我國“世界遺產”中的唯壹文化景觀。此外,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古跡遺址、自然景觀壹旦受到某種嚴重威脅,經過世界遺產委員會調查和審議,可列入《處於危險之中的世界遺產名錄》,以待采取緊急搶救措施。
非物質文化遺產
指來自某壹文化社區的全部創作,這些創作以傳統為依據、由某壹群體或壹些個體所表達並被認為是符合社區期望的作為其文化和社會特性的表達形式;準則和價值通過模仿或其他方式口頭相傳。它的形式包括:語言、文學、音樂、舞蹈、遊戲、神話、禮儀、習慣、手工藝、建築術及其它藝術。我國的昆曲已經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中國世界文化遺產名錄
明清故宮:文化遺產,1987年列入,北京市
頤和園:文化遺產,1998年列入,北京市
天壇:文化遺產,1998年列入,北京市
長城:文化遺產,1987年列入,北京市
周口店“北京人”遺址:文化遺產,1987年列入,北京市
承德避暑山莊及周圍寺廟:文化遺產,1994年列入,河北省
平遙古城:文化遺產,1997年列入,山西省
曲阜孔廟孔林孔府:文化遺產,1994年列入,山東省
敦煌莫高窟:文化遺產,1987年列入,甘肅省
大足石刻:文化遺產,1999年列入,重慶市
秦始皇陵:文化遺產,1987年列入,陜西省
蘇州古曲園林:文化遺產,1997年列入,江蘇省
武當山古建築群:文化遺產,1994年列入,湖北省
拉薩布達拉宮:文化遺產,1994年列入,西藏自治區
麗江古城:文化遺產,1997年列入,雲南省
泰山:自然與文化遺產,1987年列入,山東省
黃山:自然與文化遺產,1990年列入,安徽省
峨眉山-樂山大佛風景名勝區:自然與文化遺產,1996年列入,四川省
九寨溝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1992年列入,四川省
黃龍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1992年列入,四川省
武陵源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1992年列入,湖南省
廬山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景觀,1995年列入,江西省
武夷山風景名勝區:自然與文化遺產,1999年列入,福建省
龍門石窟:文化遺產,2000年列入,河南省
青城山-都江堰:文化遺產,2000年列入,四川省
皖南古村落(西遞、宏村):文化遺產, 2000年列入,安徽省
明清皇家陵寢:文化遺產,(湖北明顯陵、河北清東陵、河北清西陵)2000年列入,(北京十三陵、南京明孝陵)2003年列入
雲岡石窟: 文化遺產, 2001年列入,山西省
高句麗王城、王陵及貴族墓葬:文化遺產, 2004年列入,吉林省
澳門歷史城區: 文化遺產,2005年列入, 澳門特別行政區
三江並流: 自然遺產,2003年列入,雲南省
四川大熊貓棲息地: 自然遺產,2006年列入,四川省
安陽殷墟:歷史文化遺產,2006年7月13日列入,河南省
開平碉樓及村落:文化遺產2007年6月28日列入,廣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