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論語·裏仁》)
譯文
孔子說:“君子明白大義,小人只知道小利。”
評析
“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是孔子學說中對後世影響較大的壹句話,被人們傳說。這就明確提出了義利問題。孔子認為,利要服從義,要重義輕利,他的義指服從等級秩序的道德,壹味追求個人利益,就會犯上作亂,破壞等級秩序。所以,把追求個人利益的人視為小人。經過後代儒家的發展,這種思想就變成義與利尖銳對立、非此即彼的義利觀。
2. 利與義的文章利與義之間平衡的藝術
“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中國人的人生哲學總是圍繞著義利二字打轉。把君子和小人就這樣簡單而粗暴的區別了開來,但是在,生活中大多數人既不是小人也算不上君子,但我們至少要做到看見“利”的存在的同時也要堅守自己的道義。俗話說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我們主要是在利與義之間找到壹種平衡。所謂不為利驅、不為物役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義和利,貌似相反,實則相通。“義”要求人獻身抽象的社會實體,“利”驅使人投身世俗的物質利益,兩者都無視人的心靈生活,遮蔽了人的真正的“自我”。“義”教人奉獻,“利”誘人占有,前者把人生變成壹次義務的履行,後者把人生變成壹場權利的爭奪,殊不知人生的真價值是超乎義務和權利之外的。生命的意義不在奉獻或占有。而在創造,創造就是人的真性情的積極展開,是人在實現其本質力量時所獲得的情感上的滿足。 綜上所述,所謂義,應該是壹種有正當付出,有正當回報的行為及行為精神。,而所謂利,則不僅僅只是壹種索取,關鍵在於不妄取,不妄做,照我看來,利與義之間在某種程度上是相通的。我們在追求利益的同時,完全可以兼顧到做人的道義: 商人追求的是平等交換的利,利己不損人的利,滿足了自己也方便了別人。 君子追求的是世道和善的利。誌在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此國之棟梁應有之胸懷。求在利人,不在利己。他人與國家獲利,就等同於自己獲利。損己利人之心,雖人皆有之,但也惟君子常有。此類人當得社會稱譽與信任。 聖人之求利,在於萬民,在於長久;其利可施諸社會,可流諸百世。如孔子愛人之思想,老莊無為相諧之道。既稈於春秋戰國,亦延至於今,使大眾受用,可稱之。 故為國求利者,聖賢;為己求利者,亦君子而非小人。 只要是憑著自己雙手打拼賺來的,利己不損人的就應當說是有義之人。 總之,利與義並不矛盾,二者沒有善惡之分,分別善惡的是我們的心,是取利還是取義,完全取決於我們的心,利要取的合理合法,才能問心無愧,義要光明磊落,才能心安理得。
3. 關於利與義的文章“普世倫理”的重要思想資源——《論語》的道德哲學(劉示範)《論語》壹書總***壹萬五千余言。
通觀全書,始終貫穿壹個十分明確的思想:教人處理好“利”與“義”的相互關系,即處理好利益和道德的相互關系。這正是道德哲學的基本問題。
任何社會和有人群居住的地方,總有壹個基本的關系,這是任何人都不可回避,也是回避不了的問題。《論語》書中所闡發的諸多觀點,旨在教人以“義”(即以“道德”)制“利”(即“利益”),用“義”這種“道德”作為制衡“利益”的工具,以便將人們對利益追求的這種強烈欲望,牢牢地控制在社會整體利益所允許的範圍之中,以此維護社會的穩定和有續運行及其健康發展。
由此看來,那種以“子罕言利”作為根據,斷定孔子與先秦儒家是只重“義”,排斥“利”的。這是與孔子和先秦儒家的思想實際相悖的、不科學的結論。
《論語》書中,孔子和他的眾弟子,對“義”與“利”的相互關系進行過多次討論和辯論,也有多次正面的闡述,非常清楚地表明了孔子和先秦儒家在“義”、“利”關系問題上所堅持的以“義”制“利”的基本主張和堅定立場:《論語.裏仁篇》有言曰: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放於利而行,多怨。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論語·雍也篇》載言曰:樊遲問知。子曰:“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
《論語·子路篇》記載:子夏為莒父宰,問政。子曰:“無欲速,無見小利。
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論語·憲問篇》又記:子路問成人。
……子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為成人矣。”子張曰:“士見危致命,見得思義,……”《論語》各篇中所記孔子及其弟子有關“義”與“利”的相互關系的言論,均表明:孔子及其弟子在“義”、“利”關系問題上,主張:以“義”制“利”,使兩者在社會發展的動態中保持某種“平衡”,由此取得社會穩定與發展。
這個基本主張,在先秦另壹位儒學大師——孟子那裏,表現得更是明澈。《孟子·梁惠王章句上》記載:孟子見梁惠王。
王曰:“叟不遠千裏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孟子怕梁惠王不理解自己的用意,緊接著便曉以利害:王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
萬乘之國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國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萬取千焉,千取百焉,不為不多矣。
茍為後義而先利,不奪不饜。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
王亦曰仁義而已矣,何必曰利?朱熹在這壹段文字之後作註說:程子曰:君子未嘗不欲利,但專以利為心則有害。唯仁義則不求利而未嘗不利也。
當是之時,天下之人唯利是求,而不復知有仁義。故孟子言仁義而不言利,所以拔本塞源而救其弊,此聖賢之心也。
(《四書章句集註》)孟子對梁惠王的這壹番教誨,十分清楚地表明孟子及先秦儒家的“義”、“利”觀,強調以“義”制約與保證獲得更大、更長久也更根本的“利”。為此,壹定要防止急功近利。
作為壹國之君,如果只顧眼前而不擇手段地攫取“利”,其結果可能是社稷傾覆,性命不保,此時還有什麽“利”可言呢?對儒家的這種“義”、“利”觀,漢朝的思想家、歷史學家司馬遷的認識比較到位。他說:余讀孟子書,至梁惠王問‘何以利吾國’,未嘗不廢書而嘆也。
曰:嗟乎,利誠亂之始也!夫子罕言利者,常防其原也。故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白天子至於庶人,好利之弊何以異哉!(《史記孟子荀卿列傳》)司馬遷非但理解儒家的上述“義”、“利”觀,而且十分肯定和贊同這種“義”、“利”觀。孔子與先秦儒家關於以“義”制“利”的“義”、“利”觀,自孔子之後,對中華民族的積極影響深刻而久遠。
兩千多年以來,它壹直是我們處理和解決國內外壹切“利”、“義”關系所遵循的最基本的指導原則。實踐證明:先秦儒家以“義”制“利”的基本主張,具有強大的生命力。
尤其是在我國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今天,孔子和先秦儒家的“義”、“利”觀,仍具有揚善拒惡的多種積極作用。在國際交往中,我們堅持這個原則,不論在經濟往來中,還是在政治交往中,我們都能較快地得到對方的信任,朋友日益增多。
這都受益於厚重的中國傳統文化,尤其是受益於博大精深的先秦儒家文化。在當前市場經濟幾乎遍布全球,不少人為了某種“經濟”的或“政治”的利益,揎拳捋袖寸利必得地“鬥爭”,真應了古人所說的“爭名於朝,爭利於世”。
我們研究和討論“普世倫理”和《論語》的道德哲學,就應當著重註意並弄清楚孔子和先秦儒家以“義”制“利”的道德原則。其中的壹些基本思想,對於“普世倫理”的枸建,還是有積極鏡鑒作用的。
4. 文言文翻譯:《言而有信,見利思義》原文
趙柔,字元順,金城人也。少以德行才學知名河右。沮渠牧犍時,為金部郎。
世祖平涼州,內徙京師。高宗踐阼,拜為著作郎。後以歷效有績,出為河內太守,甚著仁惠。柔嘗在路得人所遺金珠壹貫,價直數百糸兼,柔呼主還之。後有人與柔鏵數百枚者,柔與子善明鬻之於市。有從柔買,索絹二十匹。有商人知其賤,與柔三十匹,善明欲取之。柔曰:“與人交易,壹言便定,豈可以利動心也。”遂與之。搢紳之流,聞而敬服焉。(選自《魏書·趙柔傳》有刪改)
譯文
趙柔,字元順,北魏金城人,年輕時就以德行才學聞名河西。沮渠牧犍做金帝時,趙柔做金朝的部郎。
世祖平定涼州以後,趙柔到京師任職。高宗即位以後,趙柔任著作郎。後來因為歷任有政績,出京任河內太守,仁厚的名聲非常顯著。趙柔曾經在路上撿到別人掉的壹貫金珠,價值數百匹黃絹,趙柔立即叫回失主,把金珠還給了他。後來有人贈送給趙柔數百枚鏵(犁鏵,翻土農具),趙柔於是同兒子善明去集市上賣。有個人要買趙柔的鏵,趙柔向他要價20匹絹。另壹商人見他的要價低,於是要給他30匹絹來買,善明便打算賣給這個商人。趙柔說:“和別人做交易,壹句話說了就好了,怎麽可以因為利益而改變心意呢?”隨即賣給了原來那個人。當時的官僚士紳聽說此事後,都對趙柔非常佩服。
5. 作文,,《利與義》範文學生的壹收壹據,眾人的壹貶壹贊,孔子的壹喜壹怒。穿越時空的沈思,跨越千年的警鐘:要理智對待利與義。
利是義的衡量。道德仿佛是壹架天平,義在這頭,利在那頭,義有了利的衡量,道德的天平才能保持平衡。
在危難與道德交鋒的那壹刻,吳菊萍用她那雙脆弱的雙手,毫不猶豫的托住了高樓墜落的幼童,她選擇了道德,她就選擇了義,而那雙手也因此骨折。她沒有像常人壹要把利與義劃清界限,她同時選擇了利,於是她接受了“最美媽媽”的表彰,更是接受了重金的酬謝。對此人們的看法不拘壹格,而我認為利本應是義的衡量,吳菊萍的選擇已是毋庸置疑。利與義是壹對孿生兄弟,它們的關系仿佛是權力與義務,行了義何畏收利?難不成要像做了壞事那般“息事寧人”?
把撿到的貴重物品交到市 *** ,這在中國實在是件極其平凡的小事。既不需要大張旗鼓的表彰,也不需要失主的酬謝與款待。然而,愛國青年楊立在德國卻有這麽壹段經歷:克裏斯托小鎮的鎮長為了讓他領回壹枚獎章和500歐元的獎金,竟發動了百名警察尋找。鎮長曾鄭重的告訴楊立,獎金可以不在乎,但必須接受,因為那不僅僅是對他個人的認可,也是整個社會對善舉的尊重。是啊!行多大義收多大利,利是義的衡量,。學生的壹收壹據,眾人的壹貶壹贊,孔子的壹喜壹怒。穿越時空的沈思,跨越千年的警鐘:要理智對待利與義。
利是義的衡量。道德仿佛是壹架天平,義在這頭,利在那頭,義有了利的衡量,道德的天平才能保持平衡。
在危難與道德交鋒的那壹刻,吳菊萍用她那雙脆弱的雙手,毫不猶豫的托住了高樓墜落的幼童,她選擇了道德,她就選擇了義,而那雙手也因此骨折。她沒有像常人壹要把利與義劃清界限,她同時選擇了利,於是她接受了“最美媽媽”的表彰,更是接受了重金的酬謝。對此人們的看法不拘壹格,而我認為利本應是義的衡量,吳菊萍的選擇已是毋庸置疑。利與義是壹對孿生兄弟,它們的關系仿佛是權力與義務,行了義何畏收利?難不成要像做了壞事那般“息事寧人”?
把撿到的貴重物品交到市 *** ,這在中國實在是件極其平凡的小事。既不需要大張旗鼓的表彰,也不需要失主的酬謝與款待。然而,愛國青年楊立在德國卻有這麽壹段經歷:克裏斯托小鎮的鎮長為了讓他領回壹枚獎章和500歐元的獎金,竟發動了百名警察尋找。鎮長曾鄭重的告訴楊立,獎金可以不在乎,但必須接受,因為那不僅僅是對他個人的認可,也是整個社會對善舉的尊重。是啊!行多大義收多大利,利是義的衡量,那衡量的背後不正凝聚了整個社會對善舉的認同和尊重嗎?
利是義的鼓勵。道德仿佛是壹株鮮花,義是花朵,利是徐徐的微風,義有了利的吹拂,道德的芬芳才得以發揚。
千禧之年,袁隆平教授接受了500萬元的收購屆“最高科學榮譽獎”。我不清楚跨越千年的“接受”是否還會迎來眾人的壹片唏噓?只是倘若孔聖人可以再度點評,定還是只褒不貶。因為袁隆平的二系法雜交水稻技術的推廣,養活了千千萬萬的華夏子孫,養活了億萬的世界人口,這個獎項對他來說受之無愧。更何況,國家之所以設此重獎是對千千萬萬個有才之士的鼓勵和號召,是對善舉的傳承和發揚。
雅典運動會中國取得歷史性突破,賽後國家重獎了獲金牌的運動員,這件事引起了眾多議論,責難之語充盈於耳。然而重獎效應卻在中國與此同時收到了極好的效果,它不僅激勵了更多的運動員創造佳績,更讓“善舉”的火炬壹再傳承——中國女排集體捐款慈善機構,球員明星簽名售衣募捐活動等屢見不鮮。這便是對義與利最好的詮釋,對道德最好的發揚。
跨越千年的沈思,穿越時空的警鐘。流水化開春來也,心中自存清澈透明的流水,又哪怕是世間之利。理智對待利與義,讓道德之花綻放四季。來自網絡。希望幫助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