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義者,宜也"(《中庸》),便是"適宜"的意思,後來則代指人類社會活動和人際關系中應當尊循的最高原則和應當追求的最高道德;利,是指能滿足人類生活需要的利益和功利,這概念出現得很早。
義利問題是中國古代道德理論中的壹個重要問題,如何處理好兩者關系,對國家、政治、經濟、倫理及社會風尚都具有十分重創要的作用。
幾千年來,歷代思想家對它進行了反復討論。諸子中,法家提出了"貴利輕義"主張;道家以既超道義有超功利的態度來看待義利;而墨子既不是重義輕利,也不是重利輕義,而是義利合壹,誌功雙規;而儒家創始人孔子提出了"重義輕利"(或者說"先義後利")思想。
孔子提出了"君子義以為上"(《論語·陽貨》),孔子壹方面繼承了春秋中期晉國大夫丕鄭、裏克的觀點,也認為"義以生利",所不同的是孔子強調行義要符合禮的規定,孔子說:"禮以行義,義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節也。"(《左傳》)認識到利益是使老百姓安定的重要因素,治國安民不能忽視利益的取得。就社會而言,孔子並不否認功利是其發展的重要基礎。《論語·子路》裏,孔子在進入衛國時,曾和冉有說過壹段在"庶"(人口興旺)、"富"(生活富裕)、之後進行"教"(教育)。由此可見,孔子肯定了實際功利對於社會發展是不可缺少的。
另壹方面,在義利關系上,孔子又明顯表現出以義制利,先義後利的思想,孔子說"見利思義"(《論語·憲問》)。符合道義,取之無妨,這叫做“義然後取’(《論語·憲問》。在孔子在與子貢談論食、兵、信、三者孰為重時,孔子以信為第壹,認為“民無信不立'(《論語·顏淵》)。足食和足兵體現了功利追求,而民信則屬於道德追求的範圍,這段話是子貢以非此即彼的極端形式,要求孔子在義利之間做出選擇。在這種對立下,孔子將道德追求置於優先於利的地位。
壹言以蔽,我們不難發現"重義輕利"是適合我們現在社會的義利觀。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道德和金錢的關系問題明顯的凹現出來了。正確看待和處理義和利的關系問題,是壹個很大的社會問題也是關系到做人、立身的大事,我們應當高度重視。孔子所說的"見利思義",有助於啟迪社會成員在這方面做出正確的道德取向。
盡人皆知,當今社會"拜金主義"蔚然成風,"物欲橫流"勢不可擋。那麽我們現在要做的應是去規範,也就是如何讓它'理性'。而我們完全可以鑒借孔子的"重義輕利"來近行調節。
孔子的義利觀顯然是大題目,不才所學甚淺,故再引衛君翰兄壹文,該文觀點新穎,見地頗深,今摘錄如下——
舉壹些論語中的例子,簡要說明壹下孔子思想中的義及義與利之間的關系。
裏仁篇,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於比。君子對於天下的事情沒有壹定的主張非要怎樣不可,也沒有壹定反對的事情,壹切行事只求合於義。
這章直接說明了義是君子對於壹切天下事物的行事衡量標準,而且這個標準不是固定的,而是會改變的。
述而篇,子曰:德之不修…聞義不能徒…是吾憂也。知道義了之後,還不能修正自己的言行以求合於義,是我害怕憂慮的啊。
顏淵篇,子張問崇德辨惑…徒義…知道義了之後便修正自己的言行,以求合於義。
以上這兩章說明義由知而來,而且因為知有所增加改變,義也會隨之變化。
裏仁篇,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壹切行事以求利為目標的話,容易招致他人的怨恨。(另解為自己心中容易產生怨恨)
憲問篇,子路問成人….見利思義…利益當前必須要想到義。(亦即義然後取)
季氏篇,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見得思義。見有所得必須要想到義(亦即義然後取)
憲問篇,子問公叔文子於公明賈…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子曰:其然?豈其然乎?公叔文子對於合於義的東西才拿取,所以別人不覺得他真的有拿取。孔子說:這樣嗎?真是這樣嗎?言下之意為孔子不太相信公叔文子已經真的做到此壹境界了。
述而篇,子曰飯疏食…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經由不義而來的富貴對我而言只像是天邊的浮雲壹般。意為看看就算了,怎麽也不可能會想要去擁有它的。
裏仁篇,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君子了解義,行事也以義為標準。小人了解利,所以行事易追逐利益。
衛靈公篇,君子固窮,小人窮斯濫矣。君子固然也有窮困之時,但不至於像小人壹樣,壹旦窮了就放濫橫行。意為君子重義,不像小人壹般因窮困便無所不取。
以上七章說明義與利之間的關系。
子路篇,子夏為莒父宰。問政。子曰:…無見小利…見小利則大事不成。子夏問為政之道,孔子說不要只註意小利,只追逐小利就難成大事。意為不因取小利而失大事能帶來的大利,這是義。
泰伯篇,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天下有道,就應該表現自己的才能(是義);天下無道,就應該隱藏起來(是義)。在有道的國家裏,貧窮且地位低下是壹種恥辱(也是義);但是在無道的國家裏,大富大貴也是恥辱的啊(還是義)。此章充分點出君子應該要能掌握義的原則來決定個人的進退,而非壹昧地追逐富貴及利益。請註意孔子並未指出隱之後要作什麽,至少他自己就不是單純的隱居起來,因此這裏也還隱藏了壹個義。
憲問篇,憲問:恥。子曰:邦有道谷,邦無道谷,恥也。原思問孔子何謂恥?孔子回答:在有道的國家裏為官領俸,在無道的國家裏也還是為官領俸,就是恥了。此章指出在有道的國家裏為官領俸是無可厚非的(是義);但要是國家無道,為官者必須盡全力改變形勢,期使無道轉回有道(也是義);如果實在無力回天,則不應繼續為官領俸了(還是義)。否則就是恥辱了。
衛靈公篇,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國家有道時出仕為官,國家無道便引退而隱居起來。
先進篇,所謂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則止…所謂的大臣,應該是能以正道輔佐君主(這是義),若發現無法做到這個境界,就應該請辭(這也是義)。
季氏篇,陳力就列,不能者止…在職位上必須全力以赴,如果實在做不到就應該請辭。
以上六章說明現實生活中義與利的配合。基於以上的觀察、了解,應有下列四點結論:
1.義是君子對於壹切天下事物的行事衡量標準,而且這個標準並非壹成不變而是會改變的。
2.須由知來得到義,且因為知有所增加改變,義也會隨之改變。
3.合於義的利壹定當取,但不合於義的利雖貧不取。
4.義和利之間並不是誰輕誰重的問題。義乃是君子對於壹切天下事物的行事衡量標準。義對利而言,是衡量在這個時間點上,應不應該取這樣的利的標準。二者是根本無法比較的。
孔子的德治思想 衛君翰
"德治",是指以禮樂教化來提高人民的道德素質,將遵守社會等級秩序及其行為規範變為壹種自覺,從而達到國泰民安的目的,其中心思想便是對人民施行道德教化,以令人主動地心悅誠服,而不是靠嚴刑峻法來迫使人民畏敬。
德治也是孔孟儒學大力提倡的政治主張,後來儒家把這種德治思想進行了發揮與弘揚,對傳統政治影響巨大。"以德為主,以刑為輔"便是歷代王朝政教奉行的壹條基本原則。
下文為衛君翰所作,見地甚為透徹。
孔子的德治思想有以下幾個重點來反映:
1.德治並不排除法治。
子路篇:子曰: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媵殘去殺矣。誠哉是言也。意思是賢人相繼治理國事,也要到百年之後,才能感化殘暴之人,達到廢除刑罰的境界。換句話說,那百年之內當然還是須要刑罰的。
子路篇:…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指罪與刑必須適當,重罪重罰,輕罪輕罰。既然如此,刑罰,而且是適當的刑罰,還是須要的。
堯曰篇…不教而殺謂之虐…。從另壹角度來看,教而後殺就不算虐了。
裏仁篇…君子懷刑,小人懷惠。是說君子敬畏刑法,小人貪圖利益。
憲問篇…以直報怨,以德報德。如怨於社會國家時,若不以刑罰報之,何謂直?
2.德治是主觀的理想,還須其它很多客觀的環境配合,才能達成。
2-1.時間——德治的教化,是得花費相當時間的。同前例,子路篇:子曰: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矣。誠哉是言也。善人為邦也要百年時間。同篇中: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意指如有聖人為天子,也要三十年的時間,才能使仁道行於天下。
2-2.人民的生活情況——子路篇:子適衛,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孔子和冉有壹齊到了衛國,孔子見衛國人煙稠密,便說:這裏人口真是眾多啊!冉有問到:治理國家時,當人口多了以後,我們還能為他們作些什麽呢?孔子說:改善大家的生活,使他們富裕起來。冉有又問:使人民的生活富裕之後,還能為他們再作些什麽呢?孔子說:那就是要開始教育、教化他們的時候了。由此可知使人民豐衣足食,也是想要施行德治的基本條件之壹。
2-3.政治制度——德治和法治是指治國的方法,民主制度和社會主義制度或***產主義制度則指是不同的政治制度,在不同的政治制度下,可采不同或相同的治國方法。
如前所述,德治的教化是得花費相當時間的。因此壹個可長可久又穩定的政治制度也是必須的。以孔子當時君主制度的背景而言,想想看善人為邦百年,那必定是要經由好幾位賢人持續接力式的努力才能作到的。
綜言之,孔子的德治思想可以用下圖來表示:
養民步驟 庶——>富——>教
治國方法 法治由重而輕而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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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治由輕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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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制度 長久穩定合理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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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特點是方便,收效快速;德治的優點則是:在早期可使法治的效果增加,中後期則可減少治國成本,更重要的是可以讓民眾理性且快樂。故孔子的德治思想在早期增加了法治的成份,在中後期則加重德治的份量,並慢慢將法治成份減到最低,最終的目的還是使民有恥且格。這也是義(宜)的表現之壹吧!現代意義:在學習黨的十四大精神.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高潮到來之際.我以為孔子義利觀中的不少命題與觀點,仍可“古為今用”,有著其積極的現代意義壹、 義包括道義和義務兩個內容
孔子師徒認為義首先包涵道義的意思,他說:“行義以達其道”(《論語》§16.11),他的徒弟子夏則說:“信近於義”(§1.13),意思都是指人要講道理、守信用,這便是道義、義。
孔子認為義其次應包涵義務的意思,他的高徒子路曾說:“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18.7),孔子沒有反對,這顯然把義指為君、臣、民三者之間役使和效勞的關系,即義務。
孔子認為義是人行動的最高規範,他說:“君子義以為上”(§17.21),又說:“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4.10),意思是君子處世,無可無不可,要以義為規範準繩。孔子要求人們“見利思義”(§14.12),“見得思義”(§16.10)。孔子希望明智的君子們要“務民之義”(§6.22),意思是領導人民走向義。孔子認為以身作則是“務民之義”的好方法,他說:“上好義則民莫敢不服”(§13.4)。
孔子認為義是維持君臣民關系的法寶,他說:“君子有勇而無義為亂,小人有勇而無義為盜”(§17.21),子路秉承孔子的教誨,也曾說:“不仕無義”(§18.7),意思是說,不為帝王當官做事是不義的。
孔子對義的論述,成了千古名言,他說:“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7.16)。這些豪言壯語激勵著歷代忠義之士,或高風亮節,安貧樂道;或慷慨為國,視死如歸。
二、 利民惠民我不貪利
孔子認為利雖然人人需求,但如果放縱地追求利就招致怨恨,他說:“放於利而行,多怨”(§4.12)。由此,他自己很少談論利:“子罕言利與命與仁”(§9.1)。孔子主張不貪圖小利,他說:“無見小利:……見小利則大事不成”(§13.17)。孔子認為義是誡止人們不貪利的法寶,他希望人們“見利思義”(§14.12)。
然而利畢竟是人們生活的基礎,孔子主張要利民、惠民,他說:“因民之所利而利之”(§20.2),意思是說用民人有利的事物去便利人民。孔子辦教育就是這樣的實踐:民人希望讀書獲利,情願交學費學習;孔子收費辦學,對民對己都有利。這便是“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孔子認為利是調動人的壹種工具,“小人喻於利”(§4.16),可以使小人聽話受治,明智的人會因為行仁獲利而保持仁德,他說:“仁者安仁,智者利仁”(§4.2),意思是仁人會安於仁德,智者會以仁德獲利而守於仁德,所謂“吃小虧賺大便宜”正是“智者利仁”的奧妙。
孔子對利的克制態度影響了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