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名言警句 - 怎麽理解“形式正義與實質正義”?

怎麽理解“形式正義與實質正義”?

正義是人類社會的崇高理想和美德,向來被視為法律的實質和宗旨。正義又可分為形式正義和實質正義。

形式正義又稱程序正義、訴訟正義,即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事,它著眼於形式和手段的正義性;

實質正義是只指法律必須符合人們的道德理想、價值訴求,它著眼於內容和目的的正義性。由於形式正義體現於法律的條文規定,具有壹般性和抽象性的特點,因此,在權利義務的具體落實中,可能導致某些個案中的實質非正義

法律必須盡可能地反映實質正義, 和人們的政治理想、道德要求相壹致,就如盧梭指出的“法律是公意的行為”,而“社會正義觀的改進和變化,常常是法律改革的先驅”(博登海默《法理學—

——法哲學及其方法》),在形式正義和實質正義的沖突中,人們可以沖破滯後的法律。當然,法律具有穩定性,不可能朝令夕改,這就需要立法者審度權衡,在恰當的時候對法律進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