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將死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善倒未必善,不過比較真卻是可能的,有的還比較美。
劉宋朝的王景文被皇帝賜毒酒處死,詔書和毒酒送到時,他正在同客人下棋。看過詔書,先放在壹旁。等棋下完,把棋子收好,將詔書遞給客人壹看,然後舉起毒酒道:“這壺酒只好我壹個人喝啦!”便壹飲而盡,上天堂或下地獄去了。
這句話的原文是“此酒不宜相勸”,寥寥六字,可是講得多麽瀟灑,多麽不失身份啊。比起蘇格拉底說“我還欠廟裏壹只雞的願,請替我還了”,金聖嘆說“豆腐幹和花生米同嚼有火腿味,不可不知”,瞿秋白說“中國的豆腐,其實也很好吃”等名言來,這壹句豈不顯得更加自然,更不作態,更能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麽?
馮夢龍《古今譚概》記下了這件事和“此酒不宜相勸”這句話,但欲知其詳,還得去看《南史》列傳第十三。原來王景文出自高門,又有學問,少時即為宋武帝愛重,要將女兒嫁他,甚至把他的名字作為宋明帝的名字,又要明帝選了他的妹妹做皇後。而王景文倒並沒有野心,多次辭謝加官晉爵,還以有病為由辭不尚主。明帝登基後,他更加小心謹慎,雖壹再被任命做中書令、中書監,為太子太傅,仍固辭不拜,不得已才接受個虛銜,仍請求到外地鎮守,遠離朝政。即使如此,宋明帝自知不起時,怕以後皇後臨朝,他是“元舅”,自然要出掌國柄,以他的資望和才能,天下便可能會由姓劉變成姓王,所以還是對他下了手。明帝叫送毒酒的使者對王景文說:
朕不謂卿有罪,然吾不能獨死,請子先之。
總算講了句老實話,沒有先制造壹個叛國案,沒有先給他戴上頂反什麽的帽子,還算念舊情。
這便是專制政治最可怕的壹面。君要臣死,臣便不得不死,即使位極人臣,甚至當上了二把手,也救不得本人壹條命。蘇格拉底雖也是飲鴆自盡,還為自己辯護了壹回,再由“人民代表”往瓶中投貝殼來表決,走了趟民主合議的過場。金聖嘆和瞿秋白未經審判即被“明正典刑”或“密裁”了,“黃泉無客店,今夜宿誰家”和《多餘的話》仍能紙寫筆載,傳之後世。像王景文這樣,愛之要公主同他睡覺,恨之(也許該說懼之)則賜壹壺毒酒,但畢竟“此酒不宜相勸”六字還能讓它保存下來。只有後來蘇聯“大審判案”用酷刑拷打迫令“犯人”作假供自汙,毛遠新輩殺張誌新先割斷她的氣管,像“殺啞吧鴨”那樣捏住頸根使不出聲,連明白話都不讓留下壹句,才是最黑暗最滅絕人性的了。
然而王景文留下的這壹句話,卻說得實在有風度,實在美。
曾經有個想法,便是將古今中外寫得好的絕命詞、絕筆詩,以及遺囑、遺書、遺言,還有人在辭世時最後留下的話,選編壹冊,題名就可以叫做“人之將死”。這個想法如果能夠實現,王景文的這句話壹定得選進去。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