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體與用:
體:本體、本質、自性
用:作用、現象
誰提出來的?是“ 說壹切有部” 提出來的,“ 說壹切有部” 屬於部派佛教
“ 說壹切有部” 的觀點?——“人空法有”
2,什麽是部派佛教?
在佛教史中,部派佛教是指釋迦牟尼佛涅盤後,從上座部與大眾部的"根本分裂"到大乘佛教興起前的階段,也是這個時期佛教僧團所形成的各個部派的合稱。
說壹切有部是屬於部派佛教,就是被後來大乘所稱之為的小乘,這個部派佛教起自於公元前壹世紀左右的西北印度,部派生命力非常旺盛,直到現在他們很多論著對我們都還有很大的壹個影響,比如說因果體系,“ 說壹切有部” 提倡獨立思考的精神,留下了大量的論著,他也屬於佛教經典哲學體系的構建者之壹
3,部派佛教的論典:
《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記載了早期主要部派的論點,是研究早期部派分化的重要資料來源。
《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是佛教說壹切有部的論書。簡稱《大毗婆沙論》。唐玄奘譯。200卷。貴霜王朝迦膩色伽王在位時,佛教部執紛紜,人各異說,便請脅尊者於迦濕彌羅國(今克什米爾)組織說壹切有部眾僧,遴選500名論師,以世友為上座,詳解迦多衍尼子的《阿毗達磨發智論》,費時12年,造成《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10萬頌。此論以《發智論》為基礎,揉雜"六足論"的教義,全面、系統地總結了說壹切有部的理論。它將壹切法分成色、心、心所、心不相應行和無為法五類,論證"三世實有"、"法體恒有",否定實我的存在,對四諦、涅盤、六因,十二因緣等名詞進行詳細解說,同時對佛教其它部派以及佛教以外的教派進行批駁,從而提高了說壹切有部在佛教中的地位。
《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講了什麽?
? 玄奘譯《阿毗達磨大毗pi婆沙論》卷9(CBETA, T27, no. 1545, 41a18–22):
我有二種,壹者法我,二者補特伽羅我。善說法者唯說實有法我,法性實有,如實見故不名惡見。外道亦說實有補特伽羅我,補特伽羅非實有性,虛妄見故名為惡見。
? 以上是原文
文中,補特伽羅:就是人的意思
這裏就主張說 法我 是如實見,是善見,就是妳認為有山河大地有日月星辰,有這個外在的世界,這種觀點,竟然 被說成 是壹種正確的見解,還為這個 法我 起了個名字就叫 自性 ,自性就是 “自己的存在” ,梵文是叫svabhava絲娃帕瓦,sva是自己的獨立的,bhava就是存在,就是相當於英語單詞裏面那個being的意思,就是存在的意思,svabhava屬於自己的存在,自性
4,“ 體和用” 觀點 的提出:
玄奘譯《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76
謂壹切法已有自性,本來各住自體相故。已有體故說名已生。非從因緣已生自體,因緣和合起,故名生。
……
答:“應作是說,已有而生。……
體雖已有,而無作用。今遇因緣,而生作用。
以上是原文
這句話就是說:“ 說壹切有部” 說 法體 是恒常自性的,就是說是永恒不變的,
“ 壹切法已有自性 ”,它本來就有的自性,
本來各住自體相故” 本來就有他的這種自體或者叫 自性 或者叫本質,
“ 已有體故說名已生。非從因緣已生自體” 他這個自性,不是從因緣生的,
“應作是說,已有而生”, 法的自性,已有而生,
“因緣和合起,故名生” 因緣合和時機緣成熟時就會出現
“體雖已有,而無作用” 法的自性已有而生,但是還沒有作用,這時候體和用就出來了,體和用從這兒出來的,
“今遇因緣,而生作用” ,它的這個作用啊,是外界的因緣所造成的,由於有了因緣,才有了作用, 自體(自性、本體、本質) 是本來就有的,就是法的 自性 本有,用是 法 的外在表現,這是 小乘 的觀點,“ 說壹切有部” 的觀點, 法體 是恒存的,但是 作用 不是恒存的作用,是生滅變化的作用不是壹直顯現的,它遇到因緣之後 作用(或現象) 就生起來了,
5,論:體與用、本質與現象、人空法有
? “ 說壹切有部” 作為小乘佛教,他們的觀點是什麽呢?人空法有
人空就是人無我,是沒有這個常壹不變的獨立存在性的,換句話說,輪回是沒有這個主體的,再換句話說人是不存在的,就是進壹步來說人是徹徹底底的空,人是不存在的,在這裏大家或許還不知道人是怎麽沒得,怎麽空的,這需要壹個體悟的過程,現在大家先接受這個觀點,在學習的路上妳會體悟到 人我空 的,我們接著往下看,
正是因為沒有 人我 ,人的自性不存在了,所以 才沒有人 。
人既然不存在了,請問還有人所擁有的東西嗎?我已經不存在了,那麽這個我的這些貪嗔癡這些煩惱還存在嗎?所以小乘佛法是當年佛陀主要針對於破除人的貪嗔癡,主要是為了幫助人解決煩惱的,就是找了壹個很好的切入點,告訴大家 人我空
那麽,說壹切有部的觀點,“人空法有”,人空了, 法 是否存在?這個法是指的外在世界,外在的山河大地,桌椅板凳,那麽這些東西存在不存在呢?
對於 小 乘 佛 教 來說,他們認為 法是存在的 ,那麽既然存在的,妳就要找,找什麽呢?找這個法的,自己的存在就是 法的自 性 ,所以要給 法 我 起了個名字叫 自 性 ,就是我們前面講到的svabhava
“ 說壹切有部” 承認這個 法我 ,承認外部的世界是存在的,人空法有,法體恒存,說外在的世界、外物是有自性的,這個 自性 就是 法的自己的存在性 ,是可以被感覺到的那個自性,就是事物本身的存在性。
繼續說 體和用 ,既然“ 說壹切有部” 認為外部的世界(如山河大地等)是存在的,那叫法體恒存的。既然存在,肯定有它的自性。
自性 本身是恒常不變的,換句話說 自性本身 應該是 無為法 ,那麽我們看到的山河大地它總在變化,變化的東西叫 自性 嗎?常壹不變性才是自性,那這就有問題了,這壹段大家註意聽,我也是聽了十幾遍高老師發的語音才明白的。
變化的東西是什麽呢?“ 說壹切有部” 為這個變化的世界安立壹個名言叫 用 ,就是現象就是作用,說這個外在的世界自性是存在的,自性是已有而生,就是他本來就有的那個我,自性本有,但是他沒有作用,遇到因緣之後而生作用,而稱為有。
自性本身是無為法是不生不滅的 ,生滅變化的只是它的現象,只是它的作用,這就是體與用,體就是自性,自性本身是不生不滅的,是沒有變化的,是無為法,這個無為法,外面又安立的壹個東西叫做現象(或者叫做作用),就換句話說這個 無為法 的表面又安立的壹個 有為法 ,就有點像西方哲學說的本質和現象,我們看到的是現象,現象背後有個本質,這個本質妳是看不到的,這個本質是他自己的存在,是不生不滅的,但是現象世界總是在變化,說這個現象或者這個作用是無常生滅變化的,但是這個法體這個自性是壹直存在的
法體或者叫自性,雖然有,但是它沒有作用,就是它沒有生滅變化,但是如果遇到因緣,遇到充足的條件了,外在條件成熟了,那麽就是就會生發起他的 作用 ,就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現象, 體 生發出 用。
“ 說壹切有部” 用這套理論,把體和用,人我和法我,給圓過去了,怎麽圓的呢?他說這個作用,或者是這個現象,這個作用是誰的作用啊?是這個自性的作用,是法體的作用,現象是本質的現象,他又反過來又說了,那這個自性是誰的自性啊,自性就是作用的自性,或者這個現象是誰的現象啊,是本質的現象,這叫自圓其說,這圓過去之後,這套理論它就可以構建壹個自圓其說的理論了。
“ 說壹切有部” 和其他小乘佛教壹樣,都承認 人無我 ,人沒有自性,如果說他壹定是有自性,妳壹定要找到他的自性,找到自性,妳才能說他有, 人無我 是因為人無自性,人沒有自性,自性就是那個常壹不變的獨立存在性指的就是這個東西,說人雖然無我了,人沒有自性,但是作為人妳不能幹壞事兒,為什麽呢?因為“ 說壹切有部” 講人空但是法不空啊,法還是存在的呀,人空但是法還是有的
所以人不能幹壞事,為什麽呢?法是規則,“ 說壹切有部” 把因果法則,以及十二因緣的因果基礎上建立在了 外在的世界之上 ,所以“ 說壹切有部” 就是 小乘佛教 建立的壹套因果倫理,這套因果倫理直到現在還影響著我們。
十二因緣:是釋迦牟尼佛通過自己親自修證得到的壹個真理,十二因緣包括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及老死十二個環節。
6,問: 作用與體為壹為異?
答:不可定說為壹為異。
後來有人就向說壹切有部提出了挑戰,就說妳說法體恒存,法我是存在的人空法有,而且為這個法安立的壹個名詞叫體,體就是自性,自性就是本質,用就是作用就是現象,那麽請問這個體和用是壹還是異呀?它是壹回事啊,還是兩回事啊?
說壹切有部在這個方面的回答,他說不可定說,為壹為異,他就把這個事給躲過去了,開始打啞謎了
7,我們看,到了大乘佛法。《般若經》佛陀是怎麽說的呢?
? 玄奘譯《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壹會》卷359《多問不二品》(CBETA,?T.6,?no.?220,?848a24?25):?
善現!如是諸法皆無自性,若無自性,則無所有,若無所有,則不可說有合有散。
? 經是佛陀所言
如是諸法皆無自性 ,沒有這個本體,沒有這個本質,則無所有,也就是什麽都沒有了,
若無所有,則不可說有合有散 ,就是所說的那個有合有散這事也是不存在的,換句話說那個 作用 也是不存在的,連本體都沒有了,哪來的這種作用呢?
為什麽說 法沒有自性 呢?永遠找不到他的落腳點,,“ 說壹切有部” 認為軍隊和森林都是假有,都是不存在的,為什麽呢?森林如果存在應該有森林的自性,發現找不到森林的自性,好像只能找到壹棵樹,壹棵樹把每壹棵樹當成壹個自性,那麽也就是說只有樹的自性,而沒有森林的自性,這棵樹它的自性又在哪裏呢?如果按照這個邏輯推理下去的話,樹也永遠找不到樹的自性,只能找到碳原子,既然都找不到自性,請問妳說的這個法有這個體,那就不存在就不成立,如果外在的世界沒有自性,沒有自性了,請問這個,現象或者叫作用,
它依附於誰呢?
“ 說壹切有部” 就承認 作用 是 自性 的作用,現在 自性 都沒了,那 作用 是誰的作用呢?“ 說壹切有部” 關於 體和用 之間的關聯,這套體系,實際上是壹個自相矛盾,自相矛盾的事物不存在,悖論,什麽意思呢?在哲學上,只要壹個事物它是自相矛盾的狀態,那麽它就是不存在。
部派佛教所描述的這個 體 ,這個體的 自性是不存在的 ,既然是不存在的,那麽也就是說,外在的世界,外在的事物是沒有自性的,是不存在的,本質是沒有的,因為很多人在追求本質嘛,透過現象看本質這句話本身它是自相矛盾的,因為本質是沒有的,既然本質都沒有了,妳賦予本質身上的那個現象,那也是沒有的,體和用都是從來都沒有的。
所以,小乘的“說壹切有部”所說的“體”,是不存在的; ?所說的“用”,也是不存在的。 體和用,兩者 本來就是不存在的。
很多人可能這時候就覺得那既然沒有我、沒有法,為什麽我能看到,為什麽我能摸到,所以不要把妳的感覺當成事物存在的依據,這個問題只能到了義佛法、大乘佛法、三時教法中,給大家做詳細的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