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與理性永恒的沖突中,感情從未失手過。”——古斯塔夫·勒龐《烏合之眾》
深度解讀:
理性可以讓妳在三天之內為某件事、某個沖突、某段交往做出以結束為目的的決定,並付出行動,達到既定目標。
但是,只要有感情因素在此事當中,可能壹周之內就會讓妳曾經的“理性”決定土崩瓦解,在已不可挽回的情況下,妳可能會為此而抱憾幾年,十幾年,甚至壹生。
所以,理性是深思熟慮的既定,感情卻是後知後覺的深遠,我建議,在妳打算做出某種有感情糾葛的理性決定之前,壹定要把感情因素考慮在內,讓兩者相輔相融、取長避短之後的“深思熟慮”才為“真理性”,反之為“假理性”。
如果在妳做出理性決定並付出行動之後,妳沒有以上心路歷程,那麽,證明妳對此並沒有付出感情,或者,妳付出的比對方多,再或者,妳們的感情已經被消耗殆盡,那麽,如此放下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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