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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證明被愛比愛更幸福

愛和被愛哪個更幸福

正方:愛比被愛更幸福(中山大學)

反方:被愛比愛更幸福(新加坡國立大學)

★立論陳詞★

正方進行立論陳詞

張君:愛是人類最基本的情感,它包括纏綿悱惻的愛情,血濃於水的親情,相知相喜的友愛,樸實集中的不愛,幸福是什麽?幸福可以是生活環境改善後帶來的愉悅,也可以是人的價值實現過程中帶來的滿足,但是比較而言,後者是更為本質,更為深層的幸福,我們說愛比被愛更幸福,是因為愛比被愛,更能產生也更能維系幸福。

首先從愛與被愛產生幸福來看,壹方面愛與幸福的聯系,更為緊密,愛的幸福是主體主動付出愛之後帶來的滿足,這種幸福是主動形成的。而被愛的幸福是主體受到他人或社會關愛帶來的愉悅,它因愛而起,是被動激發的,如果刻意追求被愛還容易導致虛榮和失落,與幸福南轅北轍。另壹方面愛的幸福感受,更為豐富,被愛得到的幸福,被愛者自身是無法決定也無法把握的,而在愛中,我們可以自主地選擇愛的對象和愛的方式。我們鐘愛生活伴侶,疼愛親人朋友,關愛鰥寡孤獨,熱愛國家民族,全方位的愛,讓我們感受到了更廣泛、更豐富的幸福。恰如弗羅姆所說,付出比獲得帶來更多幸福,不是因為付出是壹種犧牲,而是因為付出表現了向善的人性。其次從愛與被愛維系幸福來看,壹方面持久的幸福,只有在人際關愛中才有可能實現,如果壹個社會強調被愛更幸福,人人都追求被愛,人人都想著自己的幸福,就容易引發社會的沖突和矛盾。但如果我們倡導愛更幸福,每個人都懂得去關愛他人,關愛社會,那麽更有利於和諧的社會秩序建立,從而得到更為長久的幸福。

古人雲:仁者愛人。今人也說:助人為快樂之本,表達的就是這個意思。另壹方面愛能讓我們感受到更深層更本質的幸福,因為幸福的真諦就是人的價值實現帶來的滿足,而真正的愛是付出和奉獻不以獲得和索取作為前提,而恰恰是這種無所求的價值趨向,讓幸福在奉獻中升華,從而得到更高的幸福境界。

崇高的母愛,相聚的情愛,相知的友愛,構成了幸福的源頭活水。像曼德拉、南丁戈爾、德來修女,這樣無私的愛的奉獻,讓幸福永遠不衰竭。所以朋友當妳生命中第壹次通過被愛而感到快樂時,妳嘗到了幸福;但當妳生命中第壹次因為愛而感到滿足時,妳讀懂了幸福。

反方進行立論陳詞

吳天:謝謝主席,大家好!當我第壹次聽到愛與被愛這個題目的時候,縈繞在我腦海裏的壹直是我的父親。小時候冬天很冷,父親總是幫我捂熱被窩,自己卻凍得直哆嗦。我睡著了,還愛蹬被子,父親就夜裏爬起來好多遍幫我蓋被,這個習慣甚至壹直持續到我長大,壹直到我出國念書,他還時常會從夢裏驚醒,然後站在我那空空的床前發呆。其實我的父親很普通,可是他那深沈的父愛,真的讓我覺得自己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其實我們每個人都被不同的愛包圍著,那麽為什麽被愛的時候,就更幸福呢?首先作為我們普通人來說,愛是期待回報的,當我愛上壹個男孩子的時候,我會期待他有朝壹日也能愛上我,好好呵護我,關心我。這樣有期待的愛,如果美夢成真,那自然是最好不過了,但是如果很不幸,這份期待沒有得到回報,那麽對於被愛的人來說,還是會因為被人欣賞關心和支持,而感到很幸福,而付出這份愛的人卻是希望破滅,又如何從壹份破滅的希望中,尋求到更多的幸福呢?

其次,除了期待回報的愛以外,我們當然還有很偉大不求回報的愛,但是這些人付出他們偉大的愛的時候,是寧願用自己的幸福去換取別人的幸福,比如說,德來修女、當她無私的照顧那些孤兒和流浪者的時候,是放棄了自己原先平靜安寧的生活,來到貧窮動蕩的加爾各答,以至於自己長期積勞成疾,腳都變形了。又比如說在新加坡還有批陪讀媽媽,她們為了照顧自己的孩子,寧願放棄原先在家鄉優越的工作環境,來到異鄉打工,端盤子。這些犧牲了自己幸福的人,與那些得到幸福被愛的人相比較誰更幸福呢?最後我們今天的討論,還要比較兩種特殊情況,壹種就是被愛的破例,也就是被妳不愛的人愛,這時候也許我們不會接受這份愛,但同樣會因為被人欣賞、關心而感到深深的滿足。而另壹種呢,則是付出愛的時候,愛上壹個不愛妳的人,這時候的失落悵惘,又怎會很幸福,壹個人墜入情網了,還很難自拔,即使被對方拋棄了,還要無可救藥的繼續愛下去,這時候您還能說愛比被愛更幸福嗎?

綜上所述,無論是期待回報的愛,還是不求回報的愛,無論是壹廂情願的愛,還是兩情相悅的愛,都是被愛更幸福。我真誠希望有壹天這個世界能充滿愛,讓我們每個人都能體會到被愛的幸福。

盤問

反方盤問正方

陳國坤(正方):請問對方辯友壹個問題,當妳真心真意愛上壹個人的時候,妳會不會希望他過得比妳好呢?

馬薇薇:我當然希望了,但是如果他像對方三辯所說的那樣,他並不愛我,那麽我就不會把他囚禁在我愛的囚籠之中,讓他勇敢地去愛他所愛的人,因為被愛沒有愛幸福,所以因為很愛很愛妳,才舍得讓妳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飛去。

陳國坤:所以按照對方辯友的觀點,愛比被愛更幸福,可是他又希望對方過得比妳好。是不是說妳永遠會比對方過得好,因為愛比被愛幸福,那妳願望永遠不能成功,妳還感到幸福嗎?

馬薇薇:這就是由被愛的局限性導致的,所以這就是為什麽歌裏唱:“只要妳過得比我好”。妳要過得比我好,所以我就不能僅僅把妳囚禁在我的身邊,如果妳被我愛僅僅是感到滿足的話,那麽有壹天妳找到真正妳愛的人的話,妳會更滿足,更幸福,所以我才舍得讓妳走。這就是愛的偉大之處,這也就是為什麽愛比被愛更幸福。

陳國坤:所以對方辯友答到“只要妳過得比我好”,是不是跟他說妳愛我吧,妳愛我吧,妳只要愛,愛比被愛更幸福,妳就會更幸福了呢?

馬薇薇:愛不是這樣自私的,我希望妳去愛壹個人,但這個人未必是我。

陳國坤:好的,我再問妳另外壹個問題。今天父母都會很疼愛孩子,他會愛孩子,可能很多孩子卻在很悠閑地看電視,請問那個比較幸福呢?

馬薇薇:我認為在這個時候,父母是更幸福的,而孩子如果也想像父母那樣幸福的話,就真的應該幫我們的爸爸媽媽捶捶肩、洗洗碗。

陳國坤:好,對方辯友告訴我們洗碗是更幸福的,那妳是不是跟妳媽媽說,媽妳洗碗真幸福,妳怎麽痛苦地讓我壹個人悠閑地在這兒看電視呢?是不是這樣子呢?

馬薇薇:問題是我們的媽媽洗碗的幸福是源自他們對我們的愛,如果我們真的愛我們的他*的話,我們也應該去洗碗,難道對方辯友您不是這樣想的嗎?

陳國坤:那按照對方辯友的觀點,愛比被愛幸福,妳要給妳父母幸福,是不是跟妳父母說,媽,愛我多壹點吧,妳越愛我越幸福。

作者:距離__美 2007-1-8 18:37 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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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復:◤辯詞41◥→→愛和被愛哪個更幸福

正方盤問反方

黃磊:壹個比較的命題,總得有比較的標準,請問對方,更幸福的標準是什麽?

吳天:這個更幸福,我想今天我們找不到壹個特別公證客觀的標準,因為幸福畢竟是人的主觀感受,但是我們可以通過自己的經驗,通過大家感同身受的感覺,去體味到底哪壹個更幸福,而且我們既要看壹個人在愛和被愛的時候,誰更幸福,更要看面對同壹份愛,是付出愛的人幸福還是被愛的人幸福。

黃磊:很遺憾,這個問題呢被無情地回避了。其實按您舉的那兩個例子,壹個是父親蓋被子,壹個是讓孩子去洗碗,是不是更好地得到滿足和更好的外在享受,就是更幸福的?

吳天:我想這確實是更幸福,因為父親為我蓋被子的時候,我是很好地享受了這種父愛的溫暖,為什麽我不是比我的父親更幸福呢?

黃磊:難道外部條件優越,人就更幸福嗎?按理說來公寓就應該比壹個平草屋更幸福吧!山珍海味就應該比粗茶淡飯更幸福吧!壹碗炸醬面是不是比半碗炸醬面更幸福呢?

吳天:對方辯友壹***問了很多問題,但是我想關鍵是在於,那個蓋被子的人是我的父親,他不僅僅是為我蓋被子,他蓋被子的時候,包含了所有父愛的深情,我被他蓋被子的時候,我感到的是那種父愛的溫暖,那何止是壹種鴨絨被的溫暖呢?

黃磊:其實按照這個邏輯推演來看,壹個女子最幸福的就是應該嫁給壹個百萬富翁,可能會被他包養,但是有吃不盡,喝不完的東西,這就是更幸福的,這符合我們的常識嗎?

吳天:我可沒有說更幸福的時候,就是錢拿得最多的時候?我覺得更幸福的時候,是有壹個人真心真意地愛我,他無私地愛我,完全希望我過得比他好的時候,我那時候真的會最幸福。

黃磊:希望過得比他好,就能論證被愛更幸福嗎?我被母親愛,我還希望愛我的母親更幸福,是不是也自然論證了母親愛我更幸福。

吳天:所以愛加上被愛最幸福呀,所以用希望這種論點,是不能論證對方辯友的論題的。

駁論

反方反駁正方

趙惠(反方):今天對方辯友在愛的名義下,給我們拋出了幾個特別可愛的論點,可惜真理多走了壹步,就變成了謬誤。讓我們先來看看對方同學多走的這壹步,在哪裏?對方同學今天通過得到幸福的途徑,來告訴我們怎樣更幸福,他們說什麽呢,他們說愛的幸福,是我自己主動追求的幸福,而被愛的幸福呢,是我被關愛後得到的,是我被動得到的幸福,所以愛就比被愛更幸福了。可是問題就在於為什麽我主動追求到的幸福,就壹定比被動得到的更幸福了呢?今天我可以主動地去賺錢,我也可以被動地突然接受了壹大筆遺產,您能說我主動賺到就比我被動得到的更多嗎?今天我也可以主動的去烘塊餡餅,但是也不排除有壹種可能性,天上突然有壹個餡餅掉在我面前吧,那麽為什麽我主動烘出來的餡餅,就比我被動得到的更大,更好吃呢,這是第壹。

第二,對方同學又告訴我們,助人為快樂之本,所以當我愛上壹個人的時候,我就會無條件的幸福,就好像南丁格爾,又比如說德來修女,且不說事實是否真的如此,假使說今天有人愛上我了,他給倒了壹杯水,他心中就覺得的十分幸福,那麽我什麽都沒做,就有人來倒壹杯水給我喝,我是不是更幸福了呢?接著對方同學又講到了社會的價值倡導,說如果我們倡導被愛比愛更幸福,就會沒有人去愛別人了,大家都等著人家來愛了,可是我們想壹想,當我們愛上壹個人的時候,我們想的是什麽?我們是在想我們通過自己的愛,讓這個人更幸福吧,我們想的是只要妳過得比我好,我自己怎麽樣都可以吧。

正方反駁反方

黃磊(正方):謝謝主席,對方告訴我們在真理之外,妳要再走壹步就是謬誤,但我們知道幸福是需要追求的過程,如果對方只是原地踏步,可能幸福永遠不會來到您的身邊。

對方立論告訴我們四點,讓我們逐壹想來,第壹他舉了壹個例子,說父親呢給孩子蓋被子,其實我也被父親蓋過被子,我感到很幸福,但這裏比較的是什麽,是被愛與否的幸福比較,我為什麽會感到更幸福,是因為如果父親不給我蓋被子,這個時候我沒有人給我蓋被子,我感到痛苦,這個時候有人蓋被子,這是被愛比不被愛幸福,不能說明問題為什麽?讓我們想想,按照今天比較愛和被愛這樣壹條邏輯來說,這個例子應該怎麽舉?是這樣來舉,今天我父親給我蓋被子,將來有朝壹日,我也會成為父親,我也要給我的孩子去蓋被子,這個時候我是否更為幸福?這是今天這個例子的正確比較方法。第二點對方辯友告訴我們,因為愛總是要期待回報的,回報的時候,要希望您愛的那個人再反過來愛妳,我覺得愛不是這樣的,愛的確需要回報,但不是對方所講的回報,怎麽講,舉個例子就好理解了。我們今天的老師,含辛茹苦地付出,他希不希望回報,他希望,但是這個回報不是學生提著大包小包來看他,而是希望看到自己的學生桃李滿天下。壹個母親的愛需不需要回報?需要,不是說孩子要來回饋自己,而是說母親看到孩子能像對方辯友壹樣,在自己的領域中展翅欲飛,這是愛所需要的回報。第三點,對方辯友告訴偉大的人物是犧牲的,他們可以去高尚,他們可以不幸福,舉個簡單的例子,就好理解了,孔融讓梨,給梨總是不快樂的事情吧,但是幸福是這樣梨的比較嗎?付出的過程是真正幸福的體驗,對方辯友無疑論證的是,不勞而獲之後那種滿足感才是最幸福的,這合理嗎啊?

對辯壹

薛樂(正方):對方說母親希望孩子更幸福,所以孩子被愛更幸福,想請教您,孩子被母親愛的時候,是不是也希望愛自己的母親更幸福呢?

陳曉歡(反方):可能吧。可是我想說的是,剛才對方辯友講父親和兒子那個例子的時候,是比較錯誤了,他說我們比較的是,我兒子被愛和不被愛的時候的幸福,而我們比較的是父親愛和孩子被愛時候的幸福,請對方辯友解釋壹下,父親愛兒子,兒子被愛哪個更幸福?

薛樂:我來告訴您吧,壹個孩子被父親蓋壹張被子誠然是幸福的,如果有壹天我們長大了,能夠為年邁的父親,蓋上壹張被子,難道我們不會覺得更幸福嗎?

陳曉歡:我會覺得更幸福,可是當父親看到自己壹手撫養起來的兒子為自己蓋被子的話,這個父親是不是會覺得更更幸福呢?

薛樂:謝謝對方辯友,已經告訴大家當我們被父親愛的時候,我們是幸福的,但我們愛父親為他蓋壹張被子,我們更幸福。想請妳繼續回答我的問題吧,如果母親希望孩子更幸福,就能論證更幸福,是不是今天孩子希望母親比自己更幸福,就能論證我方立場呢?

陳曉歡:對不起!“希望”是對方辯友歸謬的,可是我想今天如果我沒有歸謬的話,我應該聽到對方辯友陳詞的時候,講愛是主動的,被愛是被動的,我想剛才我方駁論的時候,已經提出了主動的就壹定比被動的愛更多呢?

薛樂:對方辯友,阿Q愛吳媽的時候,吳媽是被愛吧?請您告訴我,吳媽被愛的時候如何能像您說那種感到滿足和愉悅,如果她如此滿足和愉悅,為什麽要打阿Q壹下呢?

陳曉歡:阿Q愛吳媽,吳媽都打他壹下,妳覺得阿Q比吳媽更幸福嗎?

薛樂:對方辯友因而您就可以告訴我們說,原來吳媽打阿Q壹下,吳媽就比阿Q更幸福了?

(正方時間到)

陳曉歡:我並沒有說吳媽更幸福,可是大家想壹下,當妳愛壹個人的時候,對方辯友論點是說妳的幸福能把握,可是當妳被拒絕的時候,妳那個幸福能把握嗎?不能,當妳被接受的時候,那個幸福也不是妳把握,是對方把握的。所以說對方的論點也不能成立。

對辯二

陳曉歡(反方):請問今天如果我身邊有個女子叫阿花,我折了千紙鶴,給她折了七天七夜,可是她卻隨手拿去廢紙回收,請問我內心還幸福嗎?

馬薇薇(正方):妳當然痛苦了,因為您期待被愛,這是期待被愛帶來的痛苦,也就是強調被愛更幸福帶來的痛苦,所以對方辯友別做等愛的男人呢!

陳曉歡:可是如果我不愛那個女生的話,為什麽我要期待被愛呢?如果不愛那個女生的話,我幹嗎花七天七夜去折那個千紙鶴,最後變成廢紙回收呢?

馬薇薇:如果害怕愛帶來痛苦,我們就不去愛的話,那您就只能壹直等待。請問對方辯友,妳們告訴我們說,愛都是期待回報的,如果真的是這樣,在泰坦尼克沈沒的時候,傑克就應該對羅絲說,妳愛不愛我,不愛的話,我立馬爬上舢板把妳擠下去,而不會對她說:妳要好好地活下去。

陳曉歡:可是在座各位女士想壹想,如果壹個男士願意為妳這麽犧牲性命的話,妳們心裏是不是感到最幸福呢?再問對方辯友壹個問題了,今天如果還是很堅持不懈,我去拿著鮮花跟她示愛。可是她打了我壹巴掌說,我不愛妳,請問我心裏幸福嗎?

馬薇薇:當然會痛苦了,我們從來都沒說過愛不會帶來痛苦,正如被愛也壹樣,會帶來痛苦,就像阿Q和吳媽的那個例子。但是您因為害怕痛苦,就不去愛,或者不去被愛了嗎?

陳曉歡:不管是吳媽的例子,還是我的例子,對方辯友是想告訴我們,被打壹巴掌是幸福的嗎?

馬薇薇:對方辯友我們有說過這樣的話嗎?妳們告訴我們說,高尚的愛是不幸福的,幸福的愛是不高尚的,那我想請問壹下,世界上哪壹部分人應該負責高尚不幸福,哪壹部分人應該負責幸福不高尚呢?

陳曉歡:每壹個人都應該去給與別人幸福,對方辯友壹直告訴我們說,今天我們要追求幸福,所以愛比被愛幸福,可是我們就不能換壹個角度來想嗎,我們給與我們愛的人更大的幸福,被愛比愛幸福,所以我們去愛,就不能這樣偉大地去想嗎?

馬薇薇:對方辯友您換多少個角度來想,都無法幫世界上分為兩類,剝奪他們高尚和幸福的權力。

(正方時間到)

陳曉歡:今天對方的理論點,就是壹直告訴我們,因為妳要追求幸福,因為愛比被愛幸福,可以給妳帶來多大的好處,有很多得好處,所以妳去愛吧,可是我們的愛是這樣子的嗎?

提問嘉賓提問

提問嘉賓王慰卿:我請問正方的二辯同學。

黃磊(正方):好,謝謝。

王慰卿:妳們剛才在立論的時候,把幸福定義為壹種價值的實現,得到社會的認可,假如妳愛的出發點就錯了,沒有得到社會的認可,沒有對社會造成正面的效應,那麽妳還會感到更幸福嗎?

黃磊:謝謝嘉賓的提問,其實我方說,人的幸福來自那裏,來自欲求的滿足,人有兩種類型的欲求,壹方面是像對方所說的,對外在環境,外在物質條件所帶來的滿足;壹方面呢,是自己有壹個實現人生價值的需求,所以我們認為後者比前者呢是更為深層的。也許妳個人價值的實現,不被帶來社會的認可,這點呢,我方坦然承認,確實有的個人價值實現了,比說有的吸毒者,走私者,他的價值不會得到承認。誠如我方說的,愛會帶來痛苦,也可能不認可,其實同例,反方被愛呢,也會帶來不認可,也會帶來痛苦,所以雙方在比較更幸福的時候呢,是帶來幸福與帶來幸福的更為豐富的比較,而不是誰更痛苦的比較,否則對方就只能比較,愛帶來的痛苦和被愛帶來幸福,壹個痛苦跟幸福比較。用同樣的邏輯,我方也可以比較,愛帶來的幸福和被愛帶來的痛苦。這樣這個辯題呢,也就失去意義了。

提問嘉賓余磊:從公平的角度出發,我也請教反方的第二位辯手,陳曉歡同學。

陳曉歡(反方):謝謝。

余磊:在妳立論當中談到,有不求回報的愛,而這種不求回報的愛,也是被愛比愛更幸福。比如說南丁格爾,她犧牲了自己的幸福,換來了更多人的幸福,但是我們仔細分析的話,我們就會發現,在南丁格爾付出他愛的同時,她實現了自我的價值,成為了白衣天使的象征,這是人自我價值的實現。而在馬斯洛的需求層次裏面,這是最高層次,我想請教您的問題就是,這種最高層次,自我價值實現的滿足,比低層次的,生理欲求實現的滿足,有沒有區別?如果有區別的話,哪個更幸福?

陳曉歡:謝謝余磊的問題。我想這種高層次的愛,跟低層次的愛是有區別的,就像我們在立論的時候講的,壹個是期待回報的,壹個是不期待回報的。那我想剛才嘉賓提問的問題,是那些高層次的,不期待回報的那些人,他們在犧牲自己幸福的時候,同時也實現了自己的個人價值,還有社會價值。我想我的答案他們也是幸福的。為什麽呢?因為今天我們從來就沒有否認,愛是幸福的,在這點上我們沒有分歧,我們是說被愛比愛更幸福,所以當那個很偉大的人,他犧牲了自己的幸福之後,他自己個人價值得到了實現,可是那些被他這麽偉大的愛愛的那些人,我覺得他們的幸福感應該是更大的。這是我們的觀點,希望能令您滿意。

提問嘉賓蔣昌健:我請教正方第三位辯手,在拿到這個辯題的時候,我壹個朋友告訴我,他說這個問題在我們家裏呢,是相當的簡單,他說他對他的妻子有愛,他說他這個愛的動機,很大壹部分是來自於他覺得被愛比愛更幸福的這樣壹個理解上,所以他支付了他的愛。我想請問,他這壹個理解,是不是顛覆了妳們的立場。

馬薇薇(正方):其實我們每壹個無私付出愛的人都絲毫沒有顛覆任何的立場,因為我們去愛壹個人的時候,當然像對方辯友所說的那樣,希望他比自己更幸福,但是這僅僅是希望,為什麽不能成為事實呢,這可能是存於大家心頭的壹個疑問。其實這是由於被愛的局限性導致的,因為人的幸福需求,其實有兩個層次,第壹個呢,是較低的層次,也就是生活環境的改善帶來的滿足感;第二個層次,也就是人自我價值實現帶來的滿足感。可是人被愛的時候,無論愛妳的那個人,為妳做出再多的東西,都只能使妳身邊的環境改善,卻無法讓妳實現妳自己的價值,所以說無法完成更深、更層次的滿足,所以就永遠無法比愛的那個人更幸福。所以我們去愛每壹個人的時候,無論是母親愛孩子,還是我們愛自己的戀人,都會希望他能夠愛己所愛,這就是為什麽每壹個母親去教孩子的時候都說,妳要學會去愛。

提問嘉賓路壹鳴:作為對應,我也提問反方的第三位辯手。

吳天(反方):謝謝。

路壹鳴:我們知道愛或被愛可能是壹段時間的持續的過程,我們把愛放大來看,當我們對那些需要幫助的人施與愛的時候,這些得到幫助的人,他們接受了愛,他們被愛了。那麽從南丁格爾的角度出發,他的生存狀態和那些被他幫助的那些非洲饑民,他們誰的生存狀態更幸福?!

吳天:這個生存狀態誰更幸福,如果單從生存狀態來說,可能還是那些饑民不大幸福,而南丁格爾畢竟她還是護士,他可以住在比較優雅的房間裏,或者說他至少可以吃飽穿暖。但是我想說的是,幸福不僅僅是生存狀態這個層面上,它也包含了對方辯友剛才提到價值實現上,或者說壹種情感的慰藉上,因為我們說對於那些非洲饑民來說,從來沒有人這樣愛過他們,從來沒有人真正關心過他們,欣賞過他們,給他們真正人的尊嚴。那麽當南丁格兒這樣壹位天使,給了他們這樣的愛的時候,我想那些饑民會比南丁格兒更幸福。 自由辯論

張君:請問對方辯友,不期待回報的愛是不是更幸福呢?

吳天:不期待回報的愛比期待回報的愛幸福,可這只是愛與愛的比較,期待回報的愛,那些被他愛的人,會更幸福呀。

薛樂:對方告訴我們說南丁格爾是通過犧牲自己的幸福,去成就了別人的幸福,對方又告訴我們南丁格爾是幸福的,請您論證壹個人怎麽通過犧牲自己的幸福,去成就自己的幸福?

陳國坤:因為愛本身就是幸福,這點是大家***同承認的。今天對方告訴我們,主動就是幸福的,我真希望對方辯友按照這種觀點給我點錢吧。

馬薇薇:如果說付出的人反而沒有得到的人那麽幸福的話,那麽諾貝爾和平獎應該改名叫諾貝爾慈善基金會。

吳天:可是我想得諾貝爾獎的那些人,他們得獎的時候是幸福的,但是他們為什麽說自己幸福呢,因為除了他自己得獎以外,還有他的家人深深地關愛他,他也享受到被愛的幸福。倒請問對方辯友了,如果您主動得到的就是更幸福的話,為什麽那些被他們愛的人會更幸福呢?

黃磊:對方告訴我們當您施與的時候,您就是在犧牲幸福,在座的各位剛才給了很多掌聲,我感到我被您所愛,您有犧牲幸福嗎?

陳曉歡:我們是說有部分情況,犧牲自己的幸福,給予別人幸福。我們想壹想如果妳犧牲自己幸福,反而會得到更大幸福,這叫犧牲,還是叫投資呢?

薛樂:對方辯友,幸福不是孔融的那個梨,妳讓給了別人,自己就沒有了。請教對方辯友如果幸福是可以犧牲的話,為什麽那些抗擊SARS的醫護人員,要遠離家人的關愛,去無私付出呢?

希望能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