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的權力帶來絕對的腐敗;
條約必須遵守;
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實現;
法律不禁止的就是自由;
除了法律,法官沒有上司;
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任何人都不能做自己的法官;
沒有人反對自由,人們反對的只是別人的自由;
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體正義。
暫時想到就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