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壹生為主線,大筆勾勒和細致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後,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鬥爭,錘煉成壹個為統壹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鬥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藝術手段,通過跌宕有致的情節(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裏瓦雷士。在那裏,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於疏忽被捕,最後被殺),鮮明生動地塑造了牛虻這個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難英勇犧牲的典型人物形象,體現了意大利愛國誌士的剛毅精神及他們對革命事業的無限忠誠。
牛虻在革命鬥爭中逐漸變得堅強起來。剛出場19歲的亞瑟有點像十六世紀肖像畫裏的意大利小夥子。“從他那長長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嬌小的手腳看,身體各個部位都顯得過分精致,輪廓格外分明。”而經過革命鍛煉之後的牛虻則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壓垮的幽靈似的恐懼、虛幻世界裏的幻像,都隨產生他們的夜消失了,而壹旦太陽光芒四射,敵人出現在眼前,他便鬥誌激昂,再也無恐懼可言。”牛虻所有的壹切,在監獄執行死刑的士兵則是這樣認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辯,他那無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氣,曾像太陽的光芒壹樣在他們死氣沈沈的生活中閃耀。”牛虻變得成熟了、堅強了,成為壹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堅強的牛虻在犧牲前壹夜給他深愛的人瓊瑪的遺書裏這樣寫道:“我將懷著輕松的心情走到院子裏去,好像壹個小學生放假回家壹樣。我已經做了我應做的工作,這次死刑判決就是我忠於職守的證明。”
與牛虻關系密切,給他巨大影響的人是他的懺悔神父主教蒙太尼裏(其實是他父親)。主教蒙太尼裏欺騙了牛虻,從而使牛虻對上帝產生了懷疑。從此,牛虻開始恨蒙太尼裏,“上帝是—壹只泥巴做就的東西,我只需壹錘就能夠把它砸個粉碎;而妳呢,卻壹直用謊言欺騙我。”出走前牛虻這樣說道。蒙太尼裏影響了牛虻的壹生。應該說,牛虻的死,他要負大部分的責任。
學會堅強,無論妳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難,向困難挑戰——這是《牛虻》給我的啟示。
(2)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壹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曾經天真地人為這個世界是多麽地美好。名義上他是勃爾頓與後妻所生,但實則是後妻與蒙太尼裏的私生子。牛虻從小在家裏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精神上很不愉快,卻始終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裏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壹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裏對自己的關懷。但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己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後,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鬥爭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於這驚心動魄的故事。他被最信賴的人欺騙過,被最愛的人傷害過,即使淪落到拖著殘廢的身軀在甘蔗園賣苦力,甚至當壹名雜耍戲團的小醜,壹個活生生,苦苦掙紮的人的靈魂,系在那個扭曲的身軀裏,被迫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眾人的面前瑟瑟發抖,羞辱和苦難使它透不過氣來當時的意大利正遭到奧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黨爭取民族獨立的思想吸引著熱血青年。牛虻決定獻身於這項事業。在壹次秘密集會上,牛虻遇見了少年時的女友瓊瑪,悄悄地愛上了她。在羅馬,警方的密探卡爾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誘騙下,牛虻透露了他們的行動和戰友們的名字,以致他連同戰友壹起被捕入獄。他們的被捕,連瓊瑪都以為是牛虻告的密,在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無知,對神甫竟然會出賣自己感到震驚,同時得知蒙太尼裏神甫原來是他的生身父親,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騙了他。這壹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苦之中,幾乎要發狂。他壹鐵錘打碎了心愛的耶穌蒙難像,以示與教會決裂。然後他偽裝了自殺的現場,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煉了亞瑟,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是壹個堅強、冷酷、老練的牛虻了。此時,他又遇見了瓊瑪,但瓊瑪已認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戰友們積極準備著起義。在壹次偷運軍火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己卻因為蒙太尼裏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前來探望的蒙太尼裏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裏,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己的信仰。蒙太尼裏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了字,自己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刑場上,牛虻從容不迫,慷慨就義。在獄中給瓊瑪的壹封信裏,他寫上了他們兒時熟稔的壹首小詩: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掉,我都是壹只。快樂的飛虻!至此,瓊瑪才豁然領悟:牛虻就是她曾經愛過而又冤屈過的亞瑟。
讀了這本書讓我知道,成長,是艱難的啊。就好像壹群小鹿,誰有勇氣,誰跑得快,誰就活下來;否則,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難免要流眼淚的,擦幹了,站起來,就長大了,堅強了。用牛虻自己的話說,他從死亡那裏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可以借鑒的壹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希望永存!對於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壹些對權貴如饑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該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牛虻是個強者,真正的強者!
《牛虻》讀後感
在讀過的小說中,伏尼契的《牛虻 》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書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讓我感覺到震撼……
亞瑟, 書中描寫道: 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壹個地方都過於精細,過於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裏別人壹定誤會以為他是壹個身著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壹只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 書中又寫道:
‘費利斯。列瓦雷茲,綽號牛虻。
年齡:大約三十歲;
籍貫:不詳,大概系南美人;
職業;新聞記者;
矮個子;黑頭發;黑胡須;皮膚黝黑;藍眼睛;前額:既闊又圓;鼻子,嘴巴,下——'
對了,這兒:‘特征:右腳跛; 左臂彎曲; 左手少了兩指; 臉上有最近被馬刀砍傷的疤痕; 口吃。下面還有壹句附言:‘精於槍法,捕時要加以註意。'
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曾經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後這“醜陋”的模樣,這或許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沖突”。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壹句名言:“沒有沖突,就沒有悲劇。” 這“沖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沖突,或者是愛情與理想的沖突,而由於這些不能調和的沖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悲劇。
這許多的沖突中每個都耐人尋味,每個都動人心旋,每壹個沖突都把牛虻帶向悲劇。可我無暇仔細體味這些沖突,因為我在被他的那種精神感動著、震撼著……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壹只牛虻,快樂地飛來飛去--這是開篇首語。本書的精華所在,文章的點睛之筆,也是牛虻和瓊瑪小時侯壹起學的壹首小詩,是文章的結晶。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壹種精神的象征。
無論在牛虻那個戰亂的年代,還是如今這和平的時代,牛虻的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面對敵人視死如歸的精神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發揚的。
”我知道妳們這些留下來的人團結起來,就會給他們猛烈的反擊,妳們將會實現為之奮鬥的宏偉大業。至於我,對待死亡就會懷著輕松的心情,走進院子,就像是壹個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壹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他們殺了我,因為他們害怕我,我心何求。”這是封面上的壹段話。足見牛虻的偉大。他用壹生的時間和惡勢力作鬥爭,把自己的青春和熱情毫不吝嗇地獻給了意大利。獻給了他深愛的與之無關的人民。而面對死刑表現得從容不迫甚至讓執行槍決的軍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對手無縛雞之力的牛虻,他們顯得多麽狼狽不堪!就連槍決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壹心想著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後竟有個士兵甚至沒有開槍。牛虻就是有這個力量,能讓他的敵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會感受到他靈魂的魅力。並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這樣壹個好人還是被亂槍射死了,可就連最後壹刻,他都不忘和敵人鬥爭,最後壹刻他也是勝利的。他的敵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神父蒙太尼裏和女友瓊瑪的雙重傷害下、其內心承受著非人的煉獄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過了地獄般的十三年。而後再出現在意大利的他已經成熟了,已經是老練的“牛虻”,成為壹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轉眼看看現在的我們,80後的我們,被人們喻為“草莓族”的我們,莫說是受到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的雙重打擊我們有沒有勇氣重新站起來,就是遇到挫折也會讓許多人放棄前進去選擇逃避!這是多麽鮮明的對比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裏,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壹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己、愈挫愈勇的鬥誌!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該學壹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於自己的思想中,為自己所用,改變80後“草莓族”的現狀,將自己變為 不僅外表光鮮亮麗,內心也堅強無比的“轉基因草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