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父母呼喚,應及時回答,不要慢吞吞的很久才應答。父母有事交代,要立刻動身去做,不可拖延或推辭偷懶。父母教導我們做人處事的道理,應該恭敬的聆聽。做錯了事,父母責備教誡時,應當虛心接受,不可強詞奪理,使父母親生氣、傷心。
這句話出自清朝李毓秀的《弟子規》。它是依據孔子教誨編成的學童生活規範,其內容采用《論語》“學而篇”第六條:“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余力,則以學文”的文義,以三字壹句、兩句壹韻編撰而成。全文***360句、1080個字。核心思想是儒家的孝悌仁愛。
擴展資料:
賞析
賞析
《弟子規》全書以通俗的文字、三字韻的形式闡述了學習的重要、做人的道理以及待人接物的禮貌常識等等。《弟子規》總敘中說:“弟子規,聖人訓:首孝悌,次謹信,泛愛眾,而親仁,有余力,則學文。”這裏面有七個科目,即孝,悌,謹,信,愛眾,親仁,學文,前六項屬於德育修養,後壹項,即學文,屬於智育修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