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可笑的是,後世許多修道者只在眼前見到壹點光明,便自我認定為“性光發現”了,甚至許多成名的“大師”也如是說,以訛傳訛,誤人不淺。孰知真正“天光發明”,其心量是很大的,心光透脫,穿越血肉色身之局限,輻射至體外,與虛空同大,其時連壹丁點兒肉身的存在都覺不出,只覺遍天地間都為我靈光充斥。所謂“心月孤懸,光吞萬象”、“心如太虛”、“心光照大千”,都是這壹境界之寫照。
“修煉到壹定程度,內視時體內外呈現通天徹地圓陀陀金燦燦的大光明景象,是壹種明心見性的狀態,感到人體成為壹顆大丹,被宇宙環抱其中,不單指體內某局限性的光團。”又說:“隨著功夫的加深,能夠使自己的身心在不知不覺中返還於先天本來面目,豁然開悟。此境界就是老子所謂“致虛極,守靜篤”的先天境界,在先天境界中所體會的自我身心全然不是後天意識所能認識的色身,而是法身,即本來的真性命,仙家之貴就在於修法身。”
陳攖寧先生在《靈源大道歌白話註解》中說:“修道的人,能夠從後天神氣返還到先天性命,就算是功德圓滿。”“法身”本是佛家說法,而“先天性命”、“本來的真性命”則是道門詞匯。陳公以通天手眼看出這二者本質上的相同,並將二者從“二大陣營裏輕輕拈出,出入佛老,左右逢源,非塗於道者,孰能如此?!
但不論佛家道家,也不論“法身”“性命”,其義理原無二致,無非是說生命存在有幾種不同的狀態。較粗的意識狀態和與之相配的血肉粗重之身是生命的低等狀態,故名之曰“色身”;而最精細的心靈態與最精微的“光態”物質所組成的身體是生命的最高狀態,故名之曰“法身”、“光明身”、“真性命”、“先天境界”等。
而且道家本《易》之理提出壹個更為有趣的提法:我們的生命狀態有“天態”與“地態”二種,前者清輕廣大如無盡之太空,後者粗重有形如地球。《列子》的“天瑞篇”中說:“精神者,天之分;骨骸者,地之分。屬天清而散,地濁而聚。”明代大儒王陽明深受道家影響,故其心學也是外儒內道(還兼有禪學思想)。他的名言“心之明分即是天,心之濁分即是地”,其實即是《列子》中上述論斷的翻版。
但註意此處之心不單指意識,而指“明心見性”後的“心”,乃是身心壹體,心物壹元的大“心”,非常人局限在腔子裏的小“心”。所以道家修道就有了“恢復乾(天)身”、“乾元面目”、“乾元壹氣”、“天光發明”、“人法地,地法天”壹類重視”天”的說法。
《樂育堂語錄》中說:“學者欲與太虛(天)同體,必使內想不出,外想不入,即出入息,壹齊化為光明,渾覺自家只有壹點靈光而已……此即見性見到極處,先天元性,亦將成法身之時也”。又說:“人能完赤子心……久則大放毫光,與虛空同體,與日月同明”。再如海印子論大周天時說,“當“煉氣化神”之時,神息俱定於虛空之中……色身已成空屋……神氣同定,久則氣盡化神,唯壹威光煊赫虛空,是即胎圓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