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壹個社會學名詞,在法律上,公平是法所追求的基本價值之壹。公是公***指大家,平是指平等,意指為大家平等存在。由於人之差異而沒有絕對的公平,只有相對的公平。
2.公平的概念:
公平是指處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某壹方或某壹個人,即參與社會合作的每個人承擔著他應承擔的責任,得到他應得的利益。也指按照壹定的社會標準、正當的秩序合理地待人處事,這是制度、系統、重要活動的重要道德品質。公平包含公民參與經濟、政治和社會其他生活的機會公平、過程公平和結果分配公平。
這個世界,有欲望就有爭議,就存在利益之間的爭鬥。公平,就是自已努力拼博.奮鬥、創造、爭取讓自已擁有更多的公平主動權。
怎樣才公平,只有自已,讓自巳不畏懼這個世界,讓自已擁有更多的自信去創造屬於自已的幸福,加油自己,只有自已才能幫助自已,只有自已變的強大,才會對公平擁有更深刻的理解和體會。
只要妳奮鬥努力了,那麽就應該有保障自己生活水平的收入,這就是我理解的公平。
小時候學習社會主義,在那種美好的社會,人們按需拿東西,生產力極度發達,但是真的到了生產力足夠實現那種情況時就是公平了嗎?不得不承認,人就是有天資區別,有的人就是天賦聰明機靈,適合做科學基礎研究,有的人平平淡淡,可動手能力強,再加上生長環境的不同,所以每個人最後的生產力和能力是不同的,而到了大同社會,人人都是平均的,收獲壹樣,但付出不壹樣,這是公平嗎?
公平實現的前提是壹定有壹個強有力的政府對社會資源進行調配。人的能力不同,但在保障基本生活水平的基礎上,多勞多得,奮鬥就有收獲就是最大的公平!而這種實現不能靠資本的自我實現,資本是逐利的,就如美國壹樣,沒有強有力的政府為人民充分著想,貧富差距只會越來越大,最大的公平還是期望未來的壹天會在我國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