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家張抗抗在汶川地震中說壹段話。要求全文麽?
面對地震災難過後近於毀滅的城鎮鄉村廢墟,曾有壹刻,恍若地球末日來臨。
中國古漢語中諸如“山崩地裂”“地動山搖”“天塌地陷”那些成語,突然變成了浸泡在淚水中的恐怖現實。
坍塌、崩裂、塵埃;泣血、呼救、等待。逝者、傷者、幸存者……
千裏之外的每壹次余震,從地層深處傳來,心被壹次次揪緊,顫抖得像要裂開。
在莫測的大自然面前,人的生命真是如此無助、無力與無奈麽?
不。不是地球末日也不是地獄。地獄裏只有鬼魅與絕望。黑暗與孤獨。決不會有從5000米高空降落的傘兵、駛於激流中的沖鋒舟;不會有從滾石暴雨中穿越大山的救援急行軍、不會有肩膀扛去的食物與凈水;不會有紅十字藥箱和白衣天使,不會有藍色綠色的帳篷、不會有晝夜不停的大型挖掘機的轟隆聲……
還有那壹雙雙四面八方伸出的援手。溫暖結實,快捷有力。手心手背手指手掌都已經被沈重的水泥板磨爛。那些手來自很遠的地方,放下了自己手頭所有的事情,從地獄之門的邊緣、從沈重的瓦礫堆裏,用盡最後的氣力,將壹息尚存、血肉模糊的身軀壹寸寸挪出、將虛弱飄浮的靈魂壹個個喚回。劫後余生的陽光下,我們已經無法辨認,那壹雙雙援手之中,哪些是不留名的“誌願者”。
有大愛和真情的所在,沒有地獄。
汶川地震發生後,中央政府以前所未有的決斷與高效,快速調集整合並親自指揮各級政府、軍隊、武警、消防、企業等多方社會救援力量。國內主流媒體在第壹時間將災難真相公布於眾。真實信息的傳導,廣泛激發起中國國民對災情的關切。幾乎所有
的人,都在揪心的牽掛中度過了最初的不眠之夜,每個人都在問自己:我能為救災做些什麽?天亮之後,無數市民走上街頭,自願捐出了壹筆壹筆善款、獻血者排成了長長的隊伍……
短短幾天內,壹支支誌願者隊伍,從不同的出發地,向四川火速集結。由社會民間力量自發、自覺參與的救援行動全面展開。國內各個NGO組織的救援計劃啟動;成都十幾家NGO 迅即聯合組成“民間救助服務中心”,在災區拓展出多個救助點,彌補了人口相對稀疏、政府力量暫時沒有覆蓋的地區;江蘇某家民營企業組織的由60臺挖掘機等大型機械組成的民間搶險隊,48小時內趕到了綿陽;今年冬季曾經自發奔赴湖南抗擊冰雪災害的十三位唐山農民兄弟——“宋誌永愛心支援小分隊”,又壹次從家鄉出發火速入川。由無線電愛好者組成的現代化通訊營救小組、由動力滑翔傘為主、攀巖和速降裝備為主的的誌願者隊伍、各種車友會、登山俱樂部成員結伴而行,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交流並提供野外搜救經驗,增援災區;網上自發的“稀有血型聯盟”晝夜不停地緊急呼救。滿載物資糧食蔬菜的“個體戶”救災車隊,源源駛入蜀地;出租車免費為采訪救災的記者和誌願者服務;私家車壹輛壹輛匯聚成“流動誌願車”大軍,積極送醫送藥載人。每天都有近千名自帶食物和生活用具的誌願者,湧入成都擔任“義工”,“80後”“90”後的青年人,退役軍人、白發老人、白領藍領,或請假或辭職,白天幫助轉運傷員、醫務護理、搬運或發放食物、提供心理撫慰;夜間露宿空地,連續工作幾天幾夜。那壹雙雙有力的援手,沒有年齡地域職業的界限,甚至彼此不知道對方的名字……
地震在那壹刻,我們的心靈也似被壹股強大的力量猛烈震醒。人不可勝天,但人可戰勝自我。地殼板塊撞擊所釋放的巨大能量,在毀壞生命的同時,卻讓靈魂得到提升。
各種新型社團、網絡社群、企業協會、為救災成立的臨時組織,匯集成強大而健康的民間力量——今天,所有的中國人,都是參與救災的“誌願者”。
我是誌願者——因為,我是中國公民。
我們可以驕傲地說:在災難與瓦礫的縫隙中,中國人的公民意識正在成長。這是改革開放30年社會巨大進步的重要標誌。
很多年中,原本在國際社會通用的國家公法中最基本的“公民”這壹法律概念,在中國的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是壹個缺席的空白。中國傳統文化中,不存在“公民”這個詞組。中國人的“國家”,是以家族結構為本位的“家”“國”兩者同構體系。於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民”,不是公民,而是“黎民百姓”“臣民”“子民”“草民”。民——“氓也”。民——“萌也”。“萌”即精神上的蒙昧與無知,也即愚民。《論語.泰伯》中,孔子的“名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盡管當下學界對其如何“斷句”,有多種解讀方式,但至少可作為歷史上統治者對“民”的態度甚包括定義的壹種參考。
回頭再來看“公”字的含義。在漢字詞源考證中,“公”是壹個會意字。上面是“八”——八的兩撇相背。“八”下面是個“麽”。“麽”即“私”的本字,也就是私的意思。這個“麽”放在兩撇相背的“八”字下面,組合為“公”字,意即與“私”字相悖,方為“公”。公正公平公理、天下為公之“公”。遺憾的是,這個形象鮮明的“公”字,與含義卑賤卑微的“民”字,在古老的漢語中,始終未曾攜手,從未形成過正式的詞組。
在20世紀中葉的蘇聯,曾經普遍使用“公民”這個稱謂。蘇聯的“公民”,產生於1936年的蘇聯憲法。然而,那是壹個被抽掉了公民權利的虛假概念和政治標簽。他們只有“為公獻生”的義務,處於物質和精神的雙重奴役下,卻沒有“公民”的權利保障。“公民”們隨時都可能在頂級“公仆”的授意下被剝奪“公民權”甚至失蹤。那種假大空的“公民”概念,有壹度曾被生搬硬套地移植到我們這片未經啟蒙深翻的華夏土壤上,很快就淹沒在“黎民百姓”“草民”“人民”的汪洋大海之中了。
“中國公民”意識的缺位,來自我們傳統文化中沿襲千百年的既定觀念。辛亥革命以來,我們經歷了從“子民”到“國民”的進步;然後又從“國民”改入“人民”的行列。“人民”與“群眾”組成了“人民群眾”這壹具有鮮明“革命性”的中國特色詞組,其含義從未在法律上作出界定。壹個多世紀來,中國從“國民”到“人民”,壹圈圈轉磨,卻滋養出更多的順民、愚民和文革暴民。雖然“公民”壹詞自建國始已進入“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卻始終沒有真正進入人們的社會生活。這壹步看似近在咫尺,歷經半個世紀仍然步履艱難。十七大報告中說“要加強公民意識教育”,很多人至今卻置若罔聞。
馬克斯.韋伯說:“在西方之外,從來不存在城市公民。”“公民”這壹概念始自古希臘城邦制,公民相對“奴隸”而言,享有言論和行動的自由。西方社會的基本因子是個人而非家族,因此,在壹個健全完善的政體中,每壹個具有政治、經濟、法律、社會身份的獨立“自由民”,都是“國家公民”。公民在履行公***責任和義務的同時,具有表達個人意誌、參與公***事務的權利。並具有自律的法治意識和善意的合作意識。“公民社會”是“前現代”與“現代”社會的鮮明界碑。
“公民社會”的公民——在政治上,是有權監督公***權力的人;在法律上,享有私有財產、個人尊嚴、知情權、言論自由等多種得到憲法保護的權利;在經濟上,是國有經濟的“股東”,***享國家的公***資源;在道德上,具有更自覺的獨立人格、自主理性、公***責任和公***精神。因此,公民這壹稱謂,兼有政治和法律的雙重身份,是民主社會的基礎。只有“公民”與“公仆”,才是“民”與“官”的合法關系指代。只有確立公民意識,它的對應物“公仆”壹詞,才會名符其實。
21世紀的2008年,在地震強烈的余波中,我們終於欣喜地看到——開放的、漸進的中國,廣大民眾的公民意識,在這次深重的大災大難中豁然覺醒,並大步走來。
不再是被動的驅使、不再是盲目的呼應、不再等靠“組織”的命令、不再空喊口號。不怨天尤人、不悲觀絕望、不計較個人得失、不考慮投入的“回報”。“誌願者”——有誌向的人,有誌氣的人,通過行動來表達自覺自願的個人意誌。“誌願者”,壹個多麽準確、富於現代意識的漢譯詞組,自謙中透著自尊、悲憫與激情。盡管“誌願者”這個稱謂落戶在華夏大地為時不久,盡管這個詞對於偏僻的鄉民尚顯陌生。但在這次的地震災害中,它得到了最廣泛的傳播和普及,得到了最真誠的認同和追隨。據悉,設立全國哀悼日的提議,最初也是由網上的“誌願者”提出,而後迅速被政府采納的。
今天的“誌願者”,已經超越了以往那種“為國效力”,在政治機器上恪盡“螺絲釘”和“齒輪”角色的個人生存目的。而是主動自願地承擔“公民”義務和責任。這個“公民”的“公”,區別於“壹大二公”的“公”和“大公無私”的“公”。而是“公***”之“公”、是“公眾”之“公”、是“公德”之“公”。公民是這個國家的主人而不是被統治者,他們在履行自己職責的同時,也要求自己的權利和利益,得到國家憲法的維護和保障。
“公民意識”的成長,是壹個國家邁向“公民社會”的前提。
進入現代社會,漢語辭典中有許多使用了千百年的語詞,正在漸行漸遠,自動地退出我們的生活,即將被廢棄被刪除,或是只能作為字典裏的古老符號,供後人參照。草民、黎民、子民、庶民、臣民這些依然常常被人習慣性使用的詞匯,已顯得何等陳腐老舊。
例如:“百姓”——迄今為止,仍然有太多的人,沿襲使用這個可疑的稱謂。動轍自稱“我們老百姓”如何如何。豈不知,“百姓”即百家之姓,是從屬專制帝王、沒有獨立人格而又互不相幹的散漫人群。自從中華人民***和國成立以來,“公民”這壹法律身份被憲法確立,我們就不再是老百姓,不再是封建時代的“黎民百姓”,而是享有公民權的獨立個體。很多年中,軍隊總是習慣稱呼“群眾”或“老百姓”來與軍人區分。從“我是壹個兵,來自老百姓”這句歌詞中,可以看到,不對等的稱謂關系中,“百姓”仍是作為第二等級存在的。
再例如:“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僅僅是“匹夫”有責麽?在“天下”的責任範圍內,女性的位置在哪裏?傳統的社會結構中,女性被排除在壹切公***事務之外。天下是“匹夫”組成的“天下”,而非男女公民的“天下”。時至21世紀,這句成語是否有必要改成:“天下興亡,公民有責”。
這裏的“天下”,更應該是整個地球的天下,是天下萬物之天下。我們是中國公民;在全球化時代,我們也是世界公民。世界公民拒絕狹隘的民族主義。具有世界公民意識的誌願者,具有人類的普世價值觀,為“天下”所有的災難而憂患、行動。
面對滿目瘡痍的汶川山河,心痛之感深入骨髓。願更多的“誌願者”,在修復地震災區重創的同時,也修復國人傷痕累累的心靈。這片豐饒美麗卻又多災多難的土地上,只有產生出與憲政相契合的公民文化,我們才能找到通往公民社會之路。只有當公民的主體地位被逐漸確立,“百姓”真正轉變為“公民”之後,我們的民主制度才有保障。只有合格的公民,才能建設合格的公民社會。反過來說也壹樣,只有合格的公民社會,才能造就合格的公民。盡管有人說談論“公民社會”為時尚早,但呼喚並促進它的早日到來,卻應該成為“公民”們自覺的擔當。
我為誌願者而歌。我為所有的中國公民而歌。我們有理由期待,21世紀的中國公民,將在地震的廢墟上,重建新時代的精神家園,並逐漸實現向公民社會的轉型,以健全的公民社會形象,融入國際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