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反對她的話,但我想強調,早也好,晚也好,壹定要成名。沒有名氣,別說年老了沒意思,就算是年輕,身體強壯得像匹可以壹日千裏的野馬,然而蹦跶到哪裏也無人關註,如空氣壹樣的存在,也沒什麽意思。
換句話說,有名氣就有壹切,有存在感,沒名氣妳就是長得五大三粗可做石匠能徒手挖空壹座耄耋石山也沒用,沒人認得妳。妳上竄下跳把石山鑿成自己的巨像又能怎麽樣?妳沒名氣,沒人記念,吼破嗓子在大街上招搖也沒人看妳壹眼。
但是如果妳有幸長得像壹位名人,人們也許就會說,啊,光頭強的樣子,這就是光頭強的樣子!叫他光頭強!
因為光頭強都比妳有名氣啊。
被電視影響很深的中國人,從老到少,都認識光頭強。光頭強是因什麽特長出了名呢?照經驗,大凡出名,都是這幾個原因,或是頭腦發達異於常人,或是皮蘘好看,或是能唱會跳,或是會算能寫,或者會吹都可能成名。
家喻戶曉,光頭強他什麽都不是,也什麽都不會,他只是個伐木工,並且每次都是這樣,剛想砍樹就有人來阻止了,他實在壹無是處,只因他傍著兩只狗熊,狗熊這種身形比較巨大的畜牲,在江湖有壹定的地位,並且好養,給點蜜吃就非常肥壯了。就這樣,光頭強和畜牲混,都混出了名。
想出名,有很多方法。老天想讓想出名的妳出名,也會給各種機會。除去妳有驚人的天賦,不然成名路上也是各種艱辛。然而成本最小的成名機會就是蹭熱度。有的蹭時事熱度出名,有的蹭名人熱度出名。蹭熱度這種事,說來也不新鮮,妳以為它是互聯網的產物啊?不,古代就有了。
說古代,也不遠啦,就說三國那個愛蹭熱度的禰衡吧。有個叫禰衡的人,這個人有個很特別的嗜好,就是喜歡“罵人蹭熱度”,他罵的,且都是名人。雖然這樣有不少人嫌棄他,但他也成為了壹部分人眼中的“鬥士”,而到了今天,妳看看,相比那群嫌棄他的人,我們只知道禰衡而不知道嫌棄他的人,這就是他的成功了。
這麽看來,禰衡算是有“智慧”了,他的智慧給他帶來了名氣,而他成名的經驗總結起來有三大套路三大招,都是我從度娘那裏免費轉借過來的,以供各位研究和參考。
第壹招,誰最有熱度就罵誰。
禰衡落魄時有人跟他說:“為什麽不去投奔荀彧、司馬朗呢?”禰衡壹拍大腿,暗道機會來了,立馬就開罵:“我怎麽能和殺豬的做朋友呢!”當然用這個辦法的話,有點風險,最好妳要在那個圈子裏混,妳壹舉壹動都有明顯的攻擊目標。比如正好妳的群裏不小心來了壹個比妳名氣大的人妳壹腳踢了他,比如壹個第八流的作家大罵魯迅寫的東西就是壹坨狗屎,比如上狗都不理的某些人發文說某妃不是好東西,比如十八線演員說胡歌演的什麽玩意兒,只要妳臉皮夠厚,抗得住崩潰,妳就出名了。
第二招,誰脾氣好就罵誰。
如孔融很喜歡禰衡,禰衡就說“孔融是我的大兒子,其他人都不配當我兒子。”這種踩低壓高的表達雖然怪異,有什麽好處呢?首先,它不會像前壹種有風險,其次哪怕他的粉絲過意不去了,他還可以解釋說其實我是在誇他,就是方式與眾不同。比如某大咖根本不認識妳,妳偏說妳指教過他,甚至和他壹起當過編委。當然這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萬壹那大咖脾氣好的過分,妳罵他他都不反抗甚至明明有話說給妳聽也不艾特妳,都沒人知道妳存在,搞不起事,那就蹭敗了。
第三招,最名正言順,誰脾氣暴躁就罵誰。
針對第二條,禰衡大師相當有經驗,在他罵完孔融、劉表後,發現社會上的人根本沒怎麽鳥他,反而上了熱搜的是那兩人,他就立馬換了個套路,看到黃祖脾氣暴躁,就翻臉罵他老不死!果然罵完黃祖以後,禰衡26歲就名揚天下了……後來黃祖都親自道歉將死後的他給厚葬了。現在禰衡的墳頭還是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呢。
對,禰衡死得有點早,不過他成名也早啊,值了。
所以現在要想“蹭熱度”出名的,用禰衡這三招足矣,唯壹要註意的就是,他的這種蹭法容易“英年早逝”。或者說,名氣也易轉瞬即逝,至於為什麽,妳懂的。
萊溫斯基誣賴了克林頓,她就出名了。可惜,這不是美名。都美竹告發了吳亦凡,她就出名了,然而,她也不算英名。郭美美抹黑了紅十字會,她出名了,卻是臭名壹時。
出名這種事,說難就難,說易又很易,關鍵看妳有沒有心,有沒有二十四小時不擇手段蹲守機會處處留意的心。
人活著,壹定要有個“想出名”的勁頭,這是人類不斷向前的原動力,要出人頭地,這不庸俗,這是正能量。妳想想,那麽多人擠破腦袋都想擠進那張名人錄裏,結果出了名的還是少數。如果大家都不想出名,誰會起早貪黑地努力?誰會沒日沒夜地工作?誰還稀罕什麽情懷拾掇那些品味?誰能引領這個日新月異的世界?
沒有這壹切,當然也就沒有日新月異了。也沒有什麽文明可言。誰去搞發明創造?誰又去寫名著經典?而卑微的未出名的人們又要去崇拜誰?我們都是這麽沒追求,不圖名不圖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壹日三餐,夜宿七尺,飽暖即安,那,人類能進步麽?就在壹代代生老病死的繁衍生息中,沒人冒進,誰都無名,和動物有什麽區別?
不圖富貴,淡泊名利,這種說法都是那些出了名的人說的。他們說這話的意圖很明顯:都別爭著出名,就讓他出名好了,不然妳也是名人他也是名人,這壹內卷起來,名人又不稀奇了,妳以為他們傻啊。
他們不傻。老實說,我也不傻。我最早就發現了壹件事,很可笑我們常常讀到名人傳記的時候,大概率總有壹句話這樣形容名人:他壹生默默無聞,淡泊名利……那還立傳?騙鬼去吧。
做名人的滋味有多好……做過的人都知道。沒做過的人,想也想象得到,壹個頭條的朋友就這麽和我侃到,名人和凡人的區別就是這樣:
名人用過的舊東西叫“文物”;凡人用過的被0視為“廢物”,或者垃圾。
名人酗酒稱“酒仙”;凡人多喝叫“貪杯”。
名人略上年紀稱“某老”;凡人年歲再高也叫“老某”。
名人與凡人握手謂“親切”;凡人與名人握手叫“巴結”。
名人強詞奪理為“機智”;凡人據理力爭叫“狡辯”。
名人做蠢事稱“軼事”;凡人做錯事叫“出醜”。
名人蓬頭垢面叫“個性”;凡人不修邊幅叫“邋遢”。
名人發脾氣叫“耿直”;凡人發脾氣叫“無理”。
名人說的就算再不靠譜都是“名言”,凡人說的再怎麽有理頂多叫“俗話說”。
名人死了叫逝世,凡人死了叫死了。
名人……的感覺,忒好,忒好,壹定要成名,壹定要做個名人,以做個名人為目標,活著的感覺都忒好忒好,比如我現在……沖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