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天理,滅人欲”由誰提出的?
“存天理滅人欲”是朱熹理學思想的重要觀點之壹,但這句名言並非由朱熹發明。 長期以來,“存天理、滅人欲”壹直被當作朱熹的發明而流傳。事實上,這壹概念在《禮記·樂記》中已經出現,其中說道:“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於是有悖逆詐偽之心,有淫泆作亂之事。”這裏所謂“滅天理而窮人欲者”就是指泯滅天理而為所欲為者。二程說:“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滅私欲則天理明矣。”這裏所謂“滅私欲則天理明”,就是要“存天理、滅人欲”。後來,朱熹說:“孔子所謂‘克己復禮’,《中庸》所謂‘致中和’,‘尊德性’,‘道問學’,《大學》所謂‘明明德’,《書》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壹,允執厥中’,聖賢千言萬語,只是教人明天理、滅人欲。” 朱子所論,主要是針對當時的統治者(天子),去掉驕奢淫逸的世俗欲望,依照天道,治理國家,所謂“天子有善,讓德於天”是也。 朱熹說:“聖人千言萬語只是教人存天理,滅人欲”,“學者須是革盡人欲,復盡天理,方始為學”(《朱子語類》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