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認為是屬於自己的,因為人的行為都是可以自己來決定的;
也可以認為不是屬於自己的,因為人的出生並不是由自己來決定的,因此自己也沒有隨意處置這個生命的權利,尤其對於父母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所以要善待自己的生命!
而還給父母這種說法明顯是不成立的,還給他們的意思應是由他們處置,而自己處置相當於從父母身邊奪走而不是還給了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