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裹小腳
纏足,是壹種摧殘肢體正常發育的行為。纏足的女子要從幼年開始裹束自己的腳,慢慢地拗折足部骨骼,使之畸形。
纏足後的壹雙小腳,不僅在實際生活中有種種不便,而且在整個裹腳過程中,婦女要承受極大的傷殘痛苦。這種毫無實際效用,又使承受者極端痛苦的事,普遍流行,成為社會風俗,綿綿近千年。
2、妻妾成群
古代人娶三妻四妾,主要的目的是為了傳宗接代,三妻四妾的意思應該多妻的意思,古代的皇帝還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的。古時所謂的三妻四妾主要是指封建時期的壹種婚姻制度。是壹種對女子的迫害。
同是喪偶,男子再娶為續弦,女子再嫁是壞節。男尊女卑,女子只能依附於男子,是社會制度的結果,而這個結果又加劇了男女的等級分化,於是出現了男子妻妾成群,而女子只能從壹而終。
3、指腹為婚
舊時婚姻風俗。流行於全國廣大地區。即雙方家長,於孩子尚未出身之時,即約定為婚姻。又有怕男女長成後,互不相認,或壹方不守信諾,將衣襟裁為兩幅,各執壹幅為憑證者,稱“指腹裁襟”或“指腹割衿”。統治者時或禁止,但無實際效用。
南北朝時候,指腹為婚現象傳向民間,從而使這壹現象達到非常流行的地步。
到了元代,法律開始對這種陋習加以制止。《元史·刑法誌》記載:“諸男女議婚,有以指腹割衿為定者,禁之。”
明清法律也都禁止指腹婚。解放後,指腹為婚這種陋習才真正有了根本扭轉。
4、迷信
人面對巨大的未知的空間的時候,往往會提出自己的解釋。古人懾服於雷霆之威,於是提出自己的解釋“雷神、天庭”並對此頂禮膜拜。後人稱之為迷信。
迷信是指人們對於事物盲目地信仰或崇拜。狹義的迷信,按照我國解放以後約定俗成的習慣,是專指人們信星占、蔔巫、風水、命相和神鬼等的思想和行為。
5、女子無才便是德
“女子無才便是德”這句名言之緣起,按香港學者劉詠聰教授之研究,應是明人著作中已有此語。
主要皆認為是明人陳繼儒(眉公)之語:“女子通文識字,而能明大義者,固為賢德,然不可多得;其它便喜看曲本小說,挑動邪心,甚至舞文弄法,做出無醜事,反不如不識字,守拙安分之為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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