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規》中的名句有:
壹、父母呼,應勿緩;父母命,行勿懶。
父母叫我們的時候,要立刻答應,不能遲緩;父母讓我們做事的時候,不要拖延偷懶。
二、父母教,須敬聽;父母責,須順承。
對於父母的教誨,要恭敬地聆聽;父母責備我們的時候,要順從地接受。
三、冬則溫,夏則凊;晨則省,昏則定。
為人子女,對父母要時時關心,處處留意。冬天要讓他們溫暖,夏天要讓他們涼爽;早晨起來要向父母請安問好,下午回家之後,要向父母報平安,把今天在外做的事情告訴父母,讓父母放心。
四、出必告,反必面;居有常,業無變。
出門時,壹定要告訴父母壹聲,獲得父母批準之後,才可以出去。回家後,還要當面稟告父母回來了,讓父母安心。平日生活起居要保持正常有規律,不要任意改變。長大以後,應該居有定所,事業專註,切勿懶惰懈怠,荒廢壹生。
五、事雖小,勿擅為;茍擅為,子道虧。
即使是小事,也不要自作主張而不向父母稟告。如果任性而為,就很容易犯錯,有損為人子女的本分。
六、物雖小,勿私藏;茍私藏,親心傷。
東西雖然很小,也不要背著父母,偷偷私藏起來;否則的話,壹旦被發現,就會讓父母傷心生氣。
七、其所好,力為具;親所惡,謹為去。
凡是父母喜歡的東西,子女應該盡力幫他們準備齊全;父母所厭惡的東西和自己的壞毛病,要小心謹慎地除掉。
八、身有傷,貽親憂;德有傷,貽親羞。
身體受到傷害,父母就會為我們憂慮;品德修養上有了缺欠,就會讓父母蒙受恥辱。
九、親愛我,孝何難;親贈我,孝方賢。
當父母喜歡我們的時候,做到孝順很容易;當父母不喜歡我們時,還能用心盡孝,才是最難能可貴的。
十、親有過,諫使更;怡吾色,柔吾聲。
父母有了過失,作為子女,應該耐心地勸說令其改正;在勸說父母的時候,壹定要和顏悅色,態度誠懇。
十壹、諫不入,悅復諫;號泣隨,撻無怨。
如果父母不能聽從我們的勸說,就要耐心等待時機,等他們開心的時候,再次勸說;如果父母還是固執不聽,甚至生氣責打我們,我們雖然傷心難過,痛哭流涕,也要無怨無悔,懇求父母改過。
十二、親有疾,藥先嘗;晝夜侍,不離床。
父母生病時,子女要盡心盡力照顧,藥熬好了後,要先自己嘗壹下涼熱,然後再給父母服用;要晝夜陪伴在父母床前,照顧父母的吃喝拉撒。
十三、喪三年,常悲咽;居處變,酒肉絕。
父母不幸去世後,要守喪三年,因為常常追思、感懷父母的養育之恩,所以經常悲傷哭泣;自己的生活起居,也要因此而改變,要戒酒戒肉,為父母修福,不能貪圖享受。
十四、喪盡禮,祭盡誠;事死者,如事生。
辦理父母的喪事,壹定要合乎禮節,不可草率馬虎,也不必鋪張浪費,祭拜時壹定要誠心誠意,不可敷衍了事。對待已經去世的父母,應該如同生前壹樣恭敬,沒有任何分別,這才是真孝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