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風險分散
風險分散就是指通過多樣化的投資來分散和降低風險的策略性選擇。“不要將雞蛋放在同壹個籃子裏”這句古老的投資 名言 形象地詮釋了這個觀點。
風險分散的理論依據是馬科維茨的投資組合理論。他認為只要兩種資產收益率的相關系數不為1(即不完全正相關的兩種資產),分散投資於兩種資產就能夠起到降低風險的作用。
而對於由相互獨立的多種資產組成的投資組合,只要組合中的資產個數足夠多,該投資組合的非系統性風險就能夠通過這種分散投資的策略完全消除。 根據多樣化投資分析風險的原理,商業銀行的信貸業務應是全面的,而不應集中於同壹業務、同壹性質甚至是同壹個借款人。
二、風險對沖
風險對沖是指通過投資或購買與標的資產(Underlying Asset)收益波動負相關的某種資產或衍生產品,來沖銷標的資產潛在損失的壹種策略性選擇。
風險對沖對管理市場風險,如利率風險、匯率風險、股票風險和商品風險非常有效,可以分為自我對沖和市場對沖兩種情況。
三、風險轉移
風險轉移是指通過購買某種金融產品或采取其他合法的經濟 措施 將而將風險轉移給其他經濟主體的壹種策略性選擇。
風險轉移分為 保險 轉移和非保險轉移
四、風險規避
風險規避是指商業銀行拒絕或退出某壹業務或市場,以避免承擔該業務或市場風險的策略性選擇。簡單地說就是:不做業務,不承擔風險
在現代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實踐中,風險規避可以通過限制某些業務的經濟資本配置來實現。
例如:商業銀行首先將所有業務面臨的風險進行量化,然後依據董事會所確定的風險戰略和風險偏好來確定經濟資本分配,最終表現為授信額度和交易限額等各種限制條件。
對於不擅長且不願意承擔風險的業務,商業銀行對其配置非常有限的經濟資本,並設立非常有限的風險容忍度,迫使該業務部門降低業務的風險暴露,甚至完全退出該業務領域
沒有風險就沒有收益,風險規避策略在規避風險的同時,自然也失去了在這壹業務領域獲得收益的機會。風險規避策略的局限性在於其是壹種消極的風險管理策略,不宜成為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主導策略。
五、風險補償
風險補償是指商業銀行在所從事的業務活動造成實質性損失之前,對所承擔的風險進行價格補償的策略性選擇。
對於無法通過風險分散、風險對沖、風險轉移、風險規避進行有效風險管理的情況,商業銀行可以采取在交易價格上附加更高的風險溢價,即通過提高風險回報的方式,獲得承擔風險價格的補償。 商業銀行可以預先在金融資產定價中充分考慮各種風險因素,通過價格調整來獲得合理的風險回報。例如,商業銀行在貸款定價中,對於那些信用等級較高,而且與商業銀行保持長期合作關系的優質客戶,可以給予適當的利率優惠;而對於信用等級較低的客戶,商業銀行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調高利率。法律依據: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十九條 商業銀行應對理財計劃的資金成本與收益進行獨立測算,采用科學合理的測算方式預測理財投資組合的收益率。商業銀行不得銷售不能獨立測算或收益率為零或負值的理財計劃。
第四十五條 商業銀行開展個人理財業務實行審批制和報告制。
第四十六條 商業銀行開展以下個人理財業務,應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批準:
(壹)保證收益理財計劃;
(二)為開展個人理財業務而設計的具有保證收益性質的新的投資性產品;
(三)需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個人理財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