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錄是我國歷史上第壹部系統的法醫學著作。洗冤錄,又稱洗冤集錄,是中國古代法律史上壹部經典的著作,也是世界上第壹部系統的法醫學著作,它比國外最早由意大利人菲德裏寫的法醫著作要早350多年。
洗冤錄由宋朝法醫學家宋慈所著。宋慈被稱為法醫學之父,其壹生從事司法刑獄,秉公執法,慎重辦案,長期的專業工作使他積累了豐富的法醫檢驗經驗。宋慈平反冤案無數,他認為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堅持審之又審,重視現場堪驗。
洗冤集錄書評序言
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蓋死生出入之權輿,幽枉屈伸之機括,於是乎決。法中所以通著今佐理據者,謹之至也。年來州縣,悉以委之初官,付之右選,更歷未深,驟然嘗試,重以仵作之欺偽,吏胥之奸巧,虛幻變化,茫不可詰。
縱有敏者,壹心兩目亦無所用其智,而況遙望而弗親,掩鼻而不屑者哉。慈四叨臬寄,他無寸長,獨於獄案,審之又審,不敢萌壹毫慢易心,若灼然知其為欺,則亟與駁下,或疑信未決,必反下覆深思,惟恐率然而行,死者虛被澇漉。每念獄情之失,多起於發端之著。
定驗之誤,皆原於歷試之涉。遂博采近世所傳諸書,自內恕錄以下凡數家,會而粹之,厘而正之,增以己見,名曰洗冤集錄,刊於湖南憲治,示我同寅,使得參驗互考。醫師討論古法,脈絡表裏先已洞澈,壹旦按此以施針砭,發無不中,則其洗冤澤物,當與起死回生同壹功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