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如下:
“生前何必久睡,死後自會長眠”這句話出於蕭紅(1911年—1942年,黑龍江人,原名張乃瑩,筆名蕭紅),我特別喜歡名言警句之壹。
人的生,是有限的。短短幾十年而已,不要去浪費掉。“生前久睡”,是虛度光陰。仿佛是人入睡時候做不了什麽事,或說沒有任何作為。作者中間“何必”兩字強調了人生“久睡”無意義。要“久睡”需等到死後“自會長眠”。
“生前”當有活著的意義。人活在今世做有意義的事,不要白白地錯過美好光陰。許多人在“生前久睡”,無所事事。應當是緊緊抓住活著的時光,好好體現生命價值。
生前何必久睡,死後自會長眠
生前何必久睡,死後自會長眠!今天才知道這句話是出自民國女作家蕭紅的口。蕭紅,壹個似乎和臺灣女作家三毛有些相似的容貌和經歷 ,也和三毛壹樣的有著瓢泊不定的人生,只是她沒有三毛幸運,三毛最終遇到了深愛她的荷西,雖然美好的時光很短暫,但終究有過真愛。
而蕭紅的人生和愛情卻是無奈的可悲的,她自幼失去母愛,失去母愛對每壹個孩子的內心總是壹種無形的傷痕,她家境還可以至少不缺吃少穿,如果她可以聽從父母的安排,嫁壹個門當戶對的男人安安分分的過日子 ,也許會有壹個平靜安穩的人生。
但蕭紅註定不是那種可以平凡過日子的女人,於是她為愛為自由拋棄了壹切,做出別說那個時代,就是現在也需要勇氣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