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資料表明,中國歷史上的妓女有兩大類,細分有五類。大的來說,有藝妓和色妓之分,前者主要從事藝術表演活動,如同今日之文藝工作者,娛樂明星;而後者主要出賣色相,就是今日人們普遍認為的娼妓。
如果再細致劃分,中國歷史上的妓女由宮妓、營妓、官妓.家妓和民妓組成。宮妓是皇宮中服務於皇帝的妓女,營妓是服務於軍隊軍官和士兵的妓女,官妓是服務於各級地方官員的妓女,家妓是達官貴人家庭供養的服務於達官貴人的妓女,而民妓則是活躍於民間、“服務”於社會的廣大妓女。
在這五類類型的妓女中,前三類是國營妓女,按照現在的話說,是體制內的,她們地位卑賤,生活卻相當優裕,編入國家正式樂籍編制,由國家財政供養。當然,也服務於國家和國家象征的皇帝與官僚的需要。至於後兩類,相當於個體私人經濟,體制外生存,不向國家伸手,不給政府添亂,獨立經營,自負盈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