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慶祝大憲章800周年,倫敦大英圖書館首次展出四份幸存的1215年大憲章(Magna Carta)的原稿。)
這份用拉丁文書寫在壹張差不多A3大小的羊皮紙上的文件的主要內容是限制國王權力,保障貴族和自由民的權利。後來的歷史演進證明,《大憲章》所創造的“法治(rule of law)”理念不僅是英國君主立憲制度的基石,也是人類民主憲政的源頭。
壹
迄今有關《大憲章》的各種學術研究可謂汗牛充棟,我並不是這方面的專家,因而無意在這裏畫蛇添足。我只想指出壹點,這也是古往今來關於它的***識:就《大憲章》的文本來看,它的最大突破在於對“絕對王權”的否定。《大憲章》承認,英格蘭國王的權力是上帝授予的,但卻拒絕承認這壹“神聖權力”是絕對的、不受限制的。相反,它聲稱,國王只是貴族“同等中的第壹個”,沒有更多的權力。而在總***63條、4000多字的《大憲章》中,最重要的第61條(即所謂“安全法”)規定,由25名貴族組成的委員會可以隨時召開會議,具有否決國王命令的權力;如果國王的行為違背了《大憲章》,必要時還可以使用武力,剝奪國王權力和財產。在信奉“君權神授”的中世紀政治合法性框架內,這種加諸王權身上“契約”是史無前例的。絕對權力終結的地方,就是法治開始的地方。
然而,如同人類歷史上的所有裏程碑事件壹樣,《大憲章》的意義並不僅在於其文本所傳遞的精神本身,更在於以後的歷史發展幸運地讓它的價值得到了凸顯。如果遍查世界各個文明的史籍,我們壹定能夠搜尋到許多類似於《大憲章》這樣限制王權的事件和文獻。就拿中國來說,史載,早在殷商初年即發生過賢臣伊尹“放太甲於桐”、7年後還權給這位已經改過自新的殷王的重大政治變故,這也是歷代儒生津津樂道的故事,在性質上與英格蘭貴族脅迫約翰國王簽署《大憲章》如出壹轍;儒家經典《尚書?6?1泰誓中》有“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的名言,它幾乎已經將“受命於天”的統治者的政治合法性建立在被統治者的同意之上;甚至直到傳統專制集權達到頂峰的明清時期,仍然有黃宗羲這樣的學者對絕對王權發起強有力的批判……但恐怕沒有人會認為,這些歷史事件為中國的法治和憲政奠定了基礎。因為後來的中國歷史沒有沿著這些事件所開辟的可能性演進,因而就使它們成為了偶然的、孤立的靈光閃現,湮滅在浩瀚的歷史長河中。
英國人幸運地抓住了機會,將偶然事件中蘊含的可能性充分展開成為了歷史本身。因此,《大憲章》的真正價值在於它得到了踐行。事實上,《大憲章》簽署以後,英國的許多國王(包括簽署它的約翰王自己)和統治者們並沒有真正把它當回事。他們不是想要廢除它,就是試圖修改它,或者根本不打算遵守它……英國人民為了捍衛《大憲章》所賦予自己的權利,前赴後繼地拋頭顱、灑熱血,戰鬥了整整500年——他們以《大憲章》之名砍下了查理壹世(Charles I,1600-1649)的頭顱;他們在奧利弗?6?1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1599-1658)的領導下推翻君主制,建立***和國;他們又發動“光榮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1688),重建君主立憲制度……最終,英國人成功地馴服了“絕對權力”,使《大憲章》中蘊含的法治精神生根發芽,成長為制度的參天大樹。隨著英國成為世界上第壹個現代化國家和崛起為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日不落帝國”,這壹法治精神在全世界發揚光大。
直到800年後的今天,《大憲章》依然是英國的不成文憲法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3個條目仍然具有法律效用,分別是:國王必須保證英國教會的自由、倫敦及其他市鎮的自治權,並且未經依法審判不得對公民采取搜查、拘捕、放逐或沒收財產等剝奪權利的強制行為。
正是因為《大憲章》在英國歷史上的成功,它激勵著後世英國以及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們為捍衛自己的權利而不懈鬥爭,而這種鬥爭又進壹步賦予它以新的生命力。壹位英國首席大法官因此寫道:“《大憲章》的重要意義不僅在於其實際上說了什麽,更重要的是在於,後代聲稱它說了什麽,相信它說了什麽……”
二
上世紀90年代以後,以弗裏德裏希?6?1哈耶克(Friedrich Hayek,1899-1992)為代表的古典自由主義在中國人文社會科學界大行其道。受此學術風潮影響,中國的自由派知識分子中逐漸形成壹種新的思維定勢,它認為,歐洲啟蒙運動分為英國式的“演進理性主義”與法國式的“建構理性主義”兩種截然不同的觀念。前者以約翰?6?1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大衛?6?1休謨(David Hume,1711-1776)和亞當?6?1斯密(Adam Smith,1723-1790)等人為代表,後者以勒內?6?1笛卡爾(René Descartes,1596-1650)、讓-雅克?6?1盧梭(1712-1778)和奧古斯特?6?1孔德(Auguste Comte,1798-1857)等人為代表。英國和法國分別遵循的是“漸進改良”和“激進革命”的政治變革模式,而改良優於革命。
我在這裏願意借討論《大憲章》來簡單談壹下對這個問題的認識。
首先,將英國的政治演進模式簡單地歸納為“改良”,是不符合歷史真實的。正如我們在上文中已經看到的,歷史上的英國人民並非壹味地堅持改良,拒斥革命。壹旦他們認為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而忍無可忍時,他們會毫不猶豫地不惜以武力推翻統治者。而將改良與革命對立起來,並且推崇前者、貶低後者的當代思潮,可能是對過去壹個世紀橫掃中國的“革命崇拜”的壹種有益的逆反,但它卻同樣不符合歷史真實。就像革命並不必然優於改良壹樣,改良也並不必然優於革命,壹切視乎究竟哪種方式對社會造成的破壞更小、取得的進步更大。我想提醒那些“革命恐懼癥”患者,辛亥革命是“革命”,而明治維新是“改良”,但如果不考慮別的,僅從它們對社會造成的損害來看,因辛亥革命而死的人數遠比因明治維新而罹難的人數少。
因此,英國人真正的智慧並不在於支持改良,反對革命,而在於他們對傳統的敬畏。從某種程度上說,正是他們對《大憲章》所確立的法治傳統的執著尊崇,導致了英國現代化的成功。英國人似乎對那種否定和打破既有的壹切、對社會進行全盤重新規劃的豪邁的進步信念懷有與生俱來的懷疑和恐懼,對他們來說,無論采取改良還是革命的手段,總是努力試圖將它對社會造成的震動控制在最小範圍。這壹點,哈耶克正確地看到了,但他的大多數中國粉絲並沒有深刻領悟。
第二,觀念固然重要,但它並非像許多中國知識分子相信的那樣,是推動社會演進的全部動力。新觀念與社會變革之間毋寧是壹種種子與果實的關系——種子中蘊藏著可能性,但沒有合適的土壤和氣候,它便不能生根發芽、茁壯成長。亦如我在前文中提到的,人類歷史中產生過許多有利於形成法治的觀念的種子,但它們幾乎全部湮滅在了歷史長河中。《大憲章》之所以成為壹個幸運的例外,不是因為它的內容多麽“先進”,而是因為英國的經濟社會結構比世界上其他地方更加適合它的發育成長。
哈耶克提煉出“英國觀念”和“法國觀念”,並將它們加以概念化的對比分析,只是出於壹種學術上的抽象需要,它們並不是復雜多元的真實思想史。我可以輕易地舉出許許多多具有典型“法國觀念”的英國思想家,例如托馬斯?6?1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和傑裏米?6?1邊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我也可以同樣輕易地舉出許許多多具有典型“英國觀念”的法國思想家,例如邦雅曼?6?1貢斯當(Benjamin Constant,1767-1830)和阿歷克西?6?1德?6?1托克維爾(Alexis-de Tocqueville)。因此,在我看來,英國和法國之所以走上截然不同的道路,主要不是由休謨和盧梭們所決定的,而是受制於英法兩國截然不同的經濟社會結構。由於篇幅關系,這裏無法就此展開深入討論,但我認為以下兩點是關鍵:第壹,英國壹直擁有強大的貴族勢力;第二,英國的經濟結構歷來更加依賴於商業,而非農耕。
從《大憲章》的誕生過程本身來看,我們應該明白壹個重要道理:法治產生於勢均力敵的利益博弈,它不是由什麽人(或組織)根據壹套理念從無到有地規劃出來的。
三
令人悲哀的是,在慶祝《大憲章》問世800周年的此刻,英國和歐洲正深陷為得以繼續生存而鬥爭的淒涼境地,這使得人們為《大憲章》所結出的果實的未來命運感到擔憂。
如果說希臘和英國分別是人類民主和現代法治的發源地的話,那麽它們同時陷入困境則是整個西方文明陷入嚴重危機的象征和縮影。由於經濟持續低迷以及移民問題、恐怖主義等壹系列嚴峻挑戰,壹種前所未有的濃厚的懷疑主義和失敗情緒正彌漫在英國和整個西方的精神世界上空。
壹個多月前剛剛進行的那場英國大選雖然是對英國現政府正確的經濟政策的確認,但它卻加劇了英國和歐盟分裂的可能性。不僅如此,選民們所表現出來的空前的政治冷淡、對領導人的不信任以及無力感深刻地折射出這個被稱為“議會之母”的國家的不健康政治生態。僅僅在不久以前,大選的獲勝黨還能得到超過40%選民的支持。而現在,勝選的政黨只能努力爭取不比對方輸得更慘,讓支持率勉強超過30%。
無論是贏得連任的保守黨人戴維?6?1卡梅倫(David Cameron)還是輸掉選戰的工黨領袖埃德?6?1米利班德(Ed Miliband),都沒有展現出能夠帶領國家走向未來的領袖氣質。的確,不僅是英國,在整個西方,政治領導人的形象和威望比起他們的偉大前輩而言是壹落千丈。當今這壹代總是挨罵的被嚇壞了的政客從來不敢向選民提出更為宏大的願景,他們只能在嚴峻的情勢推動下隨波逐流,做出壹些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短期行為。
這種精英的無力與草根的缺席結合在壹起,使人們在更大範圍上漸漸喪失了對體制的信心和對政治人物的信任,這正在導致更為不幸的後果。在英國和歐洲,它催生了壹個巨大的合法性真空。而那些反體制的民粹主義極端思潮恰好趁虛而入,填補了它所留下的大片空間。它們抓住了這個時代的普遍情緒,向失望的選民提供了廉價的情緒發泄對象,而非積極的解決方案。它們反精英、反移民、反全球化、反歐洲……直至反政治。
傳統上,西方的左翼總是將自己的政治理想定位在夢幻般的未來,它們的口號裏通常帶著“前進”之類字眼;相反,西方的右翼總是將自己的政治理想定位於黃金般的過去,它們的口號裏通常少不了“回歸”之類字眼。
但在這個危機重重的關鍵時刻,西方的確有必要從歷史中重拾信心,進而再次獲得向前的動力。
讓我們把目光放到大西洋的另壹邊。從某種程度上說,《大憲章》在美國人心目中的分量壹點也不比在英國人心目中的分量輕。它是“獨立革命”的重要精神指引,美國國會至今仍然陳列有精細仿制的《大憲章》;它還被編入了美國教科書;簽署地蘭尼米德的“大憲章紀念址”,也是由美國人出資設計建造的。
據媒體報道,作為800周年紀念活動的重頭戲,當下正在倫敦大英圖書館展出的,除了有英國各地僅存的四份800歲高齡的《大憲章》原件副本外,還有專程從紐約公***圖書館運來的托馬斯?6?1傑斐遜(Thomas Jefferson,1743-1826)親手撰寫的《獨立宣言》草稿以及美國國家檔案館提供的《權利法案》原件,這兩份珍貴文件都是第壹次漂洋過海在美國以外展出。
它們壹起見證著人類為爭取自由權利而不懈鬥爭的漫長而光輝的歷史,它們還能夠繼續照亮人類未來的道路嗎,就像它們在過去幾百年裏成功做到的那樣?